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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酒从事下县令、相
右第八品
扫寇将军扫虏将军扫难将军扫逆将军司州议曹从事史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公车令符节令诸署令千石已上者。
中黄门令门下录事尚书都令史主书令史殿中侍御史中谒者仆
中黄门冗从仆
以前上阶
门仆
侯、伯国大农司空、皇
长兼行参军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皇
上、中、下将军皇
中大夫二率丞四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王、公国常侍厉武将军厉锋将军虎牙将军虎奋将军五品正从将军主簿、列曹行参军司州文学从第一品将军、开府长兼行参军员外将军
右从第八品
旷野将军横野将军
、男国郎中令太祝令诸署令六百石已上者
中黄门公主家令皇
典书令四门小学博士律博士校书郎二大、二公参军督护检校御史
以前上阶
王、公国侍郎侯、伯国中尉谒者太
三卿丞五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司空、皇
参军督护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兼行参军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参军督护殿中司
督
右第九品
偏将军裨将军太
厩长监淮海津都尉诸局都尉皇
典祠令皇
学官令皇
典卫令王公国上中下将军王公国中大夫诸署令不满六百石者。
以前上阶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参军督护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兼行参军太常、光禄、卫尉、领、护詹事功曹、五官治礼郎
、男国大农小黄门员外司
督
右从第九品
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
正始元年十一月,罢郡中正。
四年九月诏曰:“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奉车都尉禁侍
官,显加通贵。世移时变,遂为冗职。既典名犹昔,宜有定员,并殿中二司
亦须有常数。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车都尉二十人,骑都尉六十人,殿中司
二百人,员外司
三百人。”
永平元年十二月,尚书令
肇,尚书仆
、清河王怿等奏置小学博士员三千人。
二年正月,尚书令
肇奏,都
台请依旧二使者,参军事、谒者并录事、令史亦随事更立。韶曰:“使者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属司,唯须充事耳,亦何劳多也。参军、录事并更置一,谒者加二,令史依旧。”肇又奏诸州谘议、记室、
曹、刑狱、田曹、
曹、集曹、士曹参军悉并省之。
四年七月,诏改宗
羽林为宗士,其本秩付尚书计其资集,叙从七已下、从八已上官。
正光元年七月,置左、右卫将军各二人。
十二月,罢诸州中正,郡县定姓族,后复。
孝昌二年十月,诏宗士、庶
二官各增二百人。置望士队四百人,取肺府之族有武艺者。
孝庄初,以尔朱荣有扶翼之功,拜
国大将军,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
大将军,增佐吏。又以太尉、上党王天穆为太宰,增佐吏。
永安二年,各诏复置司直十人,视五品,隶廷尉,复治御史检劾事。
普泰初,以尔朱世隆为仪同三司,位次上公。又侍中、黄门、武卫将军,并增置六人。
永安已后,远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复立州都督,俱总军人。
天平四年夏,罢六州都督,悉隶京畿,其京畿大都督仍不改焉。立府置佐。
旧制:有大将军,不置太尉;有丞相,不置司徒。自正光已后,天下多事,勋贤并轨,乃俱置之。
武定二年十一月,有司奏:“齐献武王勋
德重,礼绝群辟。昔霍光陵邑亦置长、丞主陵,今请置长一人,丞一人,录事一人,
曹史一人,禁备史一人,侍一人,皆降帝陵官品一等。其侍依旧。”诏“可”
七年三月,诏左右光禄大夫各置二人,金紫光禄大夫置四人,光禄大夫置四人,太中、中散各置六人。五月,又诏以四中郎将,世宗永平中权隶领军,今还属护军。
自古天
立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则以家与谥,官有世功,则有宦族,邑亦如之。姓则表其所由生,氏则记族所由
,其大略然也。至于或自所居,或以国号,或用官爵,或用事
,虽缘时不同,俱其义矣。魏氏本居朔壤,地远俗殊,赐姓命氏,其事不一,亦如长勺、尾氏、终葵之属也。初,安帝统国,诸
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
,
中别族,为内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间有之矣,今举其可知者。
献帝以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
次兄为普氏,后改为周氏。
次兄为拓
氏,后改为长孙氏。
弟为达奚氏,后改为奚氏。
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
次弟为丘敦氏,后改为丘氏。
次弟为侯氏,后改为亥氏。
七族之兴,自此始也。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后改为叔孙氏。
又命疏属曰车焜氏,后改为车氏。
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
祖革之,各以职司从事。
神元皇帝时,余
诸姓内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