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则成相背。稷是百谷之总神,非
气之主,宜依先东向。斋官立社坛东北,南向立,东为上,诸执事西向立,南为上。稷依礼无兼称,今若
尊崇,正可名为太稷耳,岂得谓为稷社邪?腊祠太社日近,案奏事御,改定仪注。”
仪曹称治礼学士议曰:“《郊特牲》又云‘君之南向,答
也,臣之北向,答君也。’若以
气在南,则位应向北,
气在北,则位宜向南。今南北二郊,一限南向,皇帝黑瓒阶东西向,故知坛墠无系于
,设位宁拘于南北?群神小祠,类皆限南面,荐飨之时,北向行礼,盖
申灵祇之尊,表求幽之义。魏世秦静使社稷别营,称自汉以来,相承南向。汉之于周,世代未远,鄗上颓基,商丘余树,犹应尚存,迷方失位,未至于此,通儒达识,不以为非。庾蔚之昔已有此议,后徐爰、周景远并不同,仍旧不改。”
佟之议:“来难引君南向答
,臣北向答君。敢问答之为言,为是相对?为是相背?相背则社位南向,君亦南向,可如来议。《郊特牲》云‘臣之北向答君’,复是君背臣。今言君南臣北,向相称答,则君南不得称答矣。《记》何得云祭社君南向以答
邪?社果同向,则君亦宜西向,何故在社南向?在郊西向邪?解则不然,《记》云,君之南向答
,此明朝会之时,盛
在南,故君南向对之,犹圣人南面而听,向明而治之义耳,宁是祈祀天地之日乎?知祭社北向,君答故南向,祀天南向,君答宜北向矣。今皇帝黑瓒阶东西向者,斯盖始
之别位,非接对之时也。案《记》云‘社所以神地之
也’。又云‘社祭土而主
气’。又云‘不用命,戮于社’。孔安国云‘社主
,
主杀’。《传》曰‘日蚀,伐鼓于社’。杜预云‘责群
也’。社主
气之盛,故北向设位,以本其义耳。余祀虽亦地祇之贵,而不主此义,故位向不同。不得见余
祀不北向,便谓社应南向也。案《周礼》祭社南向,君求幽,宜北向,而《记》云君南向,答
之义,求幽之论不乖欤?魏权汉社,社稷同营共门,稷坛在社坛北,皆非古制。后移
南,自当如礼。如静此言,乃是显汉社失周法,见汉世旧事。尔时祭社南向,未审
何史籍。就如议者,静所言是祭社位向仍汉旧法,汉又袭周成规,因而不改者,则社稷三座,并应南向,今何改帝社南向,泰社及稷并东向邪?”
治礼又难佟之,凡三往反。至建武二年,有司议:“治礼无的然显据。”佟之议乃行。
建武二年,祠
郎何佟之奏:“案《周礼-大宗伯》‘以苍璧礼天,黄琮礼地’。郑玄又云‘皆有牲币,各放其
之
’。知礼天圜丘用玄犊,礼地方泽用黄牲矣。《牧人》云‘凡
祀用骍牲,
祀用黝牲’。郑玄云‘骍,赤;黝,黑也。
祀,祭天南郊及宗庙。
祀,祭地北郊及社稷’。《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郑云‘地,
祀,用黝牲,与天俱用犊,故连言之耳’。知此祭天地即南北郊矣。今南北两郊同用玄牲,又明堂、宗庙、社稷俱用赤,有违昔典。又郑玄云‘祭五帝于明堂,勾芒等
’。自晋以来,并圜丘于南郊,是以郊坛列五帝、勾芒等。今明堂祀五
,更阙五神之位,北郊祭地祗,而设重黎之坐,二三乖舛,惧亏盛则。”
前军长史刘绘议:“《语》云‘犁
之
骍且角,虽
勿用,山川其舍诸’。未详山川合为
祀不?若在
祀,则与黝乖矣。”
佟之又议:“《周礼》以天地为大祀,四望为次祀,山川为小祀。周人尚赤,自四望以上牲
各依其方者,以其祀大,宜从本也。山川以下,牲
不见者,以其祀小,从所尚也。则《论》、《礼》二说,岂不合符?”参议为允。从之。
永元元年,步兵校尉何佟之议曰:“盖闻圣帝明王之治天下也,莫不尊奉天地,崇敬日月,故冬至祀天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泽,
分朝日,秋分夕月,所以训民事君之
,化下严上之义也。故礼云‘王者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周礼-典瑞》云‘王搢大圭,执镇圭,藻藉五采五就以朝日’。
云‘天
以
分朝日,秋分夕月’。《觐礼》‘天
,拜日于东门之外’。卢植云‘朝日以立
之日也’。郑玄云‘端当为冕,朝日
分之时也’。《礼记-朝事议》云‘天
冕而执镇圭,尺有二寸,率诸侯朝日于东郊,所以教尊尊也’。故郑知此端为冕也。《礼记-保傅》云‘三代之礼,天
朝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而不明所用之定辰。
、郑云用二分之时,卢植云用立
之日。佟之以为日者太
之
,月者太
之
。
分
气方永,秋分
气向长。天地至尊用其始,故祭以二至,日月礼次天地,故朝以二分,差有理据,则
、玄之言得其义矣。汉世则朝朝日,暮夕月。魏文帝诏曰:‘《觐礼》天
拜日东门之外,反礼方明。《朝事议》曰天
冕而执镇圭,率诸侯朝日于东郊。以此言之,盖诸侯朝,天
祀方明,因率朝日也。汉改周法,群公无四朝之事,故不复朝于东郊,得礼之变矣。然旦夕常于殿下东向拜日,其礼太烦。今采周
分之礼,损汉日拜之仪,又无诸侯之事,无所
东郊,今正殿即亦朝会行礼之
也。宜常以
分于正殿之
拜日,其夕月文不分明。其议奏。’魏秘书监薛循请论云:‘旧事朝日以
分,夕月以秋分。案《周礼》朝日无常日,郑玄云用二分,故遂施行。秋分之夕,月多东潜,而西向拜之,背实远矣。谓朝日宜用仲
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淳于睿驳之,引《礼记》云‘祭日于东,祭月于西,以端其位’。《周礼》秋分夕月,并行于上世。西向拜月,虽如背实,亦犹月在天而祭之于坎,不复言背月也。佟之案《礼
》云‘为朝夕必放于日月’。郑玄云‘日
东方,月
西方’;又云‘大明生于东,月生于西,此
之分,夫妇之位也’。郑玄云‘大明,日也’。知朝日东向,夕月西向,斯盖各本其位之所在耳。犹如天
东西游幸,朝堂之官及拜官者犹北向朝拜,宁得以背实为疑邪?佟之谓魏世所行,善得与夺之衷。晋初弃圜丘方泽,于两郊二至辍礼,至于二分之朝,致替无义。江左草创,旧章多阙,宋氏因循,未能反古。窃惟皇齐应天御极,典教惟新,谓宜使盛典行之盛代,以
分朝于殿
之西,东向而拜日,秋分于殿
之东,西向而拜月,此即所谓必放日月以端其位之义也。使四方观化者,莫不欣欣而颂
。旒藻之饰,盖本天之至质也,朝日不得同昊天至质之礼,故玄冕三旒也。近代祀天,著衮十二旒,极文章之
,则是古今礼之变也。礼天朝日,既服宜有异,顷世天
小朝会,著绛纱袍、通天金博山冠,斯即今朝之服次衮冕者也。窃谓宜依此拜日月,甚得差降之宜也。佟之任非礼局,轻奏大典,实为侵官,伏追惭震。”从之。
永明三年,有司奏:“来年正月二十五日丁亥,可祀先农,即日舆驾亲耕。”宋元嘉、大明以来,并用立
后亥日,尚书令王俭以为亥日藉田,经记无文,通下详议。
兼太学博士刘蔓议:“《礼》,孟
之月,立
迎
,又于是月以元日祈谷,又择元辰躬耕帝藉。卢植说礼通辰日,日,甲至癸也,辰,
至亥也。郊天,
也,故以日。藉田,
也,故以辰。
礼卑后,必居其末,亥者辰之末,故《记》称元辰,注曰吉亥。又据五行之说,木生于亥,以亥日祭先农,又其义也。”
太常丞何諲之议:“郑注云‘元辰,盖郊后吉亥也’。亥,
辰也,凡在垦稼,咸存洒
。五行说十二辰为六合,寅与亥合,建寅月东耕,取月建与日辰合也。”
国
助教桑惠度议:“寻郑玄以亥为吉辰者,
生于
,元起于亥,取
之元以为生
,亥又为
,十月所建,百谷赖兹沾
毕熟也。”
助教周山文议:“卢植云‘元,善也。郊天,
也,故以日。藉田,
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解元辰云‘日,
也。辰,支也。有事于天,用日。有事于地,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