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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五(4/6)

监察 御史,历右补阙、起居舍人,充宏文馆直学士、员外郎、知制诰。清泰初,皇 为河南尹,典六军诸卫事,时朝廷选参佐,以允刚介,改给事中,充六军判 官。寻罢职,转左散骑常侍。

晋天福初,允以国朝频有肆赦,乃“驳赦论”,曰:“《》云:‘凡赦 者小利而大害,久而不胜其祸;无赦者小害而大利,久而不胜其福。’又《汉纪》 云:‘吴汉疾笃,帝问所言。对曰:唯愿陛下无为赦耳。’如是者何?盖行赦不 以为恩,不行赦亦不以为无恩,为罚有罪故也。窃观自古帝王,皆以旱则降德音 而宥过,开狴牢以放囚,冀天心以救其灾者,非也。假有二人讼,一有罪,一无 罪,若有罪者见舍,则无罪者衔冤,衔冤者彼何疏,见舍者此何亲乎?如此则是致 灾之,非救灾之术也。自此小民遇天灾则喜,皆相劝为恶,曰国家好行赦,必赦 我以救灾,如此即是国家教民为恶也。且天福善祸,若以舍为恶之人,而便变 灾为福,则又是天助其恶民也。细而论之,必不然矣。傥或天降之灾,盖警诫人 主。节嗜,务勤俭,恤鳏寡,正刑罚,不滥舍有罪,不僭杀无辜,使化行于下, 圣德闻于上,则虽有旱,亦不为沴矣。岂以滥舍有罪,而反能救其灾乎?彰其德 乎?是知赦之不可行也明哉!”帝览而嘉之,降诏奖饰,仍付史馆。

五年,迁礼侍郎,凡三典贡,改御史中丞,转兵侍郎、知制诰,充翰林 学士承旨。契丹京城,落职守本官。《东都事略-刘温叟传》:契丹京师,温 叟惧随契丹北徙,与承旨张允求去职。契丹主怒,黜为县令。赵延寿曰:“学士 不称职而求解者,罢之可也。”得不黜。乾祐初,授吏侍郎。自诛史宏肇后,京 城士庶,连甍恐悚,允每朝退,即宿于相国寺僧舍。及北军京师,允匿于佛殿藻 井之上,坠屋而卒,时年六十五。

鸾,仕皇朝为太常少卿。

任延皓,并州人也。业术数风云之事。晋祖在太原重围时,祖最为亲要, 延皓以本业请见,祖甚加礼遇。晋天福初,延皓授太原掾,寻改城、文令, 皆荐之力也。祖镇太原,延皓多言外事,无间,祖左右皆惮之。在 文聚敛财贿,民陈诉,延皓知之。一日,先诬告县吏结集百姓,劫县库。 祖怒,遣骑军并擒县民十数,族诛之,冤枉之声,闻于行路。祖即位,累官至殿 中监,恃使气,人望而畏之,虽宰辅之重,延皓视之蔑如也。刘崇在河东,日常 切齿。及魏王承训薨,归葬太原,令延皓择葬地,时有山冈僧谓刘崇曰:“魏王葬 地不吉,恐有重丧。”未几,祖崩,崇以僧言奏之,乃延皓于麟州。路由文 ,市民掷瓦殴骂甚众,吏人救之仅免。既至贬所,刘崇令人杀之,籍没其家。

史臣曰:李崧仕唐、晋之两朝,耸伊、皋之重望,考其业,无忝台衡。会多 僻之朝,被参夷之戮,人之不幸,天亦难忱。逢吉秉蛇虺之心,窃夔、龙之位,杀 人不忌,与国俱亡。李崧之冤血未销,逢吉之枭首斯至,冥报之事,安可忽诸!自 李鏻而下,凡数君者,皆践履朝行,彰施帝载,国华直,斯焉在哉!惟延皓之 丑行,宜乎不得其死矣。

分译文

李崧,州饶人。父亲李舜卿,任本州录事参军。李崧小时就聪明伶俐,十多岁写的文章,家人都觉得奇异。成年时在州府暂任参军。他父亲曾对族人李磷说“:大丑生的地方,形势奇特,地气神异,以后当不居住在无所作为的地方。还靠大哥教诲鼓励他。”大丑即李崧的小字。同光初年,魏王李继岌任兴圣使,兼镇州节度使,李崧为参军从事。当时推官李荛掌文书,李崧看见他起草的文牍不,就私下对主事的吕柔说:“魏王是皇,为天下人瞻望,对于尺牍往来,章表论事,还须文从理顺,李荛所起草的公文,未能尽善尽。”吕柔说:“那您试着代他写写。”吕柔得到李崧的文笔,给卢质、冯看,都称赞他,因此提升他为兴圣巡官,专门掌奏章表记。唐庄宗后,授李崧为太常寺协律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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