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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让步(3/3)

后的士兵们有慌张的看着这些突其来的家伙,他们是第一次遇到不死生,面对人类不多么悍都还可以放手一博,而这些怪却让他们觉到本能的畏惧。

两个小队长惊讶的看到横抱着兰希的阿尔丰斯走来,她像一只听话的小狗一样将脸伏在自己男人的膛上,对血鬼们视而不见,阿尔丰斯向两个小队长

“换矢。”这个词从小队长的中喊了来,很多时候阿尔丰斯就是勇气的象征,他的现开始将士兵心中的影驱散。

二十匣法矢迅速被换上,除了穿透厚重的铠甲,这些东西另一用途就是对付这些不死生

“朋友,我们彼此间没有任何瓜葛联系。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动我们血族的人?”那个老血鬼厉声质问

“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宝贝。”阿尔丰斯没有回答对方的话,反而低和怀里的兰希谈起来。

“不是说到那个老太太拆了一残旧的礼服为自己的孙重新了一件衣服吗?”兰希眨眨,她用最舒服的方式依偎在阿尔丰斯怀里。

“那个老太太不会就是你吧?怎么那么寒酸,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都没有?”阿尔丰斯依然没有向对面那群不死生看上一

“爸爸曾经反复教导我们,节俭是一德,尤其是看到别人都穿得那么烂,我们没理由太过铺张浪费的。”兰希看着血鬼上的服装,不由得掩嘴轻笑起来。

兰希最后这句话让所有的士兵都明白了话里的嘲讽意思,血鬼们的表情全都变成了愤怒,血族虽然是大都是从人演变来的,不过他们却更看重尊严,血族对他们来说就是贵和孤僻的代名词。

阿尔丰斯和兰希表现得越轻松,士兵们就越是稳定,这个副团长在他们心目中是无所不能的。

“我是掌这个地区血族势力的唐费拉里伯爵!或者,我们之间产生了一小小的误会。”老血鬼平静的说着,他制止住后那些血鬼的动作,冷看着这对奇怪的小情人。在成为血鬼之后他可能经历过无数场死的搏斗,不过就算是猎人还是教廷的教士,都不会对他视如无

人类中无论谁杀死一个血族都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而前这个人有能力但并没有真正的下杀手,失去颅的三个血鬼在棺材里躺上一个月就能恢复,而受刑的那一个也只是需要躺上三天时间。如果存心对,就应该将所有的血鬼灭,本来他以为阿尔丰斯他们是为了将自己引来,才故意放跑一个,现在看来却一都不像想象中的那样有场你死我活的血战。

“告诉你们的那个巫妖,要是再对我的人下手,我保证他活不过三天。”阿尔丰斯冷冷看着老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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