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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七(3/7)

使主名尼驼达,此人由来良善忠信,是故今遣奉使表诚。大王若有所 须,珍奇异,悉当奉送,此之境土,便是王国,王之法令,治国善,悉当承用。 愿二国信使往来不绝,此反使还,愿赐一使,宣圣命,备敕所宜。款至之诚,望 不空反,所白如是,愿加哀愍。

奉献金刚指环、勒金环诸宝、赤白鹦鹉各一。太宗泰始二年,又遣使贡 献,以其使主竺扶大、竺阿弥并为建威将军。

元嘉十八年,苏黎国王那邻那罗跋遣使献方。世祖孝建二年,斤驼利国 王释婆罗那邻驼遣长史竺留驼及多献金银宝。后废帝元徽元年,婆黎国遣使贡献。 凡此诸国,皆事佛

自后汉明帝,法始东,自此以来,其教稍广,自帝王至于民庶,莫不归 心。经诰充积,训义远,别为一家之学焉。元嘉十二年,丹尹萧之奏曰: “佛化被于中国,已历四代,形像塔寺,所在千数,可以击心,退足以招劝。而 自顷以来,情敬浮末,不以诚为至,更以奢竞为重。旧宇颓弛,曾莫之修,而各 务造新,以相姱尚。甲第显宅,于兹殆尽,材竹铜彩,糜损无极,无关神祗,有累 人事。建中越制,宜加裁检,不为之防,未息。请自今以后,有铸铜像者, 悉诣台自闻;兴造塔寺舍,皆先诣在所二千石通辞,郡依事列言本州;须许报, 然后就功。其有辄造寺舍者,皆依不承用诏书律,铜宅林苑,悉没官。”诏可。 又沙汰沙门,罢者数百人。

世祖大明二年,有昙标人与羌人阇谋反,上因是下诏曰:“佛法讹替,沙 门混杂,未足扶济鸿教,而专成逋薮。加心频发,凶状屡闻,败风俗,人神 怨。可付所在,加沙汰,后有违犯,严加诛坐。”于是设诸条禁,自非戒行苦, 并使还俗。而诸寺尼掖,关妃后,此制竟不能行。

先是,晋世庾冰始创议,使沙门敬王者,后桓玄复述其义,并不果行。大明 六年,世祖使有司奏曰:“臣闻邃宇崇居,非期宏峻,拳跪盘伏,非止敬恭,将以 施张四维,缔制八宇。故虽儒法枝派,名墨条分,至于崇亲严上,厥由靡。唯浮 图为教,逖自龙堆,反经提传,训遐事远,练生莹识,恆俗称难,宗旨缅谢,微言 沦隔,拘文蔽,在末弥扇。遂乃陵越典度,偃倨尊戚,失随方之眇迹,迷制化之 渊义。夫佛法以谦俭自牧,忠虔为,不轻比丘,遭人斯拜,目连桑门,过长则 礼,宁有屈膝四辈,而简礼二亲,稽颡耆腊,而直万乘者哉。故咸康创议,元兴 载述,而事屈偏党,挫余分。今鸿源遥洗,群仰镜,九仙尽宝,百神耸职,而 畿辇之内,舍弗臣之氓,陛席之间,延抗之客,惧非所以澄一风范,详示景则者 也。臣等参议,以为沙门接见,比当尽虔礼敬之容,依其本俗,则朝徽有序,乘方 兼遂矣。”诏可。前废帝初,复旧。

世祖姬殷贵妃薨,为之立寺,贵妃鸾封新安王,故以新安为寺号。前废 帝杀鸾,乃毁废新安寺,驱斥僧徒,寻又毁中兴、天宝诸寺。太宗定,下令曰: “先帝建中兴及新安诸寺,所以长世垂范,弘宣盛化。顷遇昏,法像残毁,师徒 奔迸,甚以矜怀。妙训渊谟,有扶名教。可招集旧僧,普各还本,并使材官,随宜 修复。”

宋世名僧有生。生,彭城人也。父为广戚令。生家为沙门法大弟。幼 而聪悟,年十五,便能讲经。及长,有异解,立顿悟义,时人推服之。元嘉十一年, 卒于庐山。沙门慧琳为之诔。

慧琳者,秦郡秦县人,姓刘氏。少家,住冶城寺,有才章,兼外内之学,为 庐陵王义真所知。尝著《均善论》,其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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