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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其名
。丞为之贰。 凡鹿、兔、羊、鱼等四醢。
凡祭神祇,享宗庙,用菹醢以实豆。宴宾客,会百官,醢酱以和羹。
卫尉寺 秦置卫尉,掌
门卫屯兵,属官有公车司
、卫士、旅贲三令。梁置十 二卿,卫尉加“寺”字,官加“卿”字。龙朔改为司卫寺,咸亨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
国
械文
之事,总武库、武
、守
三署之官属。少卿为之贰。凡天下兵
京师者,皆籍 其名数而藏之。凡大祭祀大朝会,则供其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之属。
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府六人, 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辨
械
纳之数。主簿掌印,勾检 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武库:令、 两京各一人,从六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府二人, 史六人,监事一人, 正九品上。 典事二人,掌固五人。令掌藏
国之兵仗、
械,辨其名数,以备国用。丞为之贰。凡亲征及大田巡狩,以羝羊、猳猪、雄
衅 鼓。若太
亲征及大将
师,则用猳 。凡有赦,则先建金
,兼置鼓于
城 门之右。视大理及府县囚徒至,则挝其鼓。
武
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从九品下。 府二人,史六人, 监事一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掌固四人。令掌在外戎
,辨其名
,会其 
。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及巡幸,则纳于武库,供其卤簿。若王公百官婚 葬之礼,应给卤簿,亦供之。
守
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四人, 监事二人,掌设六人,幕士一千六百人。令掌
国供帐之属,辨其名
,会其
。 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及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位于正殿南门外。
宗正寺 《星经》有宗正星,在帝座之东南。秦置宗正,掌宗属。梁置十二卿, 宗正为一,署加“寺”字。隋品第二。光宅改为司属,神龙复之也。
卿一员, 从三品上。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丞二人, 从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上。 府五人,史九人,亭长 四人,掌固四人。卿之职,掌九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并领崇玄署。少卿 为之贰。九庙之
孙,继统为宗,馀曰族。凡大祭祀及册命朝会之礼,皇亲诸亲应 陪位预会者,则为之簿书,以申司封。若皇亲为三公
孙应袭封者,亦如之。丞掌 判寺事。主簿掌印及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崇玄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三人, 典事六人,掌固二人。令掌京都诸观之名数、
士之帐籍,与其斋醮之事。丞为之 贰。
太仆寺 太仆,古官。梁置十二卿,署加“寺”字,后因之。龙朔改为司驭寺, 光宅为司仆寺,神龙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古有太仆正,即其名也。后无正字,唯名太仆。梁置为列卿, 隋品第三。龙朔为司驭正卿,光宅曰司仆卿,神龙复也。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
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车之属。凡监牧羊
所通籍帐, 每岁则受而会之,以上尚书驾
,以议其官吏之考课。凡四仲之月,祭
祖、
步、 先牧、
社。
丞四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一百人,亭长四人, 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府一人,史二人, 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吏十四人,掌固六人。令掌天
车辂,辨其名 数与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乘舆五辂, 事
《舆服志》也。
皆有副车,又有十二车, 曰指南车、曰记里鼓车、白鹭车、銮旗车、辟恶车、
轩车、耕
车、安车、四望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其车饰见《舆服志》也。
属车一十有二。 古者属车八十一乘,皇朝置十二乘也。
乘舆有大驾、法驾、小驾,车服各有名数之差。若有大礼,则以所御之辂
内。 既事,则受而藏之。凡将有事,先期四十日,尚乘供
如辂
,率驾士预调习指南 等十二车。
典厩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二人,史六人。 主乘六人, 正九品下。 典事八人,执驭一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令掌 系饲
,给养杂畜之事。丞为之贰。
典牧署:令二人, 正八品下。 丞四人, 正九品下。 府四人,史八人, 监事八人,典事十六人, 从九品下。 主酪五十人。令掌牧杂畜,造酥酪脯腊给 纳之事。丞为之贰。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廪牺、尚
之用。诸司合供者, 亦如之。
车府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一人,史二人, 典事四人,掌固六人。令掌王公已下车辂,辨其名数及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公 已下,四轺车。 一象辂,二革轺,三木辂,四轺辂。视其品秩而给之。兼给驭士也。
上牧监一人, 从五品下。牧监,皆皇朝置也。 副监二人, 正六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上。 主簿一人, 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 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监一人, 正六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下牧监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上。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诸牧监掌群牧孳课之事。凡
五千匹为上监,三千 匹已上为中监,一千匹已上为下监,凡
之群,有牧长尉。凡
,有左、右监,以 别其
良,以数纪名,著之簿籍。细
称左,
称右。凡诸群牧,立南北东西四 使以分统之,其
皆印。每年终,监牧使巡
孳数,以功过相除,为之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