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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二(5/10)

武都,位特、开府仪同三司、梁、衮二州刺史,所在唯事聚敛。光死, 遣使于州斩之。

钟,年甫数岁,获免。周朝袭封崇国公。隋开皇中,卒于车骑将军。

羡字丰乐,少机警,善骑。河清三年,为都督、幽州刺史。其年,突厥十余 万寇州境,羡总诸将御之。突厥望见军容齐整,遂不敢战,遣使求款附。天统元年 五月,突厥可汗遣使请朝贡,自是岁时不绝,羡有力焉。诏加行台仆。羡以虏屡 犯边,自库推戍东拒于海。二千余里,其间凡有险要,或斩山筑城,断谷起障, 并置立戍逻五十余所。又导,北合易京,东会于潞,因以田,公私获利。 在州养二千匹,曲三千,以备边,突厥谓之南面可汗。四年,遣行台尚书令, 别封城县侯。

羡历事数帝,以谨直称,虽极荣,不自矜尚。以合门贵盛,以为忧。武平 元年,乃上书推让,乞解所职。诏不许。其年秋,爵荆山郡王。羡虑祸,使人骑 快骡迎至鄴,无日不得音问。后二日鄴使不至,家人乞养忧之。又梦著枷锁,劝丰 乐速奔突厥,羡不从。占其梦曰:“枷者加官,锁者锁锁吉利。”及光诛,敕中领 军贺伏恩等十余人驰驿捕之,遣领军大将军鲜于桃枝、洛州行台仆独孤永业便 发定州骑卒续。伏恩等既至,门者白羡曰:“使人衷甲汗,宜闭城门。”羡曰: “敕使岂可疑拒!”迎之,遂见执,死于长史事。谓其妻曰:“启太后,臣兄 弟死自当知。”临刑叹曰:“富贵如此,女为皇后,公主满家,常使三百兵,何得 不败?”并害五,年十五已下者宥之。羡未诛前,忽令其在州诸五六人,锁颈 乘驴城,合家泣送之至阁,日晚而归。吏人莫不惊异。行燕郡守嗣明,术之 士也,为羡所钦,窃问之,答云:“须有衤襄厌。”数日而有此变。

羡及光并工骑。少时猎,父金命孙会而观之,泣曰:“明月、丰乐用弓 不及我,诸孙又不及明月、丰乐,世衰矣。”每日令田,还即效所获。光获少, 必丽达腋;羡获虽多,非要害之所。光恆蒙赏,羡或被捶。人问其故,云:“明 月必背上著箭,丰乐随即下手,数虽多,去兄远矣。”闻者服其言。

金兄平,少便弓。神武起,以都督从。皇建初,封定郡公。后为青州刺史。 卒,赠太尉。

论曰:齐神武以晋之地,霸图攸属,练兵训旅,遥制朝权,鄴都机务, 情寄远。孙腾、隆之、司如等俱不能清贞守,以康为怀,而厚敛货财, 填彼溪壑。昔萧何之镇关中,荀彧之居许下,不亦异于是乎!赖文襄辅,责以骄 纵,厚遇崔暹,奋其霜简;不然则君属厌,岂易闻焉。如徒以少相亲重,情 昵狎,义非草昧,恩结私,勋德莫闻,坐致台辅。消难去齐归周,义非殉国,向 背不已;晚又奔陈,一之谓甚,胡可而再。膺之风素可重,幼之清简自立,有足称 者。窦泰、尉景、娄昭、厍狄、韩轨等,并以外戚近亲,属云雷之举,位非, 功籍势成,附翼攀鳞,郁为佐命之首;定远以常人之才,而因赵郡忠正,将以志除 朝蠹,谋逐佞臣,而信纳凶,反受其。遂使庸竖肆毒,贤戚见诛,败政害时, 莫大于此。鄙语曰:“利以昏智”,况定远非智者乎。段荣以姻戚之重,遇时来之 会,功伐之地,亦足称焉。韶光辅七君,克隆门业,每当阃外,或任留台。以 猜忌之朝,终其眉寿;属亭候多警,为有齐上将,岂其然乎!当以志谢矜功,名不 渝实,不以威权御,不以智数要时,求覆餗,其可得也。《礼》云“率之谓 ”,此其效欤!斛律金以神武拨之始,翼成王业,忠款之至,成此大功,故能 终享遐年,位百辟。视其盈满之戒,动之微也,才及后嗣,遂至诛夷。既威权 之重,盖符家所忌。光以上将之,有沈毅姿,战将兵权,暗同韬略,临敌制胜, 变化无方。自关、河分隔,年将四纪,以氏霸王之期,属宇文草创之日,军薄 伐,屡挫兵威。而大宁已还,东邻浸弱,关西前收蜀,又殄江陵,叶建瓴而用武, 成并吞之壮志。光每临戎誓众,式遏边鄙,战则前无完阵,攻则罕有全城;齐氏必 致拘原之师,秦人无复启关之策。而世谗胜,诈以震主之威;主暗时艰,自毁籓 篱之固。昔李牧之为赵将也,北翦胡冠,西却秦军,郭开谮之,牧死赵灭。其议诛 光者,岂秦之反间欤?何同术而同亡也!内令诸将解,外为邻灭仇。呜呼!后 之君,可为戒者欤!

分译文

孙腾,字龙雀,咸石安人。他从小就很正直,熟悉官场的情况。北魏孝明帝正光年间,北方,他归顺了尔朱荣。不久,任神武帝的都督长史。任晋州刺史,又命他为长史,被朝廷封为石安县伯。在信都起兵,孙腾常以他的忠诚参与谋划决策,多次升迁,官爵晋至郡公。朝廷,被任为侍中,不久,兼任尚书左仆。这时,北魏京兆王元愉的女儿平原公主寡居,他希望迎娶她,而平原公主却想嫁给侍中封隆之。他嫉妒封隆之,便找机会诋毁人家。奏请朝廷免去孙腾的官职,不久又被恢复。他与斛斯椿共同掌握朝廷的机密,因被斛斯椿忌恨怕遭受祸殃,便逃到晋京城讨伐斛斯椿,让孙腾在并州留守。他又朝廷任尚书左仆,朝廷内外的事情,他全都知

这时,西魏攻南兖州,朝廷命他率领各路将领讨伐。他情胆怯,又没有威望和谋略,军队失利撤还。最初北边境,他丢失了一个女儿,等他份显贵,访察不到,怀疑女儿成了别人家的婢。他任司徒,婢请求归良的他都同意免去她们的份,希望从中找到他的女儿。了异常恼怒,免去了他的司徒职务。

原先,博陵的崔孝芬收养了一个姓贾的穷人家的女孩为养女。崔孝芬去世,他的妻元氏改嫁给郑伯猷,元氏带着养女到了郑家。这位养女贾氏颇有姿,孙腾便将她纳为小妾。他的妻袁氏去世,因为贾氏生了儿,便将她扶为正妻。朝廷下诏封她为丹杨郡君,他又请求把袁氏的封爵改授给贾氏。他的违背礼教,肆情自为的事情,大多有类如此。

他早年依附神武帝对他非常信任,把他安置在朝廷内,作为自己的心腹。他志得意满,不可一世。予取予夺,一任自己。他纳贿不考虑法度,提和委任官职,非给他送礼不可。府库中贮藏的银,他也偷回家中变成私有。亲近一帮无耻小人,专门为了聚敛财货。他与岳、隆之、司如号称四贵,其中,违犯法纪,恣意横行,孙腾最为严重。澄多次谴责与训诫,他始终不肯改悔,朝野上下都鄙视和嘲笑他。

武定六年(548),孙腾去世。

隆之,字延兴,洛人,是宦官徐成的养。有人说他的父亲被姑夫氏养育长大,因而从了姓。他后来立下了决定朝廷命运的大功。命他为自己的兄弟,他便说自己是的同乡,渤海。。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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