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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零四(3/7)

议嘉之。贞元末,坐裴延龄、李齐运等谗谤贬者,动十数年不 量移,故因旱歉,孟容奏此以讽。然终贞元世,罕有迁移者。

孟容以讽谕太切,改太常少卿。元和初,迁刑侍郎、尚书右丞。四年,拜京 兆尹,赐紫。神策吏李昱假贷长安富人钱八千贯,满三岁不偿。孟容遣吏收捕械系, 克日命还之,曰:“不及期当死。”自兴元已后,禁军有功,又中贵之尤有渥恩者, 方得护军。故军士日益纵横,府县不能制。孟容刚正不惧,以法绳之,一军尽惊, 冤诉于上。立命中使宣旨,令送本军,孟容系之不遣。中使再至,乃执奏曰:“臣 诚知不奉诏当诛,然臣职司辇毂,合为陛下弹抑豪。钱未尽输,昱不可得。”上 以其守正,许之。自此豪右敛迹,威望大震。改兵侍郎。俄以本官权知礼贡举, 颇抑浮华,选择才艺。为河南尹,亦有威名。俄知礼选事,征拜吏侍郎。

会十年六月,盗杀宰相武元衡,并伤议臣裴度。时淮夷逆命,凶威方炽,王师 问罪,未有成功。言事者继上章疏请罢兵。是时盗贼窃发,人情甚惑,独孟容诣中 书雪涕而言曰:“昔汉廷有一汲黯,臣尚为寝谋。今主上英明,朝廷未有过失, 而狂贼敢尔无状,宁谓国无人乎?然转祸为福,此其时也。莫若上闻,起裴中丞为 相,令主兵柄,大索贼党,穷其源。”后数日,度果为相,而下诏行诛。时孟容 议论人,有大臣风彩。由太常卿为尚书左丞,奉诏宣汴宋陈许河行营诸军, 俄拜东都留守。元和十三年四月卒,年七十六,赠太少保,谥曰宪。

孟容方劲,富有文学。其折衷礼法,考详训典,甚正,论者称焉。而又好推 毂,乐善士,士多归之。

吕元膺,字景夫,郓州东平人。曾祖绍宗,右拾遗。祖霈,殿中侍御史。父长 卿,右卫仓曹参军,以元膺赠秘书监。

元膺质度瑰伟,有公侯之。建中初,策贤良对问第,授同州安邑尉。同州刺 史侯鐈闻其名,辟为长判官。属浦贼侵轶,鐈失所,元膺遂潜迹不务取。

贞元初,论惟明节制渭北,延在宾席,自是名达于朝廷。惟明卒,王栖曜代领 其镇。德宗俾栖曜留署使职,咨以军政。累转殿中侍御史,征,真拜本官,转侍 御史。丁继母忧,服阕,除右司员外郎。为蕲州刺史,颇著恩信。尝岁终阅郡狱 囚,囚有自告者曰:“某有父母在,明日元正不得相见。”因泣下。元膺悯焉,尽 脱其械纵之,与为期。守吏曰:“贼不可纵。”元膺曰:“吾以忠信待之。”及期, 无后到者。由是群盗义,相引而去。

元和初,征拜右司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迁谏议大夫、给事中。规谏驳议, 大举其职。及镇州王承宗之叛,宪宗将以吐突丞璀为招讨置使。元膺与给事中穆 质、孟简,兵侍郎许孟容等八人抗论不可,且曰:“承璀虽贵,然内臣也。若 为帅总兵,恐不为诸将所伏。”指谕明切,宪宗纳之,为改使号,然犹专戎柄,无 功而还。为同州刺史,及中谢,上问时政得失,元膺论奏,辞气激切,上嘉之。 翌日谓宰相曰:“元膺有谠言直气,宜留在左右,使言得失,卿等以为何如?”李 籓、裴垍贺曰:“陛下纳谏,超冠百王,乃宗社无疆之休。臣等不能广求端士,又 不能数忠言,孤负圣心,合当罪戾。请留元膺给事左右。”寻兼皇太侍读,赐 以金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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