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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三(4/5)

。巽掌使一年,征课所,类晏之多岁,明年过 之,又一年加一百八十万贯。旧制,每岁运江淮米五十万斛抵河,久不盈其数, 唯巽三年登焉。迁兵尚书,明年改吏尚书,使任如故。

于吏职,盖使然也。虽在私家,亦置案牍簿书,勾检如公署焉。人吏有 过,丝毫无所贷,虽在千里外,其恐栗如在巽前。初,程异附王叔文贬窜,巽知其 吏才明辩,奏而用之,宪宗不违其请。异勾检簿籍,又于巽,故课最加衍,亦异 之助焉。巽为吏尚书,卧疾,郎官相率省问,巽初不言其病,与之考校程课,商 略功利,至其夕而卒。然很狡恶,忌刻颇甚,乘德宗之怒,谋杀窦参,论冤 之。初,参为宰相,不悦于巽,自左司郎中为常州刺史,仍促其行。不数月,参 贬郴州司。久之,巽自给事中为湖南观察使,郴即属郡也。宣武军节度使刘士宁 以擅袭父任,议不可,朝廷不得已而授之。及参之贬,士宁尝以绢数千匹赂参, 巽在湖南奏其事,言参与籓镇通,德宗怒,遂赐参死,议者冤之。巽廉察江西, 徇喜怒之情,而无罪被戮者多矣。元和四年四月卒,时年七十一,赠尚书左仆

史臣曰:历代利柄为国计者,莫不损下益上,危人自安,变法以权,敛怨 以构祸,皆有之矣。如刘晏通拥滞,任才能,富其国而不劳于民,俭于家而利于众。 或问曰:郑产吏不能欺,宓贱吏不忍欺,西门豹吏不敢欺。三者,古之贤人 也,吏皆怀其欺而不能、不忍、不敢也。晏之吏,远近自不欺者何也?答曰:盖任 其才而得其人也。晏殁,故吏二十余年继掌财赋,不其是哉!《史记货》云: “平粜齐,关市不乏,治国之也。”晏治天下,无甚贵甚贱之,泛言治国者, 其可及乎!举真卿才,忠也,减王缙罪,正也,忠正之,复于人,呜呼!本秀 于林,风必摧之,常衮见忌于前,杨炎致冤于后,可为长叹息矣!时讥有者以利 啖之,苟不,何以持重权?即无以展其才,济其国矣。是其术也,又何讥焉。 第五琦促办应卒,民不加赋,而国丰饶,亦庶几矣。然铸钱变法,危,其何 陋哉!凡利国者,农商之外,不可为也。宏、滂争权树党,皆非令人。绍之谨密 事,巽之皦察辨,亦足可称。

赞曰:丰财忠良,晏为长。琦、宏、滂、巽,咸以利彰。

分译文

第五琦是京兆府长安县人。小时候失去了父母,侍奉哥哥第五华,恭敬顺从超过常人。长大后,有办事能力,探求富国兵的办法。天宝初年,在韦手下办事,韦被治罪后贬官。后来官当到须江县丞、当时郡太守贺兰明很看重他,遇到安禄山反叛,贺兰明没立战功,唐玄宗大怒,派宦官带刀来促他,说:“不能收复失地,就杀贺兰明的。”贺兰明恐惶,不知怎么办,第五琦就劝他重金招募勇士,奇兵死战,收复了丢失的地方。后来派第五琦去奏报情况,到了成都,第五琦被召见,上奏说:“当今急务在军事,军队弱靠赋税,赋税缴纳,江淮占多数。如果让我代行职务,接济军需,我能让犒赏给养的军费不需皇上心。”唐玄宗很兴,当天封他为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不久又任命他为殿中侍御史。很快又加封为山南等五度支使,办应急的事,从无违背和漏办的。升任司金郎中、兼任御史中丞,使职仍旧。从此创建盐法令,到山里海边的盐井盐灶边收取他们的盐专卖,官府派员售。旧有以制盐为业和无业游民愿这行的,免去他们的杂役,受盐铁使辖,偷制和偷卖的罪论。老百姓除了租庸以外,不许征其他赋税,人民没增加赋税但皇上用度富足了。于是升任侍郎、兼任御史中丞,专度支;任河南等支度都勾当转运租庸盐铁铸钱,司农太府纳,山南东、山南西、江南西、淮南馆驿等使。

乾元二年(759),在原任官职上增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当初,第五琦因国家用度不够,币少货贱,就请求铸造乾元重宝钱,一枚值旧钱十枚使用。到任宰相,又请求再铸造重乾元钱,一枚值旧钱五十枚,和乾元重宝和开元通宝三钱同时通。不久谷价飞涨,饿死的人,相叠于路,同时伪造铸钱风行,朝廷内外都认为是第五琦改革的弊病,每天都有攻击他的奏本。乾元二年(759)十月,贬官忠州长史,走在路上,有人告发第五琦接受别人黄金二百两,朝廷派御史刘期光追来审问。第五琦回答说:“二百两黄金有十三斤重,为宰相,不能自己拿。如果能有谁拿的凭证,就请法治罪。”刘期光认为这是第五琦认罪了,急忙奏报,请求削去官职,放到夷州,派快告驿站遣送,又派官员执送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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