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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一(4/7)

所除六十馀官不当资,于 是郑絪、丁公著、杨嗣复皆夺俸,郎吏肃然,望风脩整。吏员外郎杨虞卿以累下 吏,诏弘景与御史详谳。虞卿私造门,弘景厉言曰:“有诏公,尚私谒邪?”虞 卿多朋助,自谓必见纳,及是,惶恐去。迁礼尚书、东都留守。卒,年六十六, 赠尚书左仆

弘景以直,议论持正有守,当时风教所倚赖,为长庆名卿。

陆元方,字希仲,苏州吴人。陈给事黄门侍郎琛之曾孙。伯父柬之,善书名家, 官太司议郎。元方初明经,后举八科皆中。累转监察御史。武后时,使岭外,方 涉海,风涛惊壮,舟人惧,元方曰:“吾受命不私,神岂害我?”趣使济,而风讫 息。使还,除殿中侍御史,擢凤阁舍人、秋官侍郎。为来俊臣所陷,后置不罪。迁 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坐附会李昭德,贬绥州刺史。擢天官侍郎,兼司卫 卿。或言其荐引皆亲党,后怒,免官,令白衣领职。元方荐人如初,后召让之,对 曰:“举臣所知,不暇问雠党。”又荐其友崔玄有宰相才。后知无它,复拜鸾台 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后尝问外事,对曰:“臣备位宰相,大事当白奏,民间 碎务,不敢以闻。”忤旨,下除太右庶文昌左丞,卒。

元方素清慎,再执政,每退群臣,后必先访问,外秘莫知。临终,取奏稿焚 之,曰:“吾德在人,后当有兴者。”又曰:“吾当寿,但领选久,耗伤吾神。” 有一柙,生平所缄钥者,殁后,家人发之,乃前后诏敕。赠越州都督。

才,而象先、景倩、景尤知名。

象先识沉邃,举制科第,为扬州参军事。时吉顼与元方同为吏侍郎,顼 擢象先为洛尉,元方不肯当,顼曰:“为官择人,岂以吏废至公邪?”卒以 授。俄迁监察御史。累授中书侍郎。景云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

初,太平公主谋引崔湜为宰相,湜曰:“象先人望,宜枢近,若不者,湜敢 辞。”主不得已为言之,遂并知政事。然其恬静寡,议论简,为时推向。湜 尝曰:“陆公加于人一等。”公主既擅权,宰相争附之,象先未尝往谒;及谋逆, 召宰相议,曰:“宁王长,不当废嫡立庶。”象先曰:“帝得立,何也?”主曰: “帝有一时功,今失德,安可不废?”对曰:“立以功者,废必以罪。今不闻天 过失,安得废?”主怒,更与窦怀贞等谋,卒诛死。时象先与萧至忠、岑羲等坐为 主所,将同诛,玄宗遽召免之,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以保护功, 封兗国公,赐封二百。

初,难作,睿宗御承天楼,群臣稍集,帝麾曰:“助朕者留,不者去!”于是 有投名自验者。事平,玄宗得所投名,诏象先收,象先悉焚之。帝大怒,并加 罪,顿首谢曰:“赴君之难,忠也。陛下方以德化天下,奈何杀行义之人?故臣违 命,安反侧者,其敢逃死?”帝寤,善之。时穷治忠、羲等党与,象先密为申救, 保全甚众,当时无知者。

罢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剑南察使,为政尚仁恕。司韦抱真谏曰:“公当 峻扑罚以示威,不然,民慢且无畏。”答曰:“政在治之而已,必刑法以树威乎?” 卒不从,而蜀化。累徙蒲州刺史,兼河东察使。小吏有罪,诫遣之,大吏白争, 以为可杖,象先曰:“人情大抵不相远,谓彼不晓吾言邪?必责者,当以汝为始。” 大吏惭而退。尝曰:“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为烦耳。第澄其源,何忧不简邪?” 故所至民吏怀之。

为太詹事,历尚书,知吏选事,母丧免。起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迁太少保。卒,年七十二,赠尚书左丞相,谥曰文贞。始,象先名景初,睿宗曰: “能绍先构,是谓象贤者。”乃赐名焉。

弟景倩为抚沟丞。河南察使毕构覆州县殿最,必得实。有吏言状曰:“某 清,某诈清,惟景倩曰真清。”终监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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