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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都督、上都护、 已上除八大将军,并为文职事官。
金紫光禄大夫、 文散官。
冠军大将军、 武散官。
怀化大将军、 显庆三年置,以授初附首领,仍隶诸卫也。
上护 军。 勋官。
从第三品
御史大夫、 旧班在秘书监九卿下,《开元令》移在上。
秘书监、光禄、卫 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
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监、诸 卫羽林,
正三品。千
龙武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尹、 旧 雍、洛长史从四品上,景云二年加秩为从三品也。
五大都督府长史、 旧从四品 上,景云二年加秩为从三品。
大都护府副都护、 旧正四品上,《开元令》加
从三品。
亲王傅、 巳上并职事官。诸卫羽林、千
龙武将军为武,余并为文。
银青光禄大夫、 文散官。
开国侯、 爵。
云麾将军、 武散官。
归 德将军、 显庆三年置,以授初附首领,仍隶诸卫也。
护军。 勋官。《武德令》 有天策上将府长史、司
,九年省也。
正第四品上阶
门下侍郎、中书侍郎、 旧正四品下阶,《开元令》加
上阶也。
尚书左丞、 永昌元年
为正三品,如意元年复旧,
吏
侍郎、 武德七年省诸司侍郎,吏
郎中为正四品上。贞观三年复置侍郎,其吏
郎中复旧为五品下。
太常少卿、 太
左庶
、太
少詹事、太
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
、左右内率、左右监 门率府率、中州刺史、军
监、 武德初为正三品,七年省,八年复置,九年又省, 十年复置北都军
监。
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 《武德令》统军正四 品下,后改为折冲都尉。《垂拱令》始分为上中下府,改定官品。自此已上职事官。 率及折冲为武,余并为文也。
正议大夫、 文散官也。
开国伯、 爵。
忠武将军、 武散官。
上轻车都尉。 勋官。
正第四品下阶
尚书右丞、 永昌元年
为从三品,如意元年复旧。
诸司侍郎、太
右庶
、 左右谕德、左右千
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 《武德令》,中州刺史,正四品,下州刺史,从四品上。《贞观令》,一切为下州, 加
正四品下。自此已上职事官。中郎将为武,余并为文也。
通议大夫、 文散 官。
壮武将军。 武散官。
从第四品上阶
秘书少监、八寺少卿、殿中少监、太
左右卫、司御、清
、内率、监门副率、 太
亲勋翊卫中郎将、太
家令、太
率更令、太
仆、内侍、大都护亲王府长史、 已上职事官。府率、中郎将为武,余并为文。
太中大夫、 文散官。
宜威将军、 武散官。
轻车都尉。 勋官。
从第四品下阶
国
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 王府司
、上州别驾、 已上职事文官。《武德令》,上州别驾正五品上。二十三年 为长史,前上元年,复置别驾,定
从四品也。
中府折冲都尉、 武职事官。 中大夫、 文散官。
明威将军。 武散官。《武德令》有天策上将府从事中郎, 九年省。
正第五品上阶
谏议大夫、御史中丞、 《武德令》,从五品上。《贞观令》,加
正五品上, 五年又加
四品。如意元年复旧也。
国
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
中允、 太
左右赞善大夫、都
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
太原晋
奉先会昌县令、 武德元 年,敕万年、长安令为正五上。七年定令,改为从五品。贞观初复旧也。
亲勋 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府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谘议参军事、 《武德令》,正五品 下也。
军
少监、太史少监、亲王府典军、 已上职事官。郎将、典军为武,余 并为文。《永徽令》,亲王典军从四品下。《垂拱令》改
五品也。
中散大夫、 文散官。
开国
、 爵。
定远将军、 武散官。
上骑都尉。 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