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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
理荆州土改,由于没有合适人选,这个
理局局长的任务暂时由他本人来担任,这样虽然分了他的一
分神,却足以威慑下面的一些手上沾上了坏
病的官吏,让他们不敢把手伸向‘土地改革’这个
的不能再
的大
上!除了国土资源
理局之外,一并成立的还有‘军政府统购委员会’,负责所有军政府每日、每月所需之蔬菜、粮
等必需品,直接同国土资源
理局
合优先采购在土改名单之中的农
所产农作
。
土改共有四条,第一,规定所有军政府
辖范围内月收
不得
于十银元,并拥有军政府承认新
籍、
份证明之农籍百姓,可在‘国土资源
理局’登记,经军政府审
确定其
份、收
、
籍等正确后,将可凭借‘国土资源
理局’所开发之证明,于荆州府内以十五两或鹰洋二十一元每亩(抱歉,我能查到的1897年河南省某县土地价格为17。4两一亩,所以,如果有不准确的地方,请不要见怪)价格,最
可购买五亩耕地,所有土地购买款项可由购买农民分10年20期平均摊还,不必负担利息。(也意味着不被负担因通货膨胀率或货币贬值所造成的差额利益)不过,但凡购买土地之农民必须要与军政府签署一份协议,其本人所购买之土地,五十年之内不得私自
售与他人,否则一旦违规,军政府将依法收回其购买之土地
第二条,自本日起(辛亥年己亥月丁亥日,也就是1911年11月13日)暂定荆州府为‘试验区’,凡荆州府内完成
籍审
之农籍百姓,将在三月免赋结束后,享有永久土地二五减租。军政府以法律条例限定租额,所有私人土地地租(上
军政府的)不得超过全年主产品收获量的25%;所有租
土地地租减免15%,减免一成五,这已经是军政府现阶段通过跟荆州府内一众地主乡绅协商之后,所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如果没有军政府前段时间北线战事的连连胜利,加上谈判期间,又有消息传军政府的年轻大帅从北方
调数千大军南下,准备一旦计划未谈拢,使用武力手段解决冲突的小
消息,恐怕最多一成就已经是极限了;要知
自庚
之
后,清廷向民间转移战败所需赔付的
额战败款项,加上地方阶级趁机掠夺,荆州地区不少地主外租土地地租已经
达五成,有些甚至
达六成,他能叹下来这一成半,可是费了不少的功夫。
于公平起见条例也保障地主利益,佃农
时纳租,欠缴两年地租地主可以解雇等。
第三条,自本日起,荆州府内个人或家族最
所拥土地上线不得超过一百亩,凡拥有土地过百亩之家族,其
弟、亲戚以及本家族之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新购买土地,否则军政府有权止住其购买行为,所购买之土地将由军政府以同样价格赎买,低价转卖与其他民众(未免有人借此漏
,通过私下协议低价购买土地,然后卖家卖给军政府。但凡得军政府警告两次者,将以法律形式
令其
售手中所有50%之土地,由军政府以市场价格购买,转
特价保障田
系中)。
这第三条,荆州府内的一众地主、乡绅自然不满意,纵使当日有李汉在场,还是遭到了一众荆州本地乡绅的不满与争议,最后能够通过完全是因为他的一些利益补偿,即第四条!
第四条,荆州府内凡同军政府签署减租协议之乡绅、家族,可以以军政府募
价格80%认购不定限额的军政府已组建或正在组建的‘
泥、造纸、
皂、火柴、渔业、盐矿开采’六大公司
票份额,所有土地三年内需上缴之赋税减免一成。
这当然就是打一
掌给一个甜枣了,这段时日来自从几乎掌握了湖北境内的汉江
系之后,他就已经募集人手,采购渔船,成立了渔业大队,每日仅汉川、襄
、光化县等几
就能捕获近十吨各式鱼类,即便是低价就近在港
码
售之后,也能获得数千两银
,战事结束之后,他便有了成立渔业公司的打算,等到湖北境内的长江
系都落
他的掌握之中后,新堤、荆州、宜昌等地都要纳
其中,想必这些荆州本地的乡绅们应该是受到了风声了,所以对于
他划
来的渔业公司十分
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