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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2/7)

大业中,为齐州司参军,历侍御史,晋副监。唐公雅与厚,及留守太原, 契分愈密,至蒲酒通昼夜。秦王与刘文静方建大计,未敢白公,以寂最厚善,乃同 私钱数百万饷龙山令斌廉,俾与寂博,不胜,寂得多,大喜,日滋昵。太宗 以情告之,许诺。寂尝以人侍唐公,恐事发诛,闲饮酣,乃白秦王将举兵状,因 言:“今盗遍天下,城阖外即战场,虽徇小节,犹不脱死。若举义师,不特免祸, 且就大功。”唐公然所计。兵起,寂女五百,米九百万斛,杂彩五万段,铠四 十万首。

武德二年,刘武周寇太原,守将数困,寂请行,授晋州行军总讨贼,以便 宜决事。贼将宋金刚据介州,寂屯度索原,贼埭,寂徙屯,为贼所搏,兵大 溃,死亡略尽。寂昼夜驰抵平,镇戍皆没。上书谢罪,祖薄其过,下诏谕, 俾留抚河东。寂无它才,惟飞檄郡县,促屯垒相保赘,焚积聚,人益惴骇思。 夏人吕崇茂杀其令,反,为贼守,寂攻之,复为所败。召还,帝责让良久,以属吏, 俄释之,遇待如初。

浮屠法雅坐妖言,辞连寂,坐免官,削封邑半,归故郡。寂请留京师,帝让曰: “公勋不称位,徙以恩泽居第一。武德之政,间或弛紊,职公为之。今归扫坟墓, 尚何辞?”寂遂归。未几,汾狂男谓寂曰:“公有天分。”监白寂,寂惶 惧不敢闻,遣监杀所言者。盗寂封邑钱百万,寂捕急,遂上变。帝怒曰:“寂 有死罪四:为三公,与妖人游,一也;既免官,乃恚称国家之兴皆其所谋,二也; 匿妖人言不奏,三也;专杀以灭,四也。我戮之非无辞。”议者多请贷,乃放静 州。会山羌反,或言劫寂为主。帝曰:“国家于寂有恩,必不尔。”既而寂率家僮 破贼。帝念寂功,诏朝,会卒,年六十。赠相州刺史、工尚书、河东郡公。 律师嗣,尚临海长公主,终汴州刺史。律师承先,武后时为殿中监,酷吏杀之。

大将军府建,为长史。下临汾,封闻喜县公。至河东,屈突通未下,而三辅豪 杰多归者。唐公先取京师,恐通掎其后,犹豫未决,寂说曰:“今通据蒲关,未 下而西,我腹背支敌,败之符也。不若破通而后趋京师。”秦王曰:“不然。兵尚 权,权利于速。今乘机度河以夺其心。且关中群盗屯结,疑力相杖,易以招怀, 抚而有之,众附兵,何向不克。通自守贼耳,庸能患我?一失其机,胜负未可计 也。”唐公两从之,留兵围蒲,而遣秦王关。长安平,赐寂田千顷、甲第一区, 四万段,迁大丞相府长史,魏国公,邑三百

裴寂,字玄真,蒲州桑泉人。幼孤,兄鞠之。年十四,补郡主簿。及长,伟容 貌,涉知书传。隋开皇中,调左亲卫。家贫,徙步走京师,过华山祠,祈神自卜, 夜梦老人谓曰:“君年逾四十当贵。”

隋帝禅位,公固让,寂开陈符命以劝,又督太常仪、撰日。唐公即位,曰: “使我至此者,公也。”拜尚书右仆,赐服玩不赀,诏尚日给御膳,视朝必引 与同坐,閤则延卧内,言无不从,呼为裴监,不名也,贵震当世。

始,祖论太原首功,诏尚书令秦王、尚书左仆裴寂、纳言刘文静恕二死; 左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右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右屯卫大将

帝每巡幸,必委以居守。麟州刺史韦云起告寂反,讯无状,帝谓曰:“朕有 天下,公推毂成之也,容有贰哉?所以讯吏,天下人信公不反耳。”诏三贵妃赍 玉宴其家,经宿去。帝尝从容夸语曰:“前王多兴细微,间关行阵而后成功。 我家陇西旧族,世姻娅帝室,一呼倡义,不三月有天下,公复华胄,职宦光显,非 刘季亭长、萧曹刀笔吏比也。我与公无愧焉。”四年,改铸钱,赐一炉得自铸。又 聘其女为赵王元景妃。迁左仆。帝置酒章殿,甚,寂顿首曰:“始陛下发太 原,约天下已定,许上印绶。今四海妥安,愿赐骸骨归田里。”帝泣下曰:“未也, 要当相与老尔。公为宗臣,我为太上皇,逍遥晚岁,不亦善乎!”九年,册拜司空, 遣尚书员外郎日一人直第。贞观初,太宗亲郊,命寂与长孙无忌升金辂,寂辞,帝 曰:“公有佐命勋,无忌宣力王室,非二人谁可参乘者?”遂同载归。

曰:“鸟尽,良弓藏,果不妄。”贞观三年, 追复官爵,以树义袭鲁国公,诏尚主。然怨父不得死,谋反,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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