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众咨服之。累迁成均司业。后又诏:“五礼仪
,司礼博士 有所脩革,须叔夏、钦明等评
,然后以闻。”
位
官侍郎。中宗复位,转太常 少卿,为建立庙社使,
银青光禄大夫,累封沛郡公,国
祭酒。卒,赠兗州都督、 脩文馆学士,谥曰文。
縚。
縚,开元时历集贤修撰、光禄卿,迁太常。
唐兴,礼文虽
,然制度时时缪缺不
。至显庆中,许敬宗建言:“笾豆以多 为贵,宗庙乃旂于天,请大祀十二、中祀十、小祀八。大祀、中祀、簠、簋、、 俎皆一,小祀无。”诏可。二十三年,赦令以笾豆之荐,未能备
,宜诏礼官学 士共议以闻。縚请“宗庙笾豆皆加十二。”又言“郊奠,爵容止一合,容小则陋, 宜增大之。”
兵
侍郎张均、职方郎中韦述议曰:“《礼》:‘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 荐者,莫不咸在。’圣人知孝
之情
,而
类无限,故为之节,使
有品,
有 数,贵贱差降,不得相越。周制:王,
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 二十品,珍用八
,酱用百有二十甕,而以四笾、四豆供祭祀。此祀与宾客丰省不 得同,旧矣。且嗜好燕私之馔,与时而迁,故圣人一约以礼。虽平生所嗜,非礼则 不荐;所恶,是礼则不去。屈建命去祥祭之芰曰:‘祭典有之,不羞珍异,不陈庶 侈。’此则礼外之
,前古不荐。今
以甘旨
皆充于祭,苟逾旧制,其何极焉。 虽笾豆有加,不能备也。若曰以今之珍,生所嗜
,求神无方,是簠、簋可去,而 盘、盂、杯、案当御矣;韶、瑀可抵,而箜篌、笙、笛应奏矣。且自汉以来,陵有 寝
,岁时朔望,荐以常馔,固可尽孝
之心。至宗庙法享,不可变古从俗。有司 所承,一升爵,五升散。《礼》:凡宗庙,贵者以爵,贱者以散,此贵小贱大,以 示节俭。请如故。”
太
宾客崔沔曰:“古者,有所饮
,必先严献,未化火,则有
血之荐,未 麹糵,则有玄酒之奠。至后王,作酒醴、用牺牲,故有三牲、八簋、五齐、九献。 然神尚玄,可存而不可测也;祭主敬,可备而不可废也。盖荐贵新,味不尚亵,虽 曰备
,犹有节制存焉。铏、俎、笾、豆、簠、簋、尊、罍,周人时馔也,其用通 于燕享宾客,周公乃与
血玄酒共荐。晋中郎卢谌家祭,皆晋日
,则当时之
, 不可阙于祀已。唐家清庙时享,礼馔备
,周法也;园寝上
,时膳
陈,汉法也。 职贡助祭,致远
也;有新必荐,顺时令也。苑囿躬稼所
,搜田亲发所中,皆因 宜以荐,荐而后
。则
腴鲜
尽在矣。又敕有司著于令,不必加笾豆之数也。大 凡祭
,视
所宜。故大羹,古馔也,盛以,,古
也;和羹,时馔也,盛以 铏,铏,时
也。有古馔而用时
者,则
血于盘,玄酒于尊。未有
时馔用古
者,古质而今文,有所不称也。虽加笾豆十二,未足尽天下之
,而措诸庙,徒以 近侈而见訾抵。臣闻墨家者
,
于清庙,是庙贵俭不尚奢也。”礼
员外郎杨仲 昌、
郎中
伯成、左卫兵曹参军刘秩等,请如旧便。宰相白奏,玄宗曰:“朕 承祖宗休德,享祀粢盛,实贵丰洁。有如不应于法,亦不敢用。”乃诏太常,择品 味可增者稍加焉。縚又请室加笾、豆各六,每四时以新果珍饔实之。制“可”又 诏:“献爵视药升所容,以合古。”
二十三年,诏书服纪所未通者,令礼官学士详议。縚上言:“《礼》《丧服》: 舅,缌麻三月。从母,小功五月,《传》曰:‘何以小功,以名加也。’而堂姨、 舅母,恩所不及焉。外祖父母,小功五月,《传》曰:‘何以小功,以尊加也。’ 舅,缌麻三月,皆情亲而属疏也。外祖正尊,服同从母;姨、舅一等,而有轻重; 堂姨、舅亲未疏,不相为服;亲舅母不如同爨。其亦古意有所未畅。且外祖小功, 此为正尊,请
至大功;姨、舅侪亲,服宜等,请
舅至小功;堂姨舅以疏降亲舅 从母一等;亲舅母古未有服,请从袒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