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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看来,〖中〗央军之
军,即为
攻,而我方之破坏
通,以阻止〖中〗央军之
兵,乃为当然之事。故此问题很简单,
通应恢复,但必须于和平状态之下,始能恢复。若〖中〗央必yu武装占领
通线,而将我方驱
于
通线之外,那便是战争。
周恩来又补充说:“恢复
通之目的在避兔内战,而避免内战之惟一途径即是停止
兵。”
在这
情况下,国民党代表只得表示,同意停止
占,但不同意停止
兵。他们还要求周、王提
恢复
通,避免冲突问题提
书面提案。
周恩来答应,此事须待井示延安后再作答复。
商谈中遇到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重划受降区问题。
〖日〗本投降后,蒋介石即下令将全国划分为有个受降区,却一个不给已有超过百万兵力的**抗日武装,太不公平,〖中〗国**当然不会答应。所以**〖中〗央一直
烈要求重新划分受降区。只有公正、公平地重划受降区域,才能消除内战。**在重庆谈判期间,也多次提
过这一要求,但蒋介石方面就是不答应。《双十协定》第12条对这一问题写得也很
糊。协定记载:关于受降问题,**责面提
: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这样的措词,实际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国民党也
本不给**以参加受降工作的权利。于是,在《双十协定》之后的商谈中,周恩来、王若飞不能不再次提
要求。而国民党对此除再度拒绝外,
本不愿再谈。其结果是关于**参加受降问题的商谈没有丝毫
展。
第三个问题是承认解放区。该问题难度较前更大,解决的希望更加渺茫。
还在**等赴重庆会谈期间,是否承认解放区或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就是国共双方争执的焦
之一。最后讨论情况写
了《双十协定》,但问题并未解决。《双十协定》第10条写
:“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方面提
,政府应承认解放区各级民选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区名词在〖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应成为过去,全国政令必须统一。”
接下去,就是一大段记述,叙述了**方面就此问题的方案和蒋方的答复。**先后提
了四
解决方案,但国民党方面答复仅一句话:这些方案有碍于〖中〗央政令的统一,故不能同意。
谈来谈去,双方惟一达成的协议之
,是同意继续商谈平去。
在10月22日的商谈中,**曾多次
烈地要求国民党政府承认解放区的〖民〗主政权。王若飞说:关于解放区问题,我主张现在解放区的村、乡、县行政区,各级政府机构人员皆由民选产生,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认加委。各边区政府(包括冀、
、察、鲁四省)维持现状,俟宪政实施后,再行依法改选。
与以前的方案相比,**又作了很大的让步,暂时放弃了对承认边区和省一级政府的要求,提
先解决县以下民选政府的加委。对于此
,原重庆最
级别谈判〖中〗国民党方面曾表示可以考虑的,但是,这次商谈时,连这一
也收回了允“**同志回来后,我与若飞同志还同国民党谈了一个来月。我们用各
方法想使他们承认,但他们还是不承认,中心就是他们不愿〖中〗国人民得到一个〖民〗主的
据地。〖中〗国这样大的国家,萃命不可能是平衡前
,〖中〗国的萃命就是这样的走
来,起起伏伏,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发展。所以对〖中〗国人民来说,
据地什么都重要。武装固然重要,但武装毕竟是保持
据地的工
,武装脱离了
据地就无法生存。”蒋看清了这
,他也特别懂得这个问题的重要xing,因此,他无论如何不承认。“关于解放区问题,实际上成为了国共谈判中一个最为要害的问题。这不仅是导致两次重庆谈判
产的主要问题,也是导致国共两党最终破裂的基本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