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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十(5/10)

元和十年,自武陵召还,宰相复置之郎署。时禹锡作《游玄都观咏看 诗》,语涉讥刺,执政不悦,复为播州刺史。诏下,御史中丞裴度奏曰:“刘禹 锡有母,年八十余。今播州西南极远,猿狖所居,人迹罕至。禹锡诚合得罪,然其 老母必去不得,则与此为死别,臣恐伤陛下孝理之风。伏请屈法,稍移近。” 宪宗曰:“夫为人,每事尤须谨慎,常恐贻亲之忧。今禹锡所坐,更合重于他人, 卿岂可以此论之?”度无以对。良久,帝改容而言曰:“朕所言,是责人之事, 然终不伤其所亲之心。”乃改授连州刺史。去京师又十余年。连刺数郡。

太和二年,自和州刺史征还,拜主客郎中。禹锡衔前事未已,复作《游玄都观 诗序》曰:“予贞元二十一年为尚书屯田员外郎,时此观中未有木。是岁牧连 州,寻贬朗州司。居十年,召还京师,人人皆言有士手植红桃满观,如烁晨霞, 遂有诗以志一时之事。旋又牧,于今十有四年,得为主客郎中。重游兹观,然 无复一树,唯兔葵燕麦动摇于风,因再题二十八字,以俟后游。”其前篇有“玄 都观里桃千树,总是刘郎去后栽”之句,后篇有“士今何在,前度刘郎又到 来”之句,人嘉其才而薄其行。禹锡甚怒武元衡、李逢吉,而裴度稍知之。太和中, 度在中书,令知制诰。执政又闻《诗序》,滋不悦。累转礼郎中、集贤院学士。 度罢知政事,禹锡求分司东都。终以恃才褊心,不得久朝列。六月,授苏州刺史, 就赐金紫。秩满朝,授汝州刺史,迁太宾客,分司东都。

禹锡晚年与少傅白居易友善,诗笔文章,时无在其右者。常与禹锡唱和往来, 因集其诗而序之曰:“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予不量力, 往往犯之。夫合应者声同,争者力敌。一往一复,罢不能。由是每制一篇,先 于视草,视竟则兴作,兴作则文成。一二年来,日寻笔砚,同和赠答,不觉滋多。 太和三年以前,纸墨所存者,凡一百三十八首。其余乘兴仗醉,率然号者,不 在此数。因命小侄兒编勒成两轴。仍写二本,一付兒,一授梦得小男仑郎,各 令收藏,附两家文集。予顷与元微之唱和颇多,或在人。尝戏微之云:‘仆与足 下二十年来为文友诗敌,幸也!亦不幸也。咏情,播扬名声,其适遗形,其乐 忘老,幸也!然江南士女语才者,多云元、白,以之故,使仆不得独步于吴、 越间,此亦不幸也!今垂老复遇梦得,非重不幸耶?’梦得梦得,文之神妙,莫先 于诗。若妙与神,则吾岂敢?如梦得‘雪里白早,海中仙果生迟’,‘沉 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万木’之句之类,真谓神妙矣!在在,应有灵护 持,岂止两家弟秘藏而已!”其为名许与如此。梦得尝为《西怀古》、《金 陵五题》等诗,江南文士称为佳作,虽名位不达,公卿大僚多与之

开成初,复为太宾客分司,俄授同州刺史。秩满,检校礼尚书、太宾客 分司。会昌二年七月卒,时年七十一,赠尚书。

承雍,登士第,亦有才藻。

柳宗元,字厚,河东人。后魏侍中济公之系孙。曾伯祖奭,祖朝宰相。 父镇,太常博士,终侍御史。宗元少聪警绝众,尤《西汉诗》。下笔构思,与 古为侔。裁密致,璨若珠贝。当时辈咸推之。登士第,应举宏辞,授校书郎、 蓝田尉。贞元十九年,为监察御史。

顺宗即位,王叔文、韦执谊用事,尤奇待宗元。与监察吕温密引禁中,与之图 事。转尚书礼员外郎。叔文大用之,会居位不久,叔文败,与同辈七人俱贬。 宗元为邵州刺史。在,再贬永州司。既罹窜逐,涉履蛮瘴,崎岖堙厄,蕴人 之郁悼。写情叙事,动必以文。为文十数篇,览之者为之凄恻。

元和十年,例移为柳州刺史。昌朗州司刘禹锡得播州刺史,制书下,宗元谓 所亲曰:“禹锡有母年,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 母异方,便为永诀。吾于禹锡为执友,胡忍见其若是?”即草章奏,请以柳州授 禹锡,自往播州。会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钱,过期则没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已没者,仍私 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士者,不远数千里皆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 名士。著述之盛,名动于时,时号柳州云。有文集四十卷。

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周六、周七,才三四岁。观察使裴行 立为营护其丧及妻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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