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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別丙、甲。甲到室即病復(腹)痛,自宵
變
。今甲裹把
來詣自告,告丙。」即令令史某往執丙。即診嬰兒男女、生髮及保之狀。有(又)令隸妾數字者,診甲前血
及癰狀。有(又)訊甲室人甲到室居處及復(腹)痛
狀。 丞乙爰書:令令史某、隸臣某診甲所詣
,已前以布巾裹,如(衃)血狀,大如手,不可智(知)
。即置盎
中榣(搖)之,(衃)血
(也)。其頭、
、臂、手指、
以下到足、足指類人,而不可智(知)目、耳、鼻、男女。
中有(又)(衃)血狀。?其一式曰:令隸妾數字者某某診甲,皆言甲前旁有乾血,今尚血
而少,非朔事(也)。某賞(嘗)懷
而變,其前及血
如甲□。
毒言 爰書:某里公士甲等廿人詣里人士五(伍)丙,皆告曰:「丙有宁毒言,甲等難飲
焉,來告之。」即疏書甲等名事關諜(牒)北(背)。?訊丙,辭曰:「外大母同里丁坐有宁毒言,以卅餘歲時(遷)。丙家節(即)有祠,召甲等,甲等不肯來,亦未嘗召丙飲。里節(即)有祠,丙與里人及甲等會飲
,皆莫肯與丙共桮(杯)
。甲等及里人弟兄及它人智(知)丙者,皆難與丙飲
。丙而不把毒,毋(無)它坐。」
爰書:某里士五(伍)甲詣男
乙、女
丙,告曰:「乙、丙相與
,自晝見某所,捕校上來詣之。
亡自
。鄉某爰書:男
甲自詣,辭曰:「士五(伍),居某里,以迺二月不識日去亡,毋(無)它坐,今來自
。」 問之□名事定,以二月丙
將陽亡,三月中逋築宮廿日,四年三月丁未籍一亡五月十日,毋(無)它坐,莫覆問。以甲獻典乙相診,今令乙將之詣論,敢言之。
译文
审理案件,能
据记录的
供,
行追查,不用拷打而察得犯人的真情,是最好的,施行拷打,不好,恐吓犯人,是失败。
凡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
供并加以记录,使受讯者各自陈述,虽然明知是欺骗,也不要
上诘问,供辞已记录完毕而问题没有
代清楚,于是对应加诘问的问题
行诘问,诘问的时候,又把其辩解的话记录下来,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没有清楚的问题,继续
行诘问,诘问到犯人辞穷,多次的欺骗,还改变
供拒不服罪,依法应当拷打的,就施行拷打,拷打犯人必须记下,爰书(文中“爰书”意义广泛,包括司法案件的供辞、记录、报告书等——录者注):因某多次改变
供,无从辩解,对其拷打讯问。
谨告某县负责人:男
某被审讯,供称:“是士伍,住在某里”请确定其姓名、
份、籍贯、曾犯有何罪,判过什么刑罚或经赦免,再查问还有什么别的问题,要派了解情况的人依法查封看守,确实写录,将所录全
回报,谨告负责人。
乡某爰书:
据某县县丞某的文书,查封被审讯人某里士伍甲的房屋、妻、
、
婢、衣
、畜牲。甲的房屋、家人计有:堂屋一间、卧室二间,都有门,房屋都用瓦盖、木构齐备,门前有桑树十株,妻名某,已逃亡,查封时不在场,女儿大女
某,没有丈夫,儿
小男
某,
门尺五寸,
某,婢小女
某,公狗一只,查问里典某某,甲的四邻公
某某:“甲是否还有其他应加查封而某等脱漏未加登记,如果有,将是有罪的。”某等都说:“甲应查封的都是这里,没有其他应封的了。”当即将所封
付某等,要他们和同里的人
看守,等候命令。
谨告某县负责人:男
某供称“是士伍,住在某县某里,逃亡。”请确定其姓名、
份、籍贯、曾犯有何罪,判过什么刑罚或经赦免,再查问还有什么问题,有几次在簿籍中记录逃亡,逃亡和逋事各多少天,派遣了解情况的人确实记录,将所录全
回报,谨告负责人。
…
书:某里公士甲自首说:“于五月末和同住一里的士伍丙盗窃了某里士伍丁一千钱,没有其他过犯,前来自首,并告发丙。”当即命令史某前往将丙逮捕。
爰书:男
甲捆送男
丙,供称“甲本为士伍,住在某里,本年四月盗
,逃亡,丙犯有杀伤人罪而逃亡,昨日白昼甲发现丙隐藏在市庸里面,于是将他捕获,前来自首,甲没有其他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