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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掌官吏粮料、俸
,假使必由之。诸司供署监
有阙, 举焉。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左校署
令二人,从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乐县、簨弶、兵械、丧 葬仪
皆供焉。
室之制,自天
至士庶有等差,官脩者左校为之。监作十人。有 府六人,史十二人,监作十二人。
△右校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版筑、涂泥、丹垩、匽厕之事。有 所须,则审其多少而市之。监作十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二十四人。
△中校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军、兵械、杂
。行幸陈设则 供竿
,闲厩系秣则供行槽,祷祀则供棘葛,内外营作所须皆取焉。监牧车
,有 年支刍豆,则受之以给车坊。监事四人。武后时,改曰营缮署。垂拱元年复旧,寻 废。开元初复置。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二人。
△甄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供石磬、人、兽、 碑、
、碾、硙、瓶、缶之
,敕葬则供明
。监作四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 事十八人。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
、伊
监,监各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 从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掌采伐材木。监作四人。武德初,置百工监,掌舟 车及营造杂作,有监、少监各一人,丞四人,主簿一人。又置就谷、库谷、斜谷、 太
、伊
五监。贞观中,废百工监。
宗置百工署,掌东都土木瓦石之功。开元 十五年为监。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典事二十人。
○军
监
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 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武德初,有武
监一人,正八品下。掌兵杖、厩牧。少监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七年废军
监, 八年复置,九年又废。贞观六年,废武
监。开元以前,军
皆
左尚署,三年置 军
监,十一年复废为甲弩坊,隶少府,十六年复为监。有府八人,史十二人,亭 长二人,掌固四人。
△弩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
纳矛槊、弓矢、排弩、刃镞、杂 作及工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贞观六年,改弓弩署为弩坊 署,甲铠署为甲坊署。
△甲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
纳甲胄、■绳、
角、杂作及工 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都
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