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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国书。
报曰:"国书须见金主面纳,若所衔命,则祈请梓
也。"豫肋取不已。会迓者至,渡河见挞懒于涿州,
言豫邀索国书无状,且谓:"豫忍背本朝,他日安保其不背大国。"
是年冬,豫废。
及
公绘还,左副元帅昌送
等曰:"好报江南,自今
涂无壅,和议可以平达。"
对,言金人许还梓
及太后,又许归河南地,且言废豫之谋由己发之。帝大喜,赐予特异。
初,
既见昌,昌遣使偕
燕见金主亶,首谢废豫,次致使指。金主始密与群臣定议许和,遂遣
还,且命太原少尹乌陵思谋、太常少卿石庆来议事。至行在,
往来馆中计事。八年秋,以端明殿学士再使金国,知阁门事蓝公佐为之副,申问讳日,期还梓
。
辞,引至都堂授使指二十余事。既至金国,金主亶为设宴三日,遣签书宣徽院事萧哲、左司郎中张通古为江南诏谕使,偕
来。
朝论以金使肆嫚,抗论甚喧,多归罪
。十一月,
至行在,引疾请祠,不许,趣赴内殿奏事。时哲等骄倨,受书之礼未定。御史中丞勾龙如渊诣都堂与秦桧议,召
责曰:"公为使通两国好,凡事当于彼中反覆论定,安有同使至而后议者?"
泣曰:"
涉万死一生,往来虎
者数四,今日中丞乃责
如此。"桧等共解之曰:"中丞无他,亦
激公了此事耳。"
曰:"此则不敢不勉。"
见通古,以一二策动之。通古恐,遂议以桧见金使于其馆,受书以归。金许归梓
、太母及河南地。
九年
,赐
同
士
、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充迎梓
、奉还两
、
割地界使,既又以
为东京留守兼开封尹。
至东京,见金右副元帅兀术,
割地界,兀术还燕。五月,
自汴京赴金国议事。初,兀术还,密言于金主曰:"河南地本挞懒、宗磐主谋割之与宋,二人必
结彼国。今使已至汴,勿令逾境。"
有云中故吏隶兀术者潜告
,
即遣介
言于朝,乞为备。兀术遂命中山府拘
,杀宗磐及挞懒。
十月,
始见金主于御
林,致使指。金主悉无所答,令其翰林待制耶律绍文为宣勘官,问
:"知挞懒罪否?"
对:"不知。"又问:"无一言及岁币,反来割地,汝但知有元帅,岂知有上国邪?"
曰:"比萧哲以国书来,许归梓
、太母及河南地,天下皆知上国寻海上之盟,与民休息,使人奉命通好两国耳。"既就馆,金主复遣绍文谕
曰:"卿留云中已无还期,及贷之还,曾无以报,反间贰我君臣耶?"乃遣蓝公佐先归,论岁贡、正朔、誓表、册命等事,拘
以俟报;已而迁之河间,遂不复遣。
十年,金渝盟,兀术等复取河南。
居河间六载,至十四年,金
以
为平滦三路都转运使,
曰:"奉命而来,非降也。"金益胁以威,遣使来趣,
拒益力。金杖其使,俾缢杀之。
厚赂使少缓,遂冠带南向,再拜恸哭曰:"先臣文正公以直
辅相两朝,天下所知。臣今将命被留,
污以伪职,臣敢
一死以辱命!"遂就死,年六十一。于是河间地震,雨雹三日不止,人皆哀之。诏赠通议大夫,赐其家金千两、帛千匹。
述与从兄遵间
金境,至河间,得
骨以归,官给葬事。后谥愍节。
宇文虚中,字叔通,成都华
人。登大观三年
士第,历官州县,
为起居舍人、国史编修官、同知贡举,迁中书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