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二十一章(7/7)

年左右的事。贵教的总秘坛,一度曾经建在承天府,你该知吴歌吧?”

“承天府是楚。”

“差不多啦!多走几步就可人吴。江西九江府,就是吴楚尾。呵呵!有一首夜歌,你听:宿昔不梳,丝发披技两肩。腕伸郎膝上,何不可怜?揽枕北窗卧,郎来就依好,小喜多唐突,相怜能见时…”

“闭嘴!”另一位瓜脸特别显得明的女郎,冒火地伸手拍案叱喝。

“咦!朱,你怎么啦?”施明秀一怔,扭讶然问。

听称呼,这位女郎的份不比施明秀低。

“这坏在有意调戏你。”朱狠瞪着大元,不解风情:“他握你的手,那不是你腕伸郎膝上,何不可怜。你看,你我都不曾梳…”

“唷!你也懂嘛!”大元放了施明秀的手,笑得邪邪地:“吴歌十之七八,是歌男女情怀,非常的唯,你可不要想歪了。你如果想听涉及男,涉及情态诗的歌,我就唱几首一代名诗,本地大人史凤的迷香诗给你听…”

“他把我们看成女。”朱真的冒火了,手动剑鞘,像发威的雌虎:“施小妹,他在鄙视你。”

大元椅,闪在一旁背着手无意刀。

“天地良心。我是游戏风尘的狼人,与在风尘打的倡是知己知音,那会鄙视女?”大元怪腔怪调:“古代落沟通人与神的灵媒,就是实际的领导人巫女。也称神女,是男讨好示拜对象,地位极为崇,能歌善舞人见人。大文豪宋玉的唐赋中,所称的唐神女,寄托在巫山,就影与憧憬古代的女巫。女被称为神女,典在此。我告诉你,天下唾骂名史凤的人,十之八九是假学人渣,缺乏人味。如果史凤活到现在,那些假学一定会来这里喝闭门羹。好了好了,有你一个不懂情趣的女伴在场,动不动就动手剑,无趣之至。其实,你们都是情江海中的魁首,只知直接了当的男,诗情挚对你们是天外的天。施明秀,我要带你走。”

古代的女巫,是落的英,是人与神的中介灵媒。

那时的男人没有地位,母系社会女人当家。女巫可以接受男人的拜求,男人也就必须向女巫(神)奉献财产猎,女巫便成为可接受馈赠的特殊人。因此,女巫必须丽,能歌善舞聪明富机智,这女人才能有与神沟通的能力才华,既要讨神的心,也得让拜她们的男人,心甘情愿承献更多的财。一旦年老衰成为巫婆,便得由早已培植的下一代漂亮女人继承。

直至父系社会建立,宗教类也百家争鸣,女巫的崇地位逐渐化为云烟,被男人所制造的歌舞伎所取代。

然后,格调低滥以为主的娼,又逐渐取代了歌舞伎的地位。男人与女人的战争,女人算是不幸地失败了。

如果留心观察,现在仍可隐约看到斑剥的历史遗痕。由女巫演变而成的娼,是男人一手所刻意造成的,却受到男人用恶毒的词句唾骂。怪的是男人对娼的需要与时俱增。这段女巫变娼的转变期,前后可能经过漫长的四五千年。

迄今为止,在世界某些原始地区落社会中,仍存在着这远古时代的遗痕,女巫仍然主宰着落的生活,扮演着人神并喜的灵媒,她是神喜的聪明丽的代言人,也是男人喜拜的神女。

真正有良心的人,并没鄙视娼,有许多女,有极的才华,她们继承了古代女的特质,修习能取悦神与让男人甘心奉献的歌舞,比那些天天为柴米油盐捆死了的女,灵的解脱要百倍。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