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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朝太龙族奔驰的ma(10/10)

同的地方,所谓力的时间也不一样。可以确定的是,一定是在秋天的某段时期。如果有人偶然来到已经力时间的地方,他就会发生各罕见的事。在这短短的秋天期间,从落叶开始覆盖大地,一直到最后初雪降下时为止,这个人会拥有永远留在记忆中,有时他也可能不知。他只是记得了那年秋天发生的事,过了几年之后,或者老了之后,他才突然发现这段时间的特别。但是知自己已经力时间的人,在从落叶覆满大地之时起,一直到初雪时为止,可以令人惊奇的事。”

“天啊…”“路坦尼欧大王展开光荣的七周战争,也是从落叶飘零时开始。你知他击败神龙王之时的故事吧?在惨烈战争的末了,神龙王终于倒下了。这时天上开始飘起白雪。结果路坦居欧大王连剑都举不起来,让神龙王就这样逃走了。之后路坦尼欧大王都没办法拿剑了。”

“这么说,那段时间就是…”

“属于路坦尼欧大王的法的秋天。在冬天来临之前,他完成了一生中最伟大的事,只是连这件事也是未完成的。”

卡尔为什么喜这个故事呢?我想是不是因为这个没完成的结尾?我不喜故事。我喜单纯又有完结的。但这个故事好像很合杰米妮的胃。杰米妮双手捧着脸颊,了沉浸在幻想中的表情。然后杰米妮好像突然惊醒似地说:

“都好了。挂起来看看吧。”

我看了看杰米妮帮我的剑带。她没办法能佩在腰上的巧带,所以那个东西就只是连着剑鞘,可以挂在肩膀上。我一将剑背在肩上,杰米妮就好像歉似地说着:

“如果能束在腰上就好了…”

“不会啦,这样两手都很自由,走的时候也很舒服。没关系啦。”

我挂着这个东西,然后试着剑,好不容易才来。不然还能怎样,这又不是普通的长剑,而是长度两肘的剑。我烦恼了一阵之后,将左手绕到后面,将剑鞘往下拉再。这次很顺利地来。没有拿盾牌真是太好了。我故意让杰米妮看见我能够很轻松地将剑,然后说:

“锵!不错吧?跟我的手臂长度正合。谢谢了。”

杰米妮噗嗤笑了来。我再次把剑回去之后说:

“已经很晚了,该走了。回家去吧。我带你回去。”

杰米妮拿起放在床边的披肩,包住了与肩膀。我拿起一盏油灯往外走。

“要不要让你骑?”

杰米妮骑在杰米妮上。嗯,真是有趣。杰米妮的表情虽然有害怕,但还是答应了。

我把牵来,让它站定之后,就瞄了杰米妮一。杰米妮的表情有些为难。其实我也是。我抓住了杰米妮的腰,把她抬到上。平常这对我而言就是件简单的事,更何况是现在,就更轻了。杰米妮侧坐在背上,我把油灯拿上去给了她,然后就抓住缰绳开始牵走。秋夜的风声当中,罕有的嘎吱声让人觉得很有特。如果是冬夜,叶会像快掉了一样,发嗡嗡的响声,但秋夜不是这样。我们听着蟋蟀的鸣声,走了树林里。骑在上的杰米妮举着的油灯之光,只把我们映照成一片灰白。周围的树林好像把那些光直接收掉了似的。

但我的心情很快活。到了明天,我就要发了。虽然打算上回来,但即使只是离开一阵,周围的景却都似乎变成全新的一样,向我近。我一手里,另一手抓着缰绳,一面哨一面前很乖巧听话。这家伙是不是知杰米妮跟自己同名呢?为什么这么温顺?坐在上面的杰米妮抚摸着的鬃,也和着我的哨声唱歌。偶尔她的手遮住了另一只手拿的油灯,看见影,自己吓了一,就赶快把手放下来。每当这时候,杰米妮就会喊张的叫声。而我则是嗤嗤地笑。

乔伊斯说我们两人像骑士见习生跟贵仕女?现在的情景看来还真像。我无话可说了。

咦?真奇怪。路变短了?我们已经看见杰米妮的家就在前面了。我搔了搔,让停下来,然后回了手臂。杰米妮什么都不想,就了下来。在空中抓住杰米妮腰的一瞬间,我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计划。

我抓着杰米妮却不把她放下来,我说:

“真是的。杰米妮?”

“嗯?”

“要不要我给你一个建议?”

“什么?”

“你要小心,不要让自己陷无法逃脱的状况。”

杰米妮虽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我还是照计划行。杰米妮现在在我手中,她能逃到哪去呢?杰米妮的睛一时之间睁得大大的…

…过了一阵之后,我把杰米妮放下,然后拿起她摔在地上的油灯,像闪电一般骑上了跑走。杰米妮到了这时才开始大喊:

“喂!修奇!你这个坏!啊!”这就是为什么我叫她不要陷逃不走的状况。虽然是这样,但是对我来说我也好不到哪儿去。从我把杰米妮看成这么漂亮这件事看来,搞不好我很有可能一辈都得当她的骑士了。似乎这就是我的凄惨命运。

第二天太还没升起之前,在灰白的黎明当中,我将我家的门钉了起来。

我虽然觉得自己在一件很了不得的事,可是仔细想想,也不过就是钉门而已。但问题是,这是我从一生下来就住了十七年的家。

听说我们国王有一个差劲的哥哥。本来应该是这个哥哥当国王的,但是他的个很糟糕,行为也七八糟,所以贵族院革去了他的份,让他弟弟坐上了王储之位。

但是我想起这个废太的故事中,有一件事跟我现在的状况很吻合。这个废太有一天把自己的房间钉了起来。的人员看了吓一,问他理由,他说:

“我的未来在外面,所以我要到外面去。但是我所珍惜的过去则是在这里,所以我死前会回来。没有过去就不会有未来,所以我想把这房间一直封到那时候。”

然后他就跑了王,就在那一天被贵族院给废掉了。

是的,不是什么样的狼者,到最后都还是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也许是他逃来的家,或是故乡,就算是孤儿,也有藏着他珍贵记忆的地方。他会一生不断怀念这个地方,从怀念当中获得继续狼的力量。反过来说,把自己的过去钉起来,就代表要投到险恶的未来里面去。

啊!我实在太会讲话了。因为我内心奇怪地突然兴奋起来,一不小心锤了手指两下。

我一面甩着手指,一面将工坊锁起来,然后将放在背上,开始往卡尔家发。虽然晨雾四笼罩着,但我从来没有因为这样而迷路过。

卡尔正在跟我之前所相同的工作。他停下来看到我,就微笑了来。

“啊,来得真早啊,尼德法老弟。”

我笑了笑,从他那里接过了铁锤跟钉,在每个房间各钉上一个。卡尔一面摇一面微笑。

“你现在力控制已经很熟练了。看起来很自然耶?”

“因为每天接受那莫名其妙的训练。但你背上的是?”

卡尔的背上背了张长弓。卡尔耸了耸肩,说:

“因为毕竟是旅行,还是要有武装,不是吗?箭术我还算会一。”

“可是杉森还没来吗?”

这时传来了急促的蹄声,杉森的形影现在雾中。他急忙让两匹停住,然后了下来。

“呼,呼。对不起!您久等了吗?”

“不会,不会。我们刚刚来。”

我看了看杉森的表情,差爆笑来。杉森的睛是红的。大概他今天早上一面从家里来一面大哭。不,不。哼,他哪有可能让他爸爸乔伊斯看到自己这…啊啊!

我走向杉森。杉森看到我突然险的笑容朝他那里走过去,立刻警戒的表情。我突然将鼻钻到杉森的前,杉森吓得退了一步。

“啊…真香!”

杉森不只吞了我丢的饵,连鱼钩都一脑吞了下去。

“喂!修奇,怎么办,有那?”

“话转得真快!嘿嘿嘿嘿!”

他一定是犹豫了很久,到最后还是趁来这里的途中偷偷跑去见那个女孩了。

然后一定是跟她相拥痛哭。我故意模仿一男一女的声音说:

“你才刚回来,又要走了!”

“对不起。但我是个军人…呜呜,其实我也不想走,呜哇!”

“啊,这难是注定的命运?我们用来勇敢面对这惩罚吧!”

杉森的脸一阵青一阵红,我笑着上了。卡尔知了自己的是哪一匹之后,将要载的东西放上去,然后用熟练的动作上了。真会骑。好羡慕啊。只有杉森垂丧气,一副郁闷的表情。卡尔一发现杉森看来很失落,就开始好像要安他的样

“费西佛,你别担心。这并不是去跟阿姆塔特作战之类的事情,不是吗?而且如果你能完地履行这趟任务,那么就算是对领主尽了很大的忠诚。”

“这,这是当然的!那我来带路。”

“你知路吗?”

“昨夜我预先看了地理书,一直看到很晚。所有的路程跟时间的费,以及依此推论的必要的补给地跟速度都已经算好了。”

“那我相信你,跟着你走就对了。”

杉森甚至敬了个徒手礼,接着就开始走在我们前面。雾非常,再加上又是树林,所以本没办法跑。因此我们一直慢慢走到村庄外面。

一到了村外,杉森才开始加速,以匹疾走的速度朝首都迈第一步。这时太升了起来,我们前方的路被染成了黄金。能这样发,真是让人心情很好。雾瞬间散去,我们一下就将速度提到小跑步。我昨天的疼痛又来了,虽然腰很痛,但因为杉森跟卡尔都很轻松地在跑,所以我也不能独自落在后面。

睛的太袭着的风,既温又寒冷。

这三匹开始朝向太奔驰。

龙族名词解说

匕首Dagger:此武由来已久。甚至摔破石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东西。匕首携带方便,容易隐藏,所以即使在火炮发达之后,仍然还是军人无法离手的原始武。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knife)与短剑(shortsword)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由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其很有魅力的特

长剑LoSword:与斧同为使用于搏战中传最久的武之一。在人类学习运用金属的过程中,剑也渐渐显大型化的趋势,依据战斗时有利型态的要求,有人在匕首上加上了长柄,走上了转变为枪的另一条路,而在渡过漫长历史之后,长剑终于在十世纪左右真正登上了历史的舞台。长剑可以说是站在剑类武的历史颠峰,剑长约三…四尺,宽度约一寸,直而有两刃,但不像东方的剑上有血槽的设计。从剑的型态上就可以知,它的机动,适合施展各剑术。所以它是在金属的冶炼技术步到能制造轻而韧的金属之后才现的。

剑BastardSword:剑的大型化…甲胄大型化…剑的大型化形成了恶循环,最后现的就是这剑。这剑的特征是,可以像长剑一样用单手握,也可以像双手剑一样用两手握,所以它在四尺长的剑上加上了一尺左右的剑柄。上的骑士可以一手握住缰绳,另一手挥动此剑,如果下了,则可以两手握剑,对敌人施以力的攻击。同样地,使用此武时,可以一手拿盾牌战斗,或是丢下盾牌,用双手给予对手一击必杀的猛攻招式。

三叉戟Trident:本来是抓鱼的工。鱼叉可以说是它的祖先,为了能够在中使用,所以特意成阻力很低、有三叉,一旦就不会掉落的型态。人鱼跟其他的中怪都很喜用这,就像闪电是宙斯的象征一样,三叉戟则是海神波赛顿的象征。波赛顿想要折磨奥德赛的时候,就是挥动着三叉戟来引起暴风。

半月刀Falchion:刀是弯是直,与所使用的刀法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要刺或割,那么应该会采取直刀的型态,但如果是要挥砍,则弯曲的独刃刀更为理想。代表的弯刀有回教徒用的弯刀以及日本刀。半月刀的弯度一方面适度保持了适合挥砍的特,另一方面也给人重量。刀的宽度非常宽,过度沉重,让人有不适合战斗的觉。韩国人在森林中开路时所用的刀就是这半月刀,东方的游牧民族所用的宽月刀也是属于这一类。(虽然也会让人联想到三国演义中关羽的青龙偃月刀,但那是属于大刀类,不像这个是属于剑类。)

/防铁手Gauntlet:指整甲胄中保护手的手分。如果是连锁甲的铁手,甚至会用铁一直包到手指的关节分为止。最夸张的情况则是将拇指以及其外的四只手指分别包住,几乎不太能动。

Robe:宽松的连长衣。中世纪的修士常作此打扮。

力量手Ogrepowergauntlet:简称OP上此手,就会有般的力量。

族龙Dragon:历史最久远、结合两原型而产生的最大怪。这两原型是鸟跟蛇。鸟极度自由,甚至可以飞向众神,带有向天的质;蛇藏在地底,行动捷,带有向地的质。结合了这两的龙不在古今中外,都是最有名的怪。例如伊斯兰神话的哈姆特,中东地区的提尔梅特,北欧神话的米德加尔德蛇,亚瑟王传说中现的凯尔特红龙与白龙“尼布龙之歌”中现的吉克夫里特之龙,犹太神话中(最后也了基督教)现的古蛇(撒旦),中国的龙…它们是宝的看守者以及掠夺者,拥有大的力量、无限的知识,是*女的掠夺者(跟独角兽屈服于纯洁成相反,龙则会抓纯洁的少女来吃。这是很值得详细考察的差异),又同时是英雄的试炼与救援。

矮人Dwarf:起源虽在北欧神话之中,但我们目前所熟知的矮人面貌却是透过J。R。Tolkien确立的。在北欧神话中,诸神透过人伊米尔的创造大地之时,这个族就钻到了地里。他们是手艺极佳的铁匠,拥有无尽的黄金与宝石,用其连诸神看了都讶异不止的宝与武。例如掷必定命中的衮尼尔的枪,托尔所持有击中目标后会回到手上的神锤穆勒尼尔,会自动复制自己的德劳普尼尔的戒指,可以上天下海的金猪格林布尔斯提,西芙的黄金假发,折起来以后可以放袋的船斯基德布拉德尼尔等等,全都是矮人的作品。(北欧神话中,如果把矮人制作之拿掉,那么诸神简直就是一无所有)。若依照J。R。Tolkien所描写的矮人来看,这一族是由伟大的铁匠奥勒所创造的,他们是天生的铁匠、建筑师与石工,能制作很细的工艺品,也是矿工,善于一切需要灵手艺的工作。他们对宝石拥有跟龙一样的贪,个绝对不愿受人支。他们的象征标志就是小个密的胡

史莱姆Sli:型态像是果冻的一不定型怪。因为不固定,所以可以黏附在上,等敌人经过时落下把他罩住,然后分消化将其溶解。只要有一个小,它就可以钻过去,但移动速度甚慢。

不死生Undead:不是存活状态的怪的总称。死后还在活动的所有怪都属于不死生,所以幽灵也是不死生

灵Elf:跟矮人一样都是源自于北欧神话,但还是因为《戒之王》一书而广为人知。在北欧神话中,他们跟矮人一样是从人伊米尔的现的族,但矮人钻地下时,灵则是留在地面上。北欧话叫Alfeim。他们生活在纽尔德的儿丰裕之神福雷的领地中,拥有丽的故乡“灵之乡”Alfleim。甚至有人说福雷本也属于灵之一。跟大拇指差不多,个善良而开玩笑。但是在《戒之王》一书中,灵的格却有了很大的转变,最早诞生的生灵可说本来是大地与世界的主人。形瘦,长得都很好看,追求无限的知识与品格、勇气、善良等等。基本上灵是不会死亡的。

(在《戒之王》一书故事发生的舞台“中土”上,灵是可以被杀害的。但是被杀的灵能够带着原有的记忆复活。)他们是中土其他生命有限者无法理解的尚生命,会因世界的混和败坏而痛苦。他们喜诗歌,但也不忌讳拿起剑来对抗敌人。从戒一书(正确说来应该是Silmarillion一书)现之后,灵与矮人间的仇恨变得众所周知。他们的特征是让人惊艳的容貌与尖尖的耳朵。

Ogre:凶暴的人怪大,力量非常。长得比人更像是怪,智力薄弱,但是很会使用武,战斗技巧很好。主是迷路的旅行者,如果突然想吃宵夜,就会到村庄里抓熟睡的人来吃。

半兽人Ore:是一人形怪,因为J。R。Tolkien而变得有名。

一般人的印象中,它的是猪。地这个概念是从地底的妖怪而来,相反地,半兽人的概念则既是怪又是一近似,甚至有一说法说它们可以跟人混血。(在《戒之王》一书中,有一段暗示到白法师沙鲁曼想要人与半兽人混血的混半兽人。)

海妖Kraken:是一大的海怪。只要是有海的地方,都可能会冒海妖的脚。也就是说,海妖可能同时会在波罗的海附近和达加斯加近海伸它的脚。因而无法确切得知其躯大小与形态。

赤龙Crimsondragon:这龙会将维持均衡与中庸当作自己生存的目的。它的,很容易跟红龙搞混,但是因为上有黑的条纹,所以近看的时候就可以区别来。(不过先决条件是,你要大胆到敢走龙的边。)它的兴趣是在自己的住欣赏自己,格上会努力跟善与恶都保持距离。所以它不喜战斗,到了它判断只能用暴力手段来解决事情的时候(虽然它的判断常失之于武断),它就会凶暴到连红龙都相形失。在龙当中,它可以飞得最,很喜俯冲攻击。

Troll:起源于北欧神话的人怪,智能比还低。最有名的是跟恶神洛基结婚,生下了三个孩(趁着诸神黄昏之时将主神奥丁咬死的狼芬利尔,围绕地球的大蛇裘孟达,代表地狱的海尔)的女安格波达。因为肤很,所以防御力非常,就算受伤,也能够在短时间内再生而恢复(据说可以用的血加工成治疗药)。虽然也会用等简单的武,但是更会利用自己的搏战。

Fairy:他们的个很小,有翅膀,心情好的时候,会在香菇附近盘旋飞舞,因为喜开玩笑,所以常常搞得人类很困窘。特别它们不是跟事有直接关连的妖,而是为单独客的存在。在《龙族》当中的设定是,由于他们不隶属于任何东西,也不隶属于任何次元,对于神与人的差异,也不太到困惑,对他人的区别力很模糊,因而是自我概念比人类优越的等存在

忠诚犬FaithfulHound:属于异次元的生,借由巫师的召唤而得以存在于现实的次元。虽然它也是一幽灵犬,但因为是另一次元的生,所以并不是不死生。幽灵不是活着的生,因而无法用武攻击;而忠诚犬是属于异次元的生,所以无法用现实次元的武攻击。它只受限于让忠诚犬存在的力量…法,因此只能用法攻击它。

灵幻骏PhantomSteed:由巫师的意念所创造来的。它虽然算是一幽灵,但只是一意念的存在,所以不是不死生。如果是段数很的巫师所创造来的灵幻骏,甚至可以像双翼飞那样飞上天空。

法次元门Gate:能打开通往异次元之门的法。大分是为了移动到别而使用的。但是跟空间弯曲传送术不同,因为它是个门,所以甚至能让整支队一排排地。当然这只是理论,实际上要开一个这么大的门,且维持这么久的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

油腻术Grease:巫师所指定的场所的力会被降到非常低。如果没有相当的平衡,就会摔得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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