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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5/10)

昕舍辔拱,任所之,左右言其诞慢。悦曰:“府望唯在此贤, 不可责也。”悦数散钱于地,令诸佐争拾之,昕独不拾。悦又散银钱以目昕,乃取 其一。悦与府寮饮酒,起自移床,人争手,昕独执板却立。悦作曰:“我帝孙, 帝,帝弟,帝叔,今亲起舆床,卿何偃蹇?。对曰:“元景位望微劣,不足使殿 下式瞻仪形,安敢以亲王僚采,从厮养之役。”悦谢焉。坐上皆引满酣暢;昕先起, 卧于闲室,频召不至。悦乃自诣呼之,曰:“怀其才而忽府主,可谓仁乎?”昕曰: “商辛沈湎,其亡也忽诸。府主自忽傲,寮佐敢任其咎?”悦大笑而去。后除著作 佐郎。以兵渐起,将避地海隅。侍中李琰之、黄门侍郎王遵业惜其名士,不容外 任,奏除尚书右外兵郎中。为光州长史,故免河之难。迁东莱太守。于时年凶, 人多相,昕勤恤人隐,多所全济。昕少时与河间邢邵俱为元罗宾友,及守东莱, 邵举室就之。郡人以邵是邢杲从弟,会兵将执之。昕以蔽伏其上,呼曰:“才,当先执我。”邵乃免。

太昌初,还洛。吏尚书李神俊奏言:“比因多故,常侍遂无员限。今以王元 景等为常侍,定限八员。”加金紫光禄大夫。武帝或时袒,与近臣戏狎,每见昕, 即正冠而敛容焉。昕素甚,遭丧后,遂终羸瘠。杨愔重其德素,以为人之师 表。元象元年,兼散骑常侍,聘梁,魏收为副,并为朝廷所重。使还,隆之求货 不得,讽宪台劾昕、收在江东大将商人市易,并坐禁止。齐文襄营救之。累迁秘书 监。

昕雅好清言,词无浅俗。在东莱时,获杀其同行侣者,诘之未服。昕谓曰: “彼故不归,卿无恙而反,何以自明?”邢邵后见文襄,说此言以为笑乐。昕闻 之,诣邵曰:“卿不识造化。”还谓人曰:“才应死,我骂之极。”顷之,以 被谤,左迁平太守。在郡有称绩。文襄谓人曰:“王元景殊获我力,由吾数戏之, 其在吏事,遂为良二千石。”

齐文宣践阼,拜七兵尚书。以参议礼,封宜君县男。尝有鲜卑聚语,崔昂戏问 昕曰:“颇解此不?”昕曰:“楼罗,楼罗,实自难解。时唱染于,似我辈。”

文宣以昕疏诞,非济世才,骂:“好门,恶人!”又有谗之者,云:“王 元景每嗟运不应遂绝。”帝愈怒,乃下诏曰:“元景本自庸才,素无勋行,早沾 缨绂,遂履清途。发自畿,超居詹事。俄佩龙文之剑,仍启带砺之书。语其分, 何因到此?诚宜清心励己,少酬万一。尚书百揆之本,庶务攸归。元景与夺任情, 威福在己。能使直而为枉,曲反成弦。害政损公,名义安在?伪赏宾郎之味,好咏 轻薄之篇。自谓模拟伧楚,曲尽风制。推此为长,余何足取。此而不绳,后将焉肃? 在官爵,宜从削夺。”于是徙幽州为百姓。昕任运穷通,不改其。未几,征还, 奉敕送萧庄于梁为主。除银青光禄大夫,判祠尚书。

帝怒临漳令嵇晔及舍人李文师,以晔赐薛丰洛,文师赐崔士顺为。郑默私 诱昕曰:“自古无朝士作。”昕曰:“箕为之,何言无也?”默遂以昕言 启文宣,仍曰:“王元景比陛下于纣。”杨愔微为解之。帝谓愔曰:“王元景是尔 博士,尔语皆元景所教。”帝后与朝臣酣饮,昕称疾不至。帝遣骑执之,见其方摇 膝咏,遂斩于御前,投尸漳。天统末,追赠吏尚书。有文集二十卷。顗嗣。 卒于燕郡太守。

昕母清河崔氏,学识有风训。生九,皆风醖籍,世号王氏九龙。昕弟晖、 昭、晞、皓最知名。

晖字元旭,少与昕齐名,兼多术艺。卒于中书舍人,赠兗州刺史。

昭字仲亮,少好儒术,又颇以武艺自许。敦笃,以友悌知名。卒于考功郎中。

晞字叔朗,小名沙弥。幼而孝谨,淹雅有度。好学不倦。容仪,有风则。 魏末,随母兄东适海隅,与邢良游其清悟,与其在洛两兄书曰:“贤 弟弥郎,意识远,旷达不羁。简于造次,言必诣理。咏情,丽绝当时。恐足 下方难为兄,不暇虑其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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