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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博士跪曰:“祠事毕,就燎。”博士、太常引皇帝就燎 位,当坛东阶,皇帝南向立。太祝令以案奉玉璧牲
爵酒黍饭诸馔
,登柴坛施设 之。治礼举手曰:“可燎。”三人持火炬上。火发。太祝令等各下坛。坛东西各二 十人,以炬投坛,火半柴倾。博士仰白:“事毕。”皇帝
便坐。解严。天
有故, 则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献,其亚献、终献,犹太常、光禄勋也。北郊斋、夕牲、
熟,及乘舆百官到坛三献,悉如南郊之礼;唯事讫,太祝令牲玉馔
诣坎置牲上讫, 又以一牲覆其上。治礼举手曰:“可埋。”二十人俱时下土。填坎
半,博士仰白: “事毕。”帝
。自魏以来,多使三公行事,乘舆罕
矣。魏及晋初,仪注虽不
存,所损益汉制可知也。江左以后,官有其注。
魏文帝诏曰:“汉氏不拜日于东郊,而旦夕常于殿下东面拜日,烦亵似家人之 事,非事天郊神之
也。”黄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东门之外。
《礼》,天
以
分朝日于东,秋分夕月于西,今正月,非其时也。《汉郊祀志》,帝郊泰畤, 平旦
竹
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此为即用郊日,不俟二分也。明帝太和元年 二月丁亥朔,朝日于东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此古礼也。《白虎通》:“王 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义也。《尚书大传》,迎日之词曰:“维某年 某月上日。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维予一人。某敬拜迎日于郊。” 吴时郎陈
奏《东郊颂》,吴时亦行此礼也。晋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
分依 旧车驾朝日,寒温未适,可不亲
。”诏曰:“礼仪宜有常;如所奏,与故太尉所 撰不同,复为无定制。间者方难未平,故每从所奏。今戎事弭息,唯此为大。”案 此诏,帝复为亲朝日也。此后废。
殷祠,皇帝散斋七日,致斋三日。百官清者亦如之。致斋之日,御太极殿幄坐, 著绛纱袍,黑介帻,通天金博山冠。祠之日,车驾
,百官应斋从驾留守填街先置 者,各依宣摄从事。上
一刻,皇帝著平冕龙衮之服,升金
车,到庙北门讫。治 礼、谒者各引太乐、太常、光禄勋、三公等皆
在位。皇帝降车
庙,脱舄盥,及 洗爵,讫,升殿。初献,奠爵,乐奏。太祝令跪读祝文,讫,
奠神座前,皇帝还 本位。博士引太尉亚献,讫,谒者又引光禄勋终献。凡禘祫大祭,则神主悉
庙堂, 为昭穆以安坐,不复停室也。晋氏又有
室四殇,治礼引
室以次奠爵于馔前。其 功臣
飨者,设坐于
,谒者奠爵于馔前。皇帝不亲祠,则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献, 太常亚献,光禄勋终献也。四时祭祀,亦皆于将祭必先夕牲,其仪如郊。
晋武帝太始七年四月,帝将亲祠,车驾夕牲,而仪注还不拜。诏问其故。博士 奏:“历代相承如此。”帝曰:“非致敬宗庙之礼也。”于是实拜而还,遂以为制。 太康中,有司奏议,十一月一日合朔奠、冬烝、夕牲同日,可有司行事。诏曰: “夕牲而令有司行事,非也。改择上旬他日。”案此则武帝夕牲必躬临拜,而江左 以来复止也。晋元帝建武元年十月辛卯,即晋王位,行天
殷祭之礼,非常之事也。 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应烝祠。中书侍郎范宁奏:“案《丧服》传,有死
中者,三月不举祭,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皇女虽在婴孩,臣窃以为疑。”于是 尚书奏使三公行事。昔汉灵帝世,立
尚斋迎气东郊,尚书左丞殴杀陌使于南书寺, 于是诏书曰:“议郎蔡邕、博士任
,问可斋祠不?得无不宜?”邕等对曰:“
上帝之祠,无所为废。
室至大,陌使至微,日又宽,可斋无疑。”宁非不知有此 议,然不从也。魏及晋初,祭仪虽不
存,江左则备矣。官有其注。
祠太社、帝社、太稷,常以岁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太祝令夕牲
熟,如郊庙 仪。司空、太常、大司农三献也。官有其注。周礼王亲祭,汉以来,有司行事。汉 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于国西北戌城地,祠仪比泰社。日月将
会,太史上合朔。 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凡救蚀者,皆著赤帻,以助
也。日将蚀,天
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更伐鼓于门, 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
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立其
前。卫尉卿驰 绕
,伺察守备,周而复始。日复常,乃皆罢。”鲁昭公十七年,六月朔,日有蚀 之。祝史请所由,叔孙昭
曰:“日有蚀之,天
不举乐,伐鼓于社;诸侯用敝于 社,伐鼓于朝,礼也。”又以赤丝为绳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社,勾龙之神,天
之上公,故责之。合朔,官有其注。
昔汉建安中,将王会,而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朝士疑会不。共诣尚书令荀文 若谘之,时广平计吏刘劭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
火,错失天 时。《礼》诸侯旅见天
,
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 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文若及众人咸喜而从之,遂朝会如 旧,日亦不蚀。劭由此显名,魏史
而书之。魏
贵乡公正元二年三月朔,太史奏 日蚀而不蚀。晋文王时为大将军,大推史官不验之负。史官答曰;“合朔之时,或 有日掩月,或有月掩日。月掩日,则蔽障日
,使光景有亏,故谓之日蚀;日掩月, 则日于月上过,谓之
不侵
,虽
无变。日月相掩必
之理,无术以知,是以尝 禘郊社,日蚀则接祭,是亦前代史官不能审蚀也。自汉故事,以为日蚀必当于
。 每至其时,申警百官,以备日变。故《甲寅诏》有备蚀之制,无考负之法。古来黄 帝、颛顼、夏、殷、周、鲁六历,皆无推日蚀法,但有考课疏密而已。负坐之条, 由本无术可课,非司事之罪。”乃止。
晋武帝咸宁三年、四年,并以正旦合朔却元会,改魏故事也。晋元帝太兴元年 四月合朔,中书侍郎孔愉奏曰:“《
秋》日有蚀之,天
伐鼓于社,攻诸
也。 诸侯伐鼓于朝,臣自攻也。案尚书符,若日有变,便伐鼓于诸门,有违旧典。”诏 曰:“所陈有正义,辄敕外改之。”
至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朝士复疑应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劭 议以示八坐,于时有谓劭为不得礼意,荀文若从之,是胜人之一失。故蔡谟遂著议 非之曰:“劭论灾消异伏,又以慎、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 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所 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寝,百官降
,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夫敬诫之事, 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故孔
、老聃助葬于巷党,以丧不见星而行,故日蚀 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今史官言当蚀,亦安知其不蚀乎?夫
、老聃豫行见 星之防,而劭废之,是弃圣贤之成规也。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
秋》 讥之。灾事既过,犹退惧未已,故废宗庙之祭;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 乖矣。《礼记》所云‘诸侯
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既
,见蚀乃 知耳;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别此,可谓失其义指。刘劭所执者《礼记》也; 夫
、老聃巷党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
退无据。荀令所善,汉朝 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谬。后来君
,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于 是冰从众议,遂以却会。至永和中,殷浩辅政,又
从刘劭议不却会。王彪之据咸 宁、建元故事,又曰:“《礼》云,诸侯旅见天
,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 有之,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缪错,故不豫废朝礼也。”于是又从彪之,相 承至今。
耕籍之礼尚矣,汉文帝修之。及昭帝幼即大位,耕于钩盾
田。明帝永平十五 年二月,东巡,耕于下邳。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北巡,耕于怀县。魏三祖皆亲耕籍。 晋武帝泰始四年,有司奏始耕祠先农,可令有司行事。诏曰:“夫民之大事,在祀 与农。是以古之圣王,躬耕帝籍,以供郊庙之粢盛,且以训化天下。近代以来,耕 籍止于数步中,空有慕古之名,曾无供祀训农之实,而有百官车徒之费。今修千亩 之制,当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以帅先天下。主者详
其制,并下河南
田 地于东郊之南,洛
之北,平良中
者。若无官田,随宜便换,不得侵民人也。” 自此之后,其事便废,史注载多有阙。止元、哀二帝,将修耕籍,贺循等所上注, 及裴宪为胡中所定仪,又未详允。
元嘉二十年,太祖将亲耕,以其久废,使何承天撰定仪注。史学生山谦之已私 鸠集,因以奏闻。乃下诏曰:“国以民为本,民以
为天。一夫辍耕,饥者必及。 仓廪既实,礼节以兴。自顷在所贫耗,家无宿积,
暂偏,则人怀愁垫;年或不 稔,而病乏比室。诚由政德未孚,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广,地利多遗。宰守微化 导之方,氓庶忘勤分之义。永言弘济,明发载怀。虽制令亟下,终莫惩劝,而坐望 滋
,庸可致乎!有司其班宣旧条,务尽敦课。游
之徒,咸令附业。考
勤惰, 行其诛赏;观察能殿,严加黜陟。古者从时脉土,以训农功,躬耕帝籍,敬供粢盛。 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
千亩,考卜元辰。朕当亲率百辟,致礼郊甸。庶几 诚素,奖被斯民。”于是斟酌众条,造定图注。先立
九日,尚书宣摄内外,各使 随局从事。司空、大农、京尹、令、尉,度
之辰地八里之外,整制千亩,开阡陌。 立先农坛于中阡西陌南,御耕坛于中阡东陌北。将耕,宿设青幕于耕坛之上。皇后 帅六
之人
穜之
,付籍田令。耕日,太祝以一太牢告祠先农,悉如祠帝社之 仪。孟
之月,择上辛后吉亥日,御乘耕
三盖车,驾苍驷,青旗,著通天冠,青 帻,朝服青衮,带佩苍玉。蕃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唯三台武卫不耕,不改服章。 车驾
,众事如郊庙之仪。车驾至籍田,侍中跪奏:“尊降车。”临坛,大司农跪 奏:“先农已享,请皇帝亲耕。”太史令赞曰:“皇帝亲耕。”三推三反。于是群 臣以次耕,王公五等开国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籍田令 率其属耕,竟亩,洒
,即櫌,礼毕。魏氏虽天
耕籍,其蕃镇诸侯,并阙百亩之 礼。晋武帝末,有司奏:“古诸侯耕籍百亩,躬秉耒耜,以奉社稷宗庙,以劝率农 功。今诸王治国,宜修耕籍之义。”然未施行。宋太祖东耕后,乃班下州郡县,悉 备其礼焉。
周礼,王后帅内外命妇,蚕于北郊。汉则东郊,非古也。魏则北郊,依周礼也。 晋则西郊,宜是与籍田对其方也。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命中
蚕于北郊。
韦诞 《后蚕颂》,则于时汉注已亡,更考撰其仪也。及至晋氏,先蚕多采魏法。晋武帝 太康六年,散骑常侍华峤奏:“先王之制,天
诸侯亲耕千亩,后夫人躬蚕桑。今 陛下以圣明至仁,修先王之绪,皇后
资生之德,合
乾之义,而教
未先,蚕礼 尚阙。以为宜依古式,备斯盛典。”诏曰:“古者天
亲籍以供粢盛,后夫人躬蚕 以备祭服。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训也。今籍田有制,而蚕礼不修。中间务多,未 暇崇备。今天下无事,宜修礼以示四海。其详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参今宜。明年 施行。”于是使侍中袁粲草定其仪。皇后采桑坛在蚕室西,帷
中门之外,桑林在 其东,先蚕坛在
外门之外而东南。取民妻六人为蚕母。蚕将生,择吉日,皇后著 十二笄,依汉魏故事,衣青衣,乘油盖云母安车,驾六
。女尚书著貂蝉,佩玺, 陪乘,载筐钩。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公太夫人、公夫人,及县乡 君、郡公侯特
夫人、外世妇、命妇,皆步摇、衣青,各载筐钩从。蚕桑前一日, 蚕官生蚕著薄上。桑日,太祝令以一太牢祠先蚕。皇后至西郊,升坛,公主以下陪 列坛东。皇后东面躬桑,采三条;诸妃公主各采五条;县乡君以下各采九条。悉以 桑授蚕母。还蚕室。事讫,皇后还便坐,公主以下以次就位,设飨赐绢各有差。宋 孝武大明四年,又修此礼。
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魏国作泮
于鄴城南。魏文帝黄初五年,立太学于洛
。 齐王正始中,刘馥上疏曰:“黄初以来,崇立太学,二十余年,而成者盖寡。由博 士选轻,诸生避役,
门
弟,耻非其
,故无学者。虽有其名,而无其实;虽设 其教,而无其功。宜
选博士,取行为人表,经任人师者,掌教国
。依遵古法, 使二千石以上
孙,年从十五,皆
太学。明制黜陟,陈荣辱之路。”不从。晋武 帝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学生七千余人,才任四品,听留。”诏:“已试经者留 之,其余遣还郡国。大臣
弟堪受教者,令
学。”咸宁二年,起国
学。盖《周 礼》国之贵游
弟所谓国
,受教于师氏者也。太康五年,修作明堂、辟雍、灵台。 孙休永安元年,诏曰:“古者建国,教学为先。所以导世治
,为时养
也。自建 兴以来,时事多故,吏民颇以目前趋务,弃本就末,不循古
。夫所尚不淳,则伤 化败俗。其
旧置学官,立《五经》博士,
取应选,加其
禄。科见史之中及将 吏
弟有志好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其荣, 闻之者羡其誉。以淳王化,以隆风俗。”于是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