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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六章众生平等(3/3)

且,那些在人们里可以任人宰割、任意践踏的“无情众生”同样有佛

从逻辑的角度讲,既然佛佛平等,有佛的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也平等无碍。因此,在中国佛教的天台宗、三论宗以及禅宗的宗那里,众生平等指的不只是印度佛教中的有情众生之间的平等,同时也包括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之间的平等。

《大般涅槃经》:“一切众生皆可成佛”,认为:“以佛等故,视众生无有差别。”这一思想被佛教僧众们广泛接受以及疯狂的推崇。

不过《涅槃经》中的众生指的是有情众生。

在中国文化的氛围中,尤其是在儒家的心理论影响下,经过魏晋南北朝有关心与佛的大争论之后,佛教开始形成有关佛论的系统观和理论,在隋唐时期就以创宗的形式宣告中国佛教的形成。

其中,三论宗的吉藏、天台宗的湛然等僧从中国佛教特有的视角——“圆”的角度开始探讨佛论问题——无情众生的佛问题。

禅宗的宗则一步发展“郁郁黄,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的观,把佛与黄、翠竹平等看待,使众生平等的理念更为广泛和充实。

“圆”是中国佛学的特神,所谓圆者,积周遍之义;者,为通、和之义。因此,圆从基本词义上讲,就是圆满通,无所障碍的意思。

当然,这中国佛教的圆满通、毫无隔历的前提是各皆能保持其原有的状态和各自的独立、完整。也就是说圆差万别事之间的相即相,相摄相容或者说圆满通,毫无隔历。

换言之,圆调的是一对立同一关系,是一切有差别的现象、事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包的关系。

“若就分别妄执之见言之,则万差之诸法尽事事差别,就诸法本之理言之,则事理之万法遍为通无碍,无二无别,犹如波,谓为圆。”

从现象上看,世界上存在着千差万别的事,但是它们本质上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

中国佛教的这“圆”思想,在吉藏那里被理解为“一切诸法依正不二”“二”即是“异”、差别、对立、矛盾。不二,亦即无差异、无矛盾。

《大乘义章》解释说:“言不二者,无异之谓也,即是经中一实义也。一实之理,妙理寂相,如如平等,亡于彼此,故云不二。”

“如如”是真如之意;亡于彼此即无分别之意;实义则指宇宙万的实相。因此,一切现象的真如、实相离一切差别相,而是超越二与不二的分别,一如无二、平等无二。

吉藏在这“如如平等,亡于彼此”的基础上推论无情众生也有佛的观。吉藏论证说:“以依正不二故,众生有佛,则草木有佛

以是义故,不但众生有佛,草木亦有佛也。若悟诸法平等,不见依正二相故,理实无有成不成相,假言成佛。以此义故,若众生成佛时,一切草木亦得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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