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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十八度;夏至之昏,东正在午西十八度:轨漏使 然也。冬至,日在虚一度,则
分昏张一度中;秋分虚九度中;冬至胃二度中,昴 距星直午正之东十二度;夏至尾十一度中,心后星直午正之西十二度。四序
退, 不逾午正间。而淳风以为不叶,非也。又王孝通云:“如岁差自昴至
,则尧前七 千余载,冬至,日应在东井。井极北,故暑;斗极南,故寒。寒暑易位,必不然矣。” 所谓岁差者,日与黄
俱差也。假冬至日躔大火之中,则
分黄
于虚九,而南 至之轨更
房、心外,距赤
亦二十四度。设在东井,差亦如之。若日在东井,犹 去极最近,表景最短,则是分、至常居其所。黄
不迁,日行不退,又安得谓之岁 差乎?孝通及淳风以为冬至日在斗十三度,昏东
中,昴在巽维之左,向明之位, 非无星也。
星昏正可以为仲之候,何必援昴于始觌之际,以惑民之视听哉!
夏后氏四百三十二年,日却差五度。太康十二年戊
岁冬至,应在女十一度。
《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刘炫曰:“房,所舍之次也。集, 会也。会,合也。不合则日蚀可知。或以房为房星,知不然者,且日之所在正可推 而知之。君
慎疑,宁当以日在之宿为文?近代善历者,推仲康时九月合朔,已在 房星北矣。”
,古文“集”与“辑”义同。日月嘉会,而
辑睦,则
不疚乎 位,以常其明,
亦
章示冲,以隐其形。若变而相伤,则不辑矣。房者辰之所次, 星者所次之名,其揆一也。又《
秋传》“辰在斗柄”、“天策焞焞”、“降娄之 初”、“辰尾之末”,君
言之,不以为缪,何独慎疑于房星哉?新历仲康五年癸 巳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炫以《五
之歌》,仲康当是其一,肇位四海, 复脩大禹之典,其五年,羲、和失职,则王命徂征。虞广刂以为仲康元年,非也。
《国语》单
曰:“辰角见而雨毕,天
见而
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 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韦昭以为夏后氏之令,周人所因。推夏后氏之初,秋分 后五日,日在氏十三度,龙角尽见,时雨可以毕矣。又先寒
三日,天
朝觌, 《时训》“爰始收潦”,而《月令》亦云“
涸”后寒
十日,日在尾八度而本 见,又五日而驷见。故陨霜则蛰虫墐
。郑康成据当时所见,谓天
朝见,在季秋 之末,以《月令》为谬。韦昭以仲秋
始涸,天
见乃竭。皆非是。霜降六日,日 在尾末,火星初见,营室昏中,于是始脩城郭、
室。故《时儆》曰:“营室之中, 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理。”《麟德历》霜降后五日,火伏。小雪后十日, 晨见。至大雪而后定星中,日旦南至,冰壮地坼。又非土功之始也。
《夏历》十二次,立
,日在东
三度,于《太初》星距
一度太也。
《颛顼历》上元甲寅岁正月甲寅晨初合朔立
,七曜皆直艮维之首。盖重黎受 职于颛顼,九黎
德,二官咸废,帝尧复其
孙,命掌天地四时,以及虞、夏。故 本其所由生,命曰《颛顼》,其实《夏历》也。汤作《殷历》,更以十一月甲
合 朔冬至为上元。周人因之,距羲、和千祀,昏明中星率差半次。夏时直月节者,皆 当十有二中,故因循夏令。其后吕不韦得之,以为秦法,更考中星,断取近距,以 乙卯岁正月己巳合朔立
为上元。《洪范传》曰:“历记始于颛顼上元太始阏蒙摄 提格之岁,毕陬之月,朔日己巳立
,七曜俱在营室五度。”是也。秦《颛顼历》 元起乙卯,汉《太初历》元起丁丑,推而上之,皆不值甲寅,犹以日月五纬复得上 元本星度,故命曰阏蒙摄提格之岁,而实非甲寅。
《夏历》章蔀纪首,皆在立
,故其课中星、揆斗建与闰余之所盈缩,皆以十 有二节为损益之中。而《殷》、《周》、《汉历》,章蔀纪首皆直冬至,故其名察 发敛,亦以中气为主。此其异也。
《夏小正》虽颇疏简失传,乃羲、和遗迹。何承天循大
之说,复用夏时,更 以正月甲
夜半合朔雨
为上元,
乖《夏历》,退非周正,故近代推《月令》、 《小正》者,皆不与古合。《开元历》推夏时立
,日在营室之末,昏东井二度中。 古历以参右肩为距,方当南正。故《小正》曰:“正月初昏,斗杓悬在下。”魁枕 参首,所以著参中也。季
,在昴十一度半,去参距星十八度,故曰:“三月,参 则伏。”立夏,日在井四度,昏角中。南门右星
角距西五度,其左星
角距东六 度,故曰:“四月初昏,南门正。昴则见。”五月节,日在舆鬼一度半。参去日
最远,以浑仪度之,参
始见,其肩
犹在浊中。房星正中。故曰:“五月,参则 见。初昏,大火中。”“八月,参中则曙”,失传也。辰伏则参见,非中也。“十 月初昏,南门见”,亦失传也。定星方中,则南门伏,非昏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