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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定公即位十五年,
哀公蒋立。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
火,非建戌之月也。是月也螽,故《传》曰:“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
,司历过也。”《诗》曰:“七月
火。”《
秋》:哀公即位二十七年。自《
秋》尽哀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
六国《
秋》:哀公后十三年逊于邾,
悼公曼立,宁。悼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
元公嘉立。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己酉,距康公七十六岁。元公,《世家》:即位二十一年,
穆公衍立,显。穆公,《世家》:即位三十三年,
恭公奋立。恭公,《世家》:即位二十二年,
康公
立。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戊
,距缗公七十六岁。康公,《世家》:即位九年,
景公偃公。景公,《世家》:即位二十九年,
平公旅立。平公,《世家》:即位二十年,
缗公贾立。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丁卯,距楚元七十六岁。缗公,《世家》:即位二十三年,
顷公仇立。顷公,《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秦始灭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岁。
秦伯昭王,《本纪》:无天
五年。孝文王,《本纪》:即位一年。元年,楚考烈王灭鲁,顷公为家人,周灭后六国也。庄襄王,《本纪》:即位三年。始皇,《本纪》:即位三十七年。二世,《本纪》:即位三年。凡秦伯五世,四十九岁。
汉
祖皇帝,著《纪》,伐秦继周。木生火,故为火德。天下号曰“汉”距上元年十四万三千二十五岁,岁在大棣之东井二十二度,鹑首之六度也。故《汉志》曰:岁在大棣,名曰敦牂,太岁在午。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楚元三年也。故《殷历》以为丙午,距元朔七十六岁。著《纪》,
帝即位十二年。
惠帝,著《纪》,即位七年。
后,著《纪》,即位八年。
文帝,前十六年,后七年,著《纪》,即位二十三年。
景帝,前七年,中六年,后三年,著《纪》,即位十六年。
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各六年。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乙酉,距初元七十六岁。元狩、元鼎、元封各六年。汉历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前十一月甲
朔旦冬至,岁在星纪婺女六度,故《汉志》曰:岁名困敦,正月岁星
婺女。太初、天汉、太始、征和各四年,后二年,著《纪》,即位五十四年。
昭帝始元、元凤各六年,元平一年,著《纪》,即位十三年。
宣帝本始、地节、元康、神爵、五凤、甘
各四年,黄龙一年,著《纪》,即位二十五年。
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甲
,以为纪首。是岁也,十月日
,非合辰之会,不得为纪首。距建武七十六岁。初元、永光、建昭各五年,竟宁一年,著《纪》,即位十六年。
成帝建始、河平、
朔、鸿嘉、永始、元延各四年,绥和二年,著《纪》,即位二十六年。
哀帝建平四年,元寿二年,著《纪》,即位六年。
平帝,著《纪》,即位元始五年,以宣帝玄孙婴为嗣,谓之孺
。孺
,著《纪》,新都侯王莽居摄三年,王莽居摄,盗袭帝位,窃号曰“新室”始建国五年,天凤六年,地皇三年,著《纪》,盗位十四年。更始帝,著《纪》,以汉宗室灭王莽,即位二年。赤眉贼立宗室刘盆
,灭更始帝。自汉元年讫更始二年,凡二百三十岁。
光武皇帝,著《纪》,以景帝后
祖九世孙受命中兴复汉,改元曰建武,岁在鹑尾之张度。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即位三十三年。
译文
曰法:八十一;原始黄钟初九自行相乘,是一龠的数,得到曰法数。
闰法:十九;把它作为一章的年数,把天地的终数加起来,得到闰法数。
统法:一千五百三十九;以闰法数乘H法数,得到统法数。
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统法数乘以三,元法数。
会数:四十七;天数九乘以三,地数十乘以二,相加得会数。
章月:二百三十五;用五位乘会数,得章月数。
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推演大衍象,得月法数。
通法:五百九十八;把月法除以四,得通法数。
中法:十四万零五百三十;用章月数乘通法敷,得中法数。
周天: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用章月数乘月法数,得周天数。
岁中:十二;用三统数乘四时数,得岁中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