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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就是这话儿(3/3)

他跟住避难的武林大豪“蝙蝠神君”华矛为了争一块小小的虾片,竟大动戈,这就见了他的实力,他连施“横行枪法”、“横尸法”、“拦腰杖法”、“波涌桨法”把华矛华老太爷和他十七名助拳的手全都砸“十八星山”去。

虽然,为这件事,他给言尖夫妇狠狠的责罚了一顿,到现在膝盖还瘀了一块大青的,了一大片紫的,几乎也没给言氏夫妇赶“义薄云吞”去。

事实上,没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义薄吞云”或者索放到黑龙江、满都加尔去,言尖夫妇也颇“后悔”

盖因“大胃”一个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量,有段时候,因山坍方,粮运输一时接不上,他才饿了两个时辰,便一吃掉了自己两只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忽然觉得床铺漉漉的,一摸,还以为是“大胃”撒,细看,几乎没给吓死:

原来一手都是血。

再看,陈粉可真个三魂吓去了七魄,以后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来他在吃

──一块鲜血淋漓的



他一面吃着,一面十分滋味的望着陈粉,哈哈的笑。

只觉骨悚然。

他手里还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鲜血直冒,汩汩着,他也不以为意:

里那块,就是这样给他割了下来,现场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饿了,看见自己,就割下来嚼了一块。

但粉可吓得绿耳屈鼻歪:万一他真的禁不住饿疯了,对自己上的也打起主意来,这还有命在?!

是以“粉”对这号人“置”而远之,并见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戏称他为“大胃王”

不过,吃归吃,就算大胃王饥不择到了:你给他一粒,他会连壳都一并儿吞到肚里去;你若予他一条香蕉,他也会连里边。

但他还是不吃人。

──宁吃自己的,也不伤害其他的人。

这对言氏夫妇而言,成了不赶逐此人的最大借──同时,也是最完满的理由。

何况,除了太贪之外,大胃王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他什么事都肯、愿、也得好,且不要报酬────除了给他顿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样了。

他是无缘无故也撩是斗非,迫得人非要与他动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得无技可搂、无可依。

对这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温八无给他先下了帖“降风下火势五痹散”恐怕言尖早就对他动上了手,轰了他的“迷城迷踪黑煞手”了。

司徒丙毕竟仍是有忌讳的,所以他也不是见人就打:至少,无辜的客人,还有不诸武功的人客,以及小孩妇女,他一概不打。

只是,他仍太好战了,总要想不同的方法来与人(乃至“迫人”)同他过招,以致他连“不是人”的也得千方百计与之手。

他曾用角对撞。

还跟狒狒比赛爬树攀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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