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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决斗nei幕(3/7)

还能不能回

能不能?

他没有去观战,他不是个喜看人决斗的人,他甚至认为决斗是愚蠢的。

只有白痴才会面对面站在一起,你一刀我一剑地比划。

他从潜伏了一下午的一间暗肮脏的破柴房里悄悄溜了来。走到巷里,抻抻衣裳,掸掸灰土,然后慢悠悠地朝紫雪轩方向走去。

他不急。

要想吃豆腐脑儿,你就不能急,杀人也是这个理。

今天晚上,他要杀掉郑愿,一文钱报酬都没有,但他心甘情愿。

在此之前,他已杀过十三个人。最的一笔酬金是九千两银,最低的一笔也有五千两。

他是一名职业刺客,以杀人为业。

他在刺客圈中已相当着名,他的酬金之,在天下刺客排名榜上,踞第六位,他相信自己的排名还会再往上升一升。

他才二十岁,他的巅峰时代还没有到来。

今晚的刺杀,没有雇主。他杀郑愿,是为了替父报仇。

如果一个人杀自己的杀父仇人时还要找个雇主钱,那就太没人味儿了。

芦中人早已将紫雪轩大门的地势勘察过了,连一块小石,一片杂草都没放过。

有些东西看起来不起,但一旦刺杀开始,就很有可能是致命的障碍。

——你在前冲时,脚下忽然踩着块小石儿,就那么一的不如意的觉,就可能使你的剑慢了一刹那,或是慢了一

——你乘逃脱时,刚,脚下恰有块果,使你了一下,或有一丝草,使你纵跃时着力不够,你就很可能被“留下”

认真勘察现场,是成为二刺客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而能不被人注意地完成这一过程,就可算是一的刺客了。

芦中人是超级刺客,他韧的毅力、准确的刺杀位、确的计算和地把握机会的能力以及逃脱能力,使他十三次刺杀,都奏凯歌。

他并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这一次也必然成功的地步。

所以他对逃脱方式及路线作了最确的计算,这次不成,还有下次,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不是刺杀,而是复仇,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恨。

紫雪轩对面的那家酒楼仍在开业,想必老板也想趁今晚闹多生意。

现在很冷清,但一会儿就会闹的。等到郑愿被如痴如狂的崇拜者拥到紫雪轩时,酒楼生意一定好得奇。

芦中人踱了酒楼。

“秦中来!”

“秦中来来了!”

“是他,没错儿!八方君秦中来!”

有一些人看见了缓缓走上坡的秦中来,低声议论着,但他们的议论声连他们自己都听不见。

呼声响彻云天——郑愿到山了。

郑愿微笑着,朝那些呼的人们挥着手,于是呼声更烈了。

偎在他边,她的中也闪了泪,她被动了。

连阿福夫妇也觉得很自豪很骄傲。

至于盛名之下,会有什么灾难到来,他们似乎早已忘了。

秦中来还在一步一步缓缓往下走,皎洁白月光下,他雪白的饱在夜风中飘动,他就像是个大漠里独行的朝圣者,孤独、寂寞,而又虔诚。

他的脸,也和他的衣衫一样白,他的睛也和天上的月亮一样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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