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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2/6)

吉翂,字彦霄,冯翊莲勺人也。世居襄。翂幼有孝。年十一,遭所生母忧, 浆不,殆将灭,亲党异之。天监初,父为吴兴原乡令,为吏所诬,逮诣 廷尉。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请公卿,行人见者,皆为陨涕。其父理虽清白,耻 为吏讯,乃虚自引咎,罪当大辟。翂乃挝登闻鼓,乞代父命。祖异之,敕廷尉卿 蔡法度曰:“吉翂请死赎父,义诚可嘉;但其幼童,未必自能造意。卿可严加胁诱, 取其款实。”法度受敕还寺,盛陈徽缠,备列官司,厉问翂曰:“尔求代父死, 敕已相许,便应伏法。然刀锯至剧,审能死不?且尔童孺,志不及此,必为人所教。 姓名是谁,可列答。若有悔异,亦相听许。”翂对曰:“囚虽蒙弱,岂不知死可 畏惮?顾诸弟稚藐,唯囚为长,不忍见父极刑,自延视息。所以内断臆,上万 乘。今不测,委骨泉壤,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邪!明诏听代,不异登仙, 岂有回贰!”法度知翂至心有在,不可屈挠,乃更和颜诱语之曰:“主上知尊侯无 罪,行当释亮。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同济。奚以此妙年, 苦求汤镬?”翂对曰:“凡鲲鲕蝼蚁,尚惜其生;况在人斯,岂愿齑粉?但囚父挂 劾,必正刑书,故思殒仆,冀延父命。今瞑目引领,以听大戮,情殚意极,无言 复对。”翂初见囚,狱掾依法备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 翂弗听,曰:“翂求代父死,死罪之囚,唯宜增益,岂可减乎?”竟不脱械。法度 以奏闻,祖乃宥其父。丹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请乡居,于岁首,举 充纯孝之选。翂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夫父辱死,斯固然。若翂有 靦面目,当其此举,则是因父买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年十七,应辟为本州 主簿。监万年县,摄官期月,风化大行。自雍还至郢,湘州刺史柳悦复召为主簿。 后乡人裴俭、丹尹丞臧盾、扬州中正张仄连名荐翂,以为孝行纯至,明通《易》、 《老》。敕付太常旌举。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后因发而卒。

梁台建,邓元起为益州刺史,表黔娄为府长史、西、梓潼二郡太守。及成都 平,城中珍宝山积,元起悉分与僚佐,惟黔娄一无所取。元起恶其异众,厉声曰: “长史何独尔为!”黔娄示不违之,请书数箧。寻除蜀郡太守,在职清素,百姓便 之。元起死于蜀,曲皆散,黔娄营殡殓,携持丧柩归乡里。还为尚书金郎, 迁中军表记室参军。东建,以本官侍皇太读,甚见知重,诏与太中庶殷钧、 中舍人到洽、国博士明山宾等,递日为太讲《五经》义。迁散骑侍郎、荆州大 中正。卒,时年四十六。

甄恬,字彦约,中山无极人也,世居江陵。祖钦之,长宁令。父标之,州从事。 恬数岁丧父,哀有若成人。家人矜其小,以和饭饲之,恬不肯。年八岁, 问其母,恨生不识父,遂悲泣累日,忽若有见,言其形貌,则其父也,时以为孝。 家贫,养母常得珍羞。及居丧,庐于墓侧,恒有鸟玄黄杂,集于庐树,恬哭则鸣, 哭止则止。又有白雀栖宿其庐。州将始兴王憺表其行状。诏曰:“朕虚己钦贤,寤 寐盈想。诏彼群岳,务尽搜扬。恬既孝行殊异,声著壤,敦风厉俗,弘益兹多。 牧守腾闻,义同亲览。可旌表室闾,加以爵位。”恬官至安南行参军。

但尝粪甜苦。”易痢,黔娄辄取尝之,味转甜,心逾忧苦。 至夕,每稽颡北辰,求以代。俄闻空中有声曰:“征君寿命尽,不复可延,汝诚 祷既至,止得申至月末。”及晦而易亡,黔娄居丧过礼,庐于冢侧。和帝即位,将 起之,镇军萧颖胄手书敦譬,黔娄固辞。服阕,除西台尚书仪曹郎。

韩怀明,上党人也,客居荆州。年十岁,母患尸疰,每发辄危殆。怀明夜于星 下稽颡祈祷,时寒甚切,忽闻香气,空中有人语曰:“童母须臾永差,无劳自苦。” 未晓,而母豁然平复。乡里异之。十五丧父,几至灭,负土成坟,赠助无所受。 免丧,与乡人郭瑀俱师事南刘虬。虬尝一日废讲,独居涕泣。怀明窃问其故,虬 家人答云:“是外祖亡日。”时虬母亦亡矣。怀明闻之,即日罢学,还家就养。虬 叹曰:“韩生无虞丘之恨矣。”家贫,常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离母侧。 母年九十一,以寿终,怀明浆不一旬,号哭不绝声。有双白鸠巢其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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