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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5/7)

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为母无服者,不祭故也。为祖母三年者,大宗传重故也。今议以嫡孙死而立嫡母 弟。嫡母弟者,则为父后矣。嫡母弟本非承嫡,以无嫡,故得为父后,则嫡孙 之弟,理亦应得为父后,则是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既得为祖服斩,而不得为传 重,未之闻也。若用商家亲亲之义,本不应舍嫡而立嫡孙。若从周家尊尊之文, 岂宜舍其孙而立其弟?或文或质,愚用或焉。《小记》云:“嫡妇为舅姑后者,则 舅姑为之小功。”注云:“谓夫有废疾、他故,若死无,不受重者。小功,庶妇 之服。凡父母于,舅姑于妇,将不传重于嫡,及将所传重者非嫡,服之皆如众 庶妇也。”言死无者,谓绝世。无,非谓无嫡。如其,焉得云无后?夫虽 废疾无,妇犹以嫡为名。嫡名既在,而废其者如礼何?礼何有损益,革代相 沿。必谓宗嫡可得而变者,则为后服斩亦宜有因而改。

七年,卒。柔在史馆未久,勒成之际,志在偏党。《魏书》中与其内外通亲者, 并虚过实,为时论所讥。

整弟宣,字季达。以功封城县侯,历位都官尚书、卫大将军、沧州刺史。卒, 赠太尉公,谥曰武。

刁氏世有荣贵,而门风不甚修洁,为时所鄙。

雍族孙双,字山。祖薮,晋齐郡太守。薮因晋,居青州之安乐。至双始 归本乡。双少好学,兼涉文史,雅为中山王英所知赏。位西河太守。为政清简,吏 人安悦。及中山王熙起兵诛元叉,事败,熙弟略投命于双。双藏护周年。时购略甚 切,略惧,求送境。双曰:“会有一死,所难过耳。今遭知己,视死如归,愿不 以为虑。”略复苦求南转,双乃遣从昌送达江左。灵太后反政,知略因双获济, 征拜光禄大夫。时略姊饶安主,刁宣妻也,频诉灵太后,乞征略还。朝廷乃以徐州 所获俘江革、祖恆二人易之。以双与略有旧,乃令至境迎接。明帝末,除西兗州 刺史。时贼盗蜂起,州人张桃弓等招聚亡命,公行劫掠。双至境,先遣使谕桃弓, 陈示祸福,桃弓即随使归罪,双舍而不问。后有盗发之,令桃弓追捕,咸悉禽获, 于是州境清肃。孝庄初,行济州刺史,以功封曲城乡男。孝武初,迁骁骑大将军、 左光禄大夫。兴和三年,卒,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齐州刺史,谥曰清穆。

辛绍先,陇西狄人也。五世祖怡,晋幽州刺史。父,仕西凉为骁骑将军。 及凉后主歆与沮渠蒙逊战于蓼泉,军败,失以所乘授歆,而死于难。以义 烈见称西土。凉州平,绍先内徙,家于晋。明有识量,与广平游明、范卢 度世、同郡李承昭等甚相友。有至,丁父忧,三年不甘味,不栉沐,发遂落 尽,故常著垂裙皁帽。自中书博士转神令。

皇兴中,薛安都以彭城归魏。时朝廷绥安初附,以绍先为下邳太守。为政不 甚皦察,举其不纲而已,唯教人为产御贼之备。及宋将陈显达、萧成、萧顺之来 寇,成谓顺之曰:“辛绍先未易侵也,宜共慎之。”于是不历郡境,径屯吕梁。 卒于郡,赠并州刺史、晋侯,谥曰惠。

凤达,耽乐古,有长者之名。卒于京兆王推国常侍。

凤达祥,字万福。举司州秀才,再迁司空主簿。咸王禧妃,即祥妻之妹也。 及禧构逆,亲知多罹尘谤,详独萧然不预。转并州平北府司。有白还兵药显, 被诬为贼,官属咸疑之。详曰:“显面有悲。察狱以,其此之谓乎!”苦执 申之。月余,别获真贼。后除郢州龙骧府长史,带义太守。白早生之反也,梁遣 来援,因此缘淮镇戍,相继降没。唯祥城固守。梁又遣将胡武城、陶平虏,于州 南金山之上,连营侵。祥其不意,袭之。贼大崩,禽平虏,斩武城,以送京师。 州境获全。论功方有赏授,而刺史娄悦耻勋其下,间之执政,事竟不行。胡贼刘 龙驹作逆华州,除祥安定王燮征虏府长史,仍为别将,与讨胡使薛和灭之。卒,赠 南青州刺史。

祥弟少雍,字季和,少聪颖,有孝行,尤为祖父绍先所。绍先嗜羊肝,常 呼少雍共。及绍先卒,少雍终肝。仁厚,有礼义,门内之法,为时所重。 稍迁司空、王雍田曹参军。少雍清正,不惮御,积年久讼,造次决之。请托 路绝,时称贤明。正始中,诏百官各举所知,王雍及吏郎中李宪俱以少雍为 举首。卒于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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