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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以奉二亲,未尝及妻
。绍兴五年大饥,为亲负米百里外,遇盗夺之不与,盗
兵之,芾恸哭曰:"吾为亲负米,不
三日矣。幸哀我。"盗义而释之。
杨庆,鄞人。父病,贫不能召医,乃刲
啖之,良已。其后母病不能
,庆取右
焚之,以灰和药
焉,
遂差,久之
复生。宣和三年,守楼异名其坊曰"崇孝"。绍兴七年,守仇悆为之请。十二年,诏表其门,复之。悆曰:"韩退之作《鄠人对》,以毁伤支
为害义。而匹夫单人,
膏草莽,轨训之理未宏,汲引之徒多阙,而乃行成于内,情发自天。使稍知诗书礼义之说,推其所存,
事主,临难伏节死义,岂减介之推、安金藏哉!"
陈宗,永嘉人。年十六,母蔡病笃,刲
为饵,病愈。已而复病不救,宗一恸而绝。郡守陆德舆云:"陈宗自毁其
,哀恸伤生,虽非孝
之正,而能为人所难为之事,亦天
之至。"官为合葬,榜曰"陈孝
墓"。
郭义,兴化军人。早游太学,以
尚称。年四十余,客钱塘,闻母丧,徒跣奔丧,每一恸辄呕血。家贫甚,故人有所馈,不受。聚土为坟,手莳松竹,而庐于其旁。甘
降于墓上,乌鹊驯集。郡上其事,诏旌表其闾,于所居前安绰楔,左右建土台,
一丈二尺,方正,下广上狭,饰白,间以赤,仍植所宜木。
申世宁,信州铅山人。绍兴六年,潘达兵袭铅山,父愈年七十,未及
遇贼,贼意其有藏金,
杀之。世宁年未冠,亟引颈愿代父死,贼
其孝,两全之。
苟与龄字寿隆,滁州来安人。志尚
洁,事其亲,生养死葬,力竭而礼尽,乡党称之。母殁,庐墓侧,有芝十九
生于墓亭。郡县以事闻,旌其门。
王珠字仲渊,吉州龙泉人,以孝谨闻。建炎间,居父忧,芝数本生墓侧,倒植竹以为杙,复生柯叶。绍兴间,再罹母丧,复有双竹灵芝之祥。
颜诩,唐太师真卿之后。真卿尝谪庐陵,故诩为吉州永新人。诩少孤,兄弟数人,事继母以孝闻。一门千指,家法严肃,男女异序,少长辑睦,匜架无主,厨馔不异。义居数十年,终日怡愉,家人不见其喜愠。年七十余卒。
张伯威,大安军人。武翼大夫、御前前军正将祥之
。绍熙元年,武举
士。调神泉尉。大母黄,年九十八,不忍之官。黄得血痢疾濒殆,伯威剔左臂
之,遂愈。继母杨因姑病笃,惊而成疾,伯威复剔臂
作粥以
,其疾亦愈。伯威妹嫁崔均,其姑王疾,妹亦剔左臂
作粥以
,达旦即愈。知大安军罗植即伯威所居立纯孝坊,崔均所居立孝妇坊。事闻,诏伯威与升擢,倍赐其妹束帛。
蔡定,字元应,越州会稽人。家世微且贫。父革,依郡狱吏佣书以生,资定使学,游乡校,稍稍有称。郡狱吏一日坐舞文法被系,革以诖误,年七十余矣,法当免系。鞫胥任泽削其籍年而
之,罪且与狱吏等。案
,府奏上之。方待命于朝,故俱久囚,而革不得独决。定切痛念父当耆年,以非辜堕圄狴,誓将
赎。数诣府号诉,请代坐狱,弗许;请效命于戎行,弗许;请隶五符为兵,又弗许。定知父终不可赎也,仰而呼曰:"天乎!将使定坐视父缠徽纆乎!父老耄,不应连系;佣书,罪不应与狱吏等。理明矣,而无所云诉。父老而刑,定之生其何益乎?定图死矣,庶有司哀怜而释父,则虽死无憾矣!"于是预为志铭其墓,又为状若诣府者结置袂间,皆叙陈致死之由,冀其父之必免也。以建炎元年十二月甲申,自赴河死。府帅闻之,惊曰"真孝",立命
革,厚为定
棺敛事,而抚周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