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卷一百四十四(3/7)

险,叛服不常,其控制须土人,故置是军。皆选自籍,蠲免徭赋,番戍砦栅。大率安其风土,则罕婴瘴毒。知其区落,则可制狡狯。其校长则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副都、军首、采斫招安首、十将、节级,皆叙功迁补,使相综领。施之西南,实代王师,有御侮之备,而无馈饷之劳。其后,荆南、归、陕、鼎、郴、衡、桂亦置。

庆历二年,北路总一万九千四百人,南路总五千一百五十人。番戍诸砦,或以岁,或以季,或以月。上番人给粮,有功迁补。自都副指挥使岁给绵袍、月给钱,指挥使给钱,副指挥使给紫大绫绵袍,都已上率有廪给。

熙宁元年,籍荆湖南、北路义军凡一万五千人,军政如旧制。六年,诸路行保甲,司农寺请令全、邵二州土丁、弩手、弩团与本村土人共为保甲,以正、副指挥使兼充都副保正,以都、将虞候、首、都甲兼充保长,以左右节级、甲兼充小保长。番上则本铺土丁、弩手、弩团等同为一保,其隔山岭不及五大保者亦各置都保正一人。

元祐七年,选差邵州邵、武岗、新化等县中等以下充土丁、弩手,与免科役,七年一替。排补将级,不拘替放年,分作两番边砦防拓,不得募人。凡上番,依禁军例教阅武艺及专习木弩。如有私役,并论如《私役禁军敕》。

绍圣二年,枢密院言:"荆湖南路安抚、转运、提刑、常平司奏请,邵州下缘边堡砦置弩手一千四百人,乞依元丰六年诏,于五等差,并半年一替。其上番人如有故,许家人少壮有武艺者代充。"从之。

崇宁二年,荆湖南路安抚、钤辖李闳言:"收复绥宁县上堡里、临砦,合用防拓弩手千人,乞于邵州邵、武冈两县中等以下选差,半年一替;遇上番,月支钱米;排补阶级,自正副使而下至左右甲,依旧为七阶;分两番辖,令邵州给帖。"从之。

政和七年,以辰、沅、澧等州更戍土丁与营田土丁名称重垒,将兵都钤辖司招填土丁改为鼎、澧路营田刀弩手。

重和元年,辰州招到刀弩手二千一百人,其官吏各转官,减磨勘年有差。

宣和四年,靖州通县有边警,诏添置刀弩手二千人。

夔州路义军土丁、壮丁 州县籍税充,或自溪归投。分隶边砦,习山川路,遇蛮寇,遣使袭讨,官军但据险策应之。其校长之名,随州县补置,所在不一。职级已上,冬赐绵袍,月给盐、米麦、铁钱;其次紫绫绵袍,月给盐米;其次月给米盐而已,有功者以次迁。

施、黔、思三州义军土丁,总隶都巡检司。施州诸砦有义军指挥使、把截将、砦将,并土丁总一千二百八十一人,壮丁六百六十九人。又有西路巡防殿侍兼义军都指挥使、指挥使、都、十将、押番、砦将。黔州诸砦有义军正副指挥使、兵使、都、砦将、把截将,并壮丁总千六百二十五人。思州、洪杜、彭县有义军指挥使、巡检将、砦将、科理、旁、把截、辖将,并壮丁总千四百二十二人。

渝州怀化军。溱州江津县巡遏将,皆州县调补。其下率有弟、客丁,遇有寇警,一切责办主。巡遏、把截将岁支料盐,袄须三年其地内无寇警乃给,有劳者增之。州县籍土丁弟并械之数,使分地戍守。

嘉祐中,补涪州宾化县夷人为义军正都、副都、把截将、十将、小节级,月给盐,有功以次迁,及三年无夷贼警扰,即给正副都紫小绫绵旋襕一。涪陵、武龙二县巡遏将,砦一人,以充,免其役。其义军土丁,岁以籍上枢密院。

广南西路土丁 嘉祐七年,籍税应常役外五丁一为之。凡得三万九千八百人。分队伍行阵,习枪、镖排,冬初集州阅。后递岁州县迭教,察视兵械。以防收刈,改用十一月教,一月罢。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