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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命关天(6/6)

条件下,这件事可依计行。

几番周折,这“人事担保”才得以批准。

要不是洪华在当地警界都有“实力”而若不是他的上司但洙汀在重要关表示支持,只怕单凭洪华,也断无法说放人就放人!

这毕竟是一件大案

何况,血案一旦发生,已有人施加压力,使该国至少有两家畅销报纸特别渲染和关注这件事,并激起国人“仇外”甚至“排外”的情绪,甚至还讽嘲警方:“不要因为案是外来歪风就不敢严办,只敢关起门来打狗,不敢上山打老虎”云云。

而今,洪华已经可以保释陈剑谁来,不过,还是附带了几个条件:

第一,四人里只能保释两人,陈剑谁必是其中之一,其余两人,必须扣押在拘留所里。

也就是说,万一陈剑谁等二人弃保潜逃,警方手上还扣有二人可以“差”

第二,警方给予陈剑谁三天时间,也就是从开释时间算起,整整三十六小时,要是陈剑谁还找不到证实他们是清白的证据或找不是谁下这三宗血腥命案的线索,那么,警方仍然得起诉陈剑谁等四人。

第三,陈剑谁等人不许拥有任何攻击

第四,陈剑谁二人若有任何行动,都必须要有洪华警官或另一警务人员陪同下得行。

第五,警方暂释放陈剑谁事完全保密,要是陈剑谁行藏败,警方会当是“在押囚犯潜逃”理。

条件的确非常苛刻。

“老大,你先不理它。”洪华惶恐的说“我再去为你争取。这太委屈您了。”

“不必了。”

陈剑谁说“有三十六小时,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把真凶都揪来了。”

他接受一切的条件。

他质疑的反而是;

“为什么但洙汀警官会那么支持你这十分冒险的建议呢?”

“因为我跟他投缘。”

“这只是理由之一。”

“我在他手上立了不少功,但名义上都归了他。”

“还有呢?”

“他痛恨那两家报馆。”

“报馆?是大事宣传警方外荏内厉的那两家报纸?”

“便是。但洙汀也不算十分,不过他有显赫家世,有皇族背景,而且总算也清廉正直,所以在警界很说得了话,担得了事。不过,就是因为他不敢贿赂、不卖氏企业的帐,以致他破的案,报纸只字不提,而他棘手的案,常给穷追猛打。这次。以他‘只愿保住国际面,不理保护人民安全’为攻击对他,使他异常震怒,决定要好好整治氏和‘第九’集团的人。”

家四父居然连这人也招惹,可见胆不小,气焰也真够嚣张了;人一得意便易疏失,看来锋便要毁在这儿。”

“不过,家也有更大的背景罩着,要不然,他也不敢这般横行霸。假如没有真凭实据,但洙汀还真动不了锋这一家。”

“所以,这也是警政界内里的斗争——而我只是一只棋?”

“不止你,我也是。我一直都是。锋把赏钱、红包派得整警察总人人都有。就不甩我们这一组,这一来,我们反而成了‘异类’,成了取笑的对象,有时被迫要‘意思意思’的收取一些。但洙汀就对我说:“你们华人有一句话:“狗看人低”我们要好好些事,不要给这些人小看了!”我想,他就是要争这一气。”

“我无所谓。反正,锋他们敢杀顾伯、闭和张氏夫妇,又拐却顾影和甘玲。还嫁祸于我们,我无论如何。也会找他们算清这笔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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