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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鲠亮不私如此。
甫尝言参知政事陈执中不学亡术,不可用。帝难之,由是求补外,不许。其后奏丁度因对求
用,帝曰:"度未尝请也。"度乞与甫辩,且指甫为宰相杜衍门人。乃以右司谏
知邓州,徙安州,历江东、两浙转运使。
范仲俺知杭州,多以便宜从事。甫曰:"范公,大臣也。吾屈于此,则不得伸于彼矣。"一切绳之以法,然退未尝不称其贤。再迁尚书兵
员外郎,改直史馆、知陕州,徙晋州。为河东转运使、三司度支副使,迁刑
郎中、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留为侍读。卒,特赠右谏议大夫。
甫
劲果,善持论,有文集七卷,著《唐史记》七十五卷。每言唐君臣行事,以推见当时治
,若
履其间,而听者晓然,如目见之。时人言:"终日读史,不如一日听孙论也。"《唐史》藏秘阁。
谢绛,字希
,其先
夏人。祖懿文,为杭州盐官县令,葬富
,遂为富
人。父涛,以文行称,
士起家,为梓州榷盐院判官。李顺反成都,攻陷州县,涛尝画守御之计。贼平,以功迁观察推官,权知华
县。
亡之后,田庐荒废,诏有能占田而倍
租者与之,于是腴田悉为豪右所占,
民至无所归。涛收诏书,悉以田还主。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兴国军。还,以治行召对长
殿,命试学士院。会契丹
寇,真宗议亲征,时曹、濮多盗,而契丹声言趋齐、郓,以涛知曹州。属县赋税多输睢
助兵
,是岁霖潦,百姓苦于转送,涛悉留不遣。奏曰:"江、淮漕运,日过睢
,可取以饷军。愿留曹赋繇广济河以馈京师。"转运使论以为不可,诏从涛奏。尝使蜀还,举所
官三十余人。宰相疑以为多,涛曰:"有罪,愿连坐之。"奉使举官连坐,自涛始。久之,用冯拯荐,复召试,以尚书兵
员外郎直史馆,遂兼侍御史知杂事。真宗山陵灵驾所经
路,有司请悉坏城门、庐舍,以过车舆象
。涛言:"先帝车驾封祀,仪
大备,犹不闻有所毁撤,且遗诏从俭薄。今有司治明
侈大,以劳州县,非先帝意,愿下少府裁损之。"
直昭文馆,累官至太
宾客。
绛以父任试秘书省校书郎,举
士中甲科,授太常寺奉礼郎、知汝
县。善议论,喜谈时事,尝论四民失业,累数千言。天禧中,上疏谓宋当以土德王天下。时大理寺丞董行父,请用天为统,以金为德。诏两制议,皆言:"用土德,则当越唐上承于隋;用金德,则当越五代绍唐。而太祖实受终周室,岂可弗遵传继之序?"绛、行父议皆黜不用。
杨亿荐绛文章,召试,擢秘阁校理、同判太常礼院。丁母忧,服除,仁宗即位,迁太常博士。用郑氏《经》、唐故事议宣祖非受命祖,不宜
享
生帝,请以真宗
之。翰林学士承旨李维以为不可。寻
通判常州。天圣中,天下
旱、蝗起,河决
州,绛上疏曰:
去年京师大
,败民庐舍,河渠暴溢,几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谷焦槁,秋成绝望:此皆大异也。
《洪范》、京房《易传》皆以为简祭祀,逆天时,则
不顺下;政令逆时,
失其
,则坏国邑,伤稼穑;颛事者知,诛罚绝理,则大
杀人;
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上下皆蔽,兹谓隔,其咎旱:天
指类示戒,大要如此。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上
时变,固宜策告殃咎,变更理化,下罪己之诏,修顺时之令,宣群言以导壅,斥近幸以损
。而圣心优柔,重在改作,号令所发,未闻有以当天心者。
夫风雨、寒暑之于天时,为大信也;信不及于
,泽不究于下,则
旱为沴。近日制命,有信宿辄改,适行遽止,而
风雨以信,其可得乎?天下之广,万几之众,不
房闼,岂能尽知?而在廷之臣,未闻被数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泽即佞幸,上下皆蔽,其应不虚。
昔两汉日
、地震、
旱之变,则策免三公,以示戒惧。陛下
用丞弼,极一时之选,而政
未茂,天时未顺,岂大臣辅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笃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责成,以极其效;谓之不然,则更选贤者。比来
邪者易
,守
者数穷,政
多门,俗喜由径。圣心固
尽得天下之贤能,分职受业;而宰相方考贤
吏,无敢建白。
德不用之应,又可验矣。
今
骄莫解,虫孽渐炽,河
妄行。循故
之迹,行寻常之政,臣恐不足回灵意、
至戒。古者,谷不登则亏膳,灾屡至则降服,凶年不涂塈。愿下诏引咎,损太官之膳,避路寝之朝,许士大夫斥讳上闻,讥切时病。罢不急之役,省无名之敛,勿崇私恩,更
直
,宣德
化,以休息天下。至诚动乎上,大惠浃于下,岂有时泽之艰哉!
仁宗嘉纳之。
会修国史,以绛为编修官,史成,迁祠
员外郎、直集贤院。时涛官西京,且老矣,因请便养,通判河南府。又论:"唐室丽正、史官之局,并在大明、华清
内。太宗皇帝肇修三馆,更立秘阁于升龙门左,亲为飞白书额,作赞刻石阁下。景德中,图书浸广,真宗皇帝益以内帑四库。二圣数尝临幸,亲加劳问,递宿广内者,有不时之召。人人力
术、究艺文,知天
尊礼甚勤,而名臣
位,繇此其选也。往者遭遘延燔,未遑中葺,或引两省故事,别建外馆,直舍卑喧,民櫩丛接。大官卫尉,供拟滋削,亏
伤风,莫兹为甚。陛下未尝迂翠华、降玉趾,寥寥册府,不闻舆
之音,旷有日矣。议者以谓慕
不笃于古,待士少损于前。士无延访之勤,而因循相尚,不自激策,文雅渐弊,窃为圣朝惜之。愿辟内馆,以恢景德之制。"诏可。
绛虽在外,犹数论事。奏言:"近岁不逞之徒,托言数术,以先生、
士自名,秃巾短褐,内结权幸,外走州邑,甚者矫诬诏书,傲忽官吏。请严禁止。尝以墨敕赐封号者,追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