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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中场时间的变化十四(3/4)

在了他的追随者面前,半甲,板甲,敦厚、犷、不对称,没有盔,但有与甲连接的獠牙护颈,后前低,有些立领的味,肩甲是狰狞的狼首图案,左臂是完整的金属甲小臂分有着t型的小型盾造型,左爪手甲也象手一般,异常厚实大,右臂的甲胄相对俏贴,而且只到肘,伸半尺长的锋锥。

甲看起来并不显宽松,而是两背心一般,被庞大的躯撑的的,厚度超过一寸,终止于腰腹,从腰带正中,一个硕大的公羊骷髅造型,连同也全括。甲的右,甲胄直到大,而左则只到膝上,这是因为左臂的防护力,而右臂则经常挥动武空门的情况较多。

甲胄的小甲和脚上的靴甲是最下功夫的,除了灵活,最主要的是罗凌给自己的脚爪了个指环,使得整个脚爪包在薄厚不同的金属中,看上去就像暴龙的脚爪,显得非常威猛。

说起来,最威猛的还是罗凌手中的武,全金属曲杆双刃镰,镰就像两把大号的弯刀,又象一大一小的犬牙,双面风刃,因为刃厚而有些战镐的韵味。镰刀的另一侧则是个向镰柄回钩的‘7’,有些象畸形的长刃斧。这柄镰刀异常大,柄就有小茶杯细,即使是曲柄,也有两米多,显得短而厚重,而且罗凌将那个突破快五阶的尼萨尔人战士的魂魄,制成了魂,在这之前,而使之行吞噬了其他战死者的魂魄、从而诞生了疯狂暴的附加属,可以在杀死对方的同时将其灵魂掠走并吞噬,另外就是挥动起来,声音如同濒死时凄厉的惨嚎,所以这把镰就叫‘嚎魂’。

令罗凌事后有些囧的是,这个世界没有这样的武,而且这个世界所认定的死神形象也不拿镰刀、不穿兜帽、烂底摆的的黑袍。

怎说,罗凌当时场还是相当震撼的,不亚于擎天空降变形突然落在纽约时代广场造成的效果。当时就把一票如同农民起义军的追随者们震了,如果崇拜程度可以以数字来现的话,就这甲胄武,便给罗凌带来了至少30个百分的魅力加成。

咣!罗凌将一辆金属矿车踹翻,然后迈站了上去,扫视了一下下边的乌合之众,猛的举起居镰,用渊语嚎叫:“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嗷呜…”

嗷呜…

比当年陈胜吴广起义时的宣言都要短,然后嚎一嗓,这就壮行誓言了。至于这一、在日后有没有人依实书写或夹杂自己的情、添枝加叶的描绘,那就要看罗凌这一闹最后会走到哪一步了。就是地狱世界,也绝不缺乏记录光辉事迹的,大人还是会通过造势来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这个时候,祖先的历史就很有些用了。

“将所有会发光的武扔掉,将所有在走动时会发大声响的甲胄扔掉。”这就是罗凌第一真正意义上的命令。不解释,要的只是执行。于是队伍发时,光刃的枪矛一柄都没有,甲胄上有镶嵌晶石的,也被抠掉了。

队伍真正的数字不是61人,61只是罗萨尔混血人,还有其他族的,比如,这些狼人更为大壮硕的家伙,天生壮,个个都像野猪,一瓷实的比不知多少倍,看起来憨憨的,但实际上相当残暴。七中,有一个还是单独关押的货,岩青肤,臂上、上有法纹,块比其他同类还要大两圈,这货也憨,找不到合适武,最后就扯了两铁轨,拧成麻,然后同铁匠铺里的铁砧熔解在了一块,当大锤用。楞大的话,绝对算是队伍里的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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