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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造甲一羊,獄未斷,誣人曰一,論可(何)(也)?當完城旦。
「以梃賊傷人。」?可(何)謂「梃」?木可以伐者為「梃」。
斗以箴(針)、鉥、錐,若箴(針)、鉥、錐傷人,各可(何)論?,當貲二甲;賊,當黥為城旦。
「臣妾牧殺主。」?可(何)謂牧?
賊殺主,未殺而得,為牧。
或與人,縛而盡
其須麋(眉),論可(何)(也)?當完城旦。
士五(伍)甲,
劍伐,斬人髮結,可(何)論?當完為城旦。
甲殺人,不覺,今甲病死已葬,人乃后告甲,甲殺人審,問甲當論及收不當?告不聽。
律曰:「夬()人耳,耐。」今夬()耳故不穿,所夬()非珥所
(也),可(何)論?律所謂,非必珥所
乃為夬(),夬()裂男若女耳,皆當耐。
「徙封,贖耐。」可(何)如為「封」?「封」即田千佰。頃半(畔)「封」(也),且非是?而徙之,贖耐,可(何)重也?是,不重。
或自殺,其室人弗言吏,即葬貍(薶)之,問死者有妻、
當收,弗言而葬,當貲一甲。
妻悍,夫毆治之,夬()其耳,若折支(肢)指、胅(體),問夫可(何)論?當耐。
誣人直(值)廿,未斷,有(又)有它,直(值)百,乃后覺,當并臧()以論,且行真罪、有(又)以誣人論?當貲二甲一盾。
鈹、戟、矛有室者,
以,未有傷(也),論比劍。
「擅殺
,黥為城旦舂。其
新生而有怪
其
及不全而殺之,勿罪。」今生
,
全(也),毋(無)怪
,直以多
故,不
其生,即弗舉而殺之,可(何)論?為殺
。
或與人,夬()人
,論可(何)(也)?比疻痏。
「
客與主人,以兵刃、投(殳)梃、拳指傷人,以布。」可(何)謂「」?布
公,如貲布,
齎錢如律。
求盗追捕罪人,罪人挌(格)殺求,問殺人者為賊殺人,且斲()殺?斲()殺人,廷行事為賊。
當貲盾,沒錢五千而失之,可(何)論?當誶。■告人曰
亡,未
徼闌亡,告不審,論可(何)(也)?為告黥城旦不審。
將上不仁邑里者而縱之,可(何)論?當(繫)作如其所縱,以須其得;有爵,作官府。
或,嚙人頯若顏,其大方一寸,
半寸,可(何)論?比疻痏。
甲告乙盗
,今乙盗羊,不盗
,問可(何)論?為告不審。■貲盾不直,可(何)論?貲盾。
人
擅殺
,城旦黥之,畀主。
甲盗羊,乙智(知),即端告曰甲盗
,問乙為誣人,且為告不審?當為告駕(加)臧()。
「譽適(敵)以恐眾心者,翏(戮)。」「翏(戮)者可(何)如?生翏(戮),翏(戮)之已乃斬之之謂(也)。」
小畜生
人室,室人以投(殳)梃伐殺之,所殺直(值)二百五十錢,可(何)論?當貲二甲。
盗封嗇夫可(何)論?廷行事以偽寫印。
「僑(矯)丞令」可(何)(也)?為有秩偽寫其印為大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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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強與主
,可(何)論?比毆主。■折脊頸骨,可(何)論?比折支(肢)。
或,嚙斷人鼻若耳若指若
,論各可(何)(也)?議皆當耐。
嗇夫不以官為事,以
為事,論可(何)(也)?當(遷)。(遷)者妻當包不當?不當包。
廷行事吏為詛偽,貲盾以上,行其論,有(又)廢之。
廷行事有罪當(遷),已斷已令,未行而死若亡,其所包當詣(遷)所。
人髮,大可(何)如為「提」?智(知)以上為「提」。
斗,為人毆(也),毋(無)疻痏,毆者顧折齒,可(何)論?各以其律論之。
「擅殺、刑、髡其后
,之。」?可(何)謂「后
」?官其男為爵后,及臣
君長所置為后大(太)
,皆為「后
」。
「內(納)
,贖耐。」今內(納)人,人未蝕
而得,可(何)論?除。
「毆大父母,黥為城旦舂。」今毆
大父母,可(何)論?比大父母。
人
妾治(笞)
,
以死,黥顏頯,畀主。■相與,
傷,皆論不(也)?
論。
甲謀遣乙殺人,受分十錢,問乙
未盈六尺,甲可(何)論?當磔。
「有投書,勿發,見輒燔之;能捕者購臣妾二人,(繫)投書者鞫審之。」所謂者,見書而投者不得,燔書,勿發;投者得,書不燔,鞫審之之謂(也)。
論獄何謂「不直」?可(何)謂「縱囚」?罪當重而端輕之,當輕而諯重之,是謂「不直」。當論
「廣眾心,聲聞左右者,賞。」將軍材以錢若金賞,毋(無)恒數。
當(遷),其妻先自告,當包。
士五(伍)甲毋(無)
,其弟
以為后,與同居,而擅殺之,當棄市。
「發偽書,弗智(知),貲二甲。」今咸陽發偽傳,弗智(知),即復封傳它縣,它縣亦傳其縣次,到關而得,今當獨咸陽坐以貲,且它縣當盡貲?咸陽及它縣發弗智(知)者當皆貲。
甲盗羊,乙智(知)盗羊,而不智(知)其羊數,即告吏曰三羊,問乙可(何)論?為告駕(加)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