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卷二十(5/7)

。令自相乘,二位,以消息法除为分, 副之。与五百分先相减,后相乘,千八百而一,以加副,为消息数。以象积乘之, 百约为分,再退为度。分后以加六十七度四十分,秋分后以减百一十五度二十分, 即各其日黄去极。与一象相减,则赤内外也。以消息数,分后加千七百五十 二,秋分后以减二千七百四十八,即各其日晷漏母也。以减五千,为晨昏距分。

置晷漏母,千四百六十一乘,而再半之。百约,为距午度。以减半周天,余为 距中度。百三十五乘晷漏母,百约为分,得晨初余数。凡晷漏,百为刻。不满,以 象积乘之,百约为分,得夜半定漏。

九服中晷,各于其地立表候之。在城北,冬至前候晷景与城冬至同者,为 差日之始;在城南,夏至前候晷景与城夏至同者,为差日之始。自差日之始, 至二至日,为距差日数也。在至前者,计距前已来日数;至后者,计至后已来日 数。反减距差日,余为距后日准。求初、末限晷差,各冬至前后以加、夏至前后以 减冬夏至城中晷,得其地其日中晷。若不足减,减去夏至城中晷,即其日南倒 中晷也。自余之日,各计冬夏至后所求日数。减去距冬夏至差日,余准初、末限 之。又九服所在,各于其地置漏,以定二至夜刻,为漏率。以漏率乘每日晷漏母, 各以城二至晷漏母除之,得其地每日晷漏母。



以四百一乘朔望加时常日及约余,三十除,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得定朔 望定积度分。以减周天,命起朔望加时黄日躔,即所在宿次。

定积度,如半已下,为在历;已上,减去半,余为历。以定 朔望约余乘转分,万约为分,满百为度;以减历积度,为定朔望夜半所

如一象已下,为在少象;已上者,反减半,余为老象。皆七十三乘之,退 一等。用减千三百二十四,余以乘老、少象度及余,再退为分,副之。在少象三十 度已下,老象六十一度已上,皆与九十一度先相减、后相乘,五十六除,为差。若 少象三十度已上,反减九十一度,及老象六十度已下,皆自相乘,百五除,为差。 皆以减副,百约为度,即朔望夜半月去黄度分。

凡定朔约余距午前、后分,与五千先相减、后相乘,三万除之;午前以减,午 后倍之,以加约余,为日蚀定余。定望约余,即为月蚀定余。晨初余数已下者,皆 四百乘之,以晨初余数除之,所得以加定望约余,为或蚀小余。各以象统乘之,万 约,为半辰之数。余满二千四百为刻。不尽退除,为刻分,即其辰刻日蚀有差。

置其朔距天正中气积度,以减三百六十五度半,余以千乘,满三百六十五度半 除为分,曰限心。加二百五十分,为限首。减二百五十分,为限尾。满若不足,加 减一千,退蚀定余一等。与限首、尾相近者,相减,余为限内外分。其蚀定余多于 限首、少于限尾者,为外。少于限首、多于限尾者,为内。在限内者,令限内分自 乘,百七十九而一,以减六百三十,余为历蚀差。限外者,置限外分与五百先相 减、后相乘,四百四十六而一,为历蚀差。又限内分亦与五百先相减,后相乘, 三百一十三半而一,为历蚀差。在限内者,以历蚀差加历蚀差,为既前法。 以减千四百八十,余为既后法。在限外者,以六百一十分为既前法,八百八十分为 既后法,其去度分,在限外历者,以历差减之。不足减者,不蚀。又限外无 历。在限内历者,以历蚀差加之。若在限内历者,以去度分反减历 蚀差。若不足反减者,不蚀。皆为去定分。如既前法已下者,为既前分;已上者, 以减千四百八十,余为既后分;皆一位。各以既前、后法除,为蚀分。在既后者, 其亏复历也;既前者,历也。

凡朔望月行定分,日以九百乘,月以千乘,如千三百三十七而一,日以减千八 百,月以减二千,余为泛用刻分。凡月蚀泛用刻,在历以三十四乘,在历以四 十一乘,百约,为月蚀既限。以减千四百八十,余为月蚀定法。其去度分,如既 限已下者,既。已上者,以减千四百八十,余一位,以定法约,为蚀分。其蚀五 分已下者,为或;已上为的蚀。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