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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
兴修
利田,起熙宁三年至九年,府界及诸路凡一万七百九十三
,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有奇。神宗元丰元年,诏开废田,
利,民力不能给役者,贷以常平钱谷,京西南路
民买耕
者免征。五年,都
使者范三渊奏:"自大名抵乾宁,跨十五州,河徙地凡七千顷,乞募人耕
。"从之。
哲宗即位,宣仁太后临朝,首起司
光为门下侍郎,委之以政。诏天下臣民皆得以封事言民间疾苦。光抗疏曰:"四民之中,惟农最苦,寒耕
耘,沾
涂足,
日而作,
星而息;蚕妇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极矣。而又
旱、霜雹、蝗蜮间为之灾,幸而收成,公私之债,
争互夺。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所
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之外有何可生之路耳。而况聚敛之臣,于租税之外,巧取百端,以邀功赏。青苗则
散重敛,给陈纳新;免役则刻剥穷民,收养浮
;保甲则劳于非业之作;保
则困于无益之费,可不念哉!今者浚发德音,使畎亩之民得上封事。虽其言辞鄙杂,皆
受实患,直贡其诚,不可忽也。"
初,熙宁六年,立法劝民栽桑,有不趋令,则仿屋粟、里布为之罚。然长民之吏不能究宣德意,民以为病。至是,楚丘民胡昌等言其不便,诏罢之,且蠲所负罚金。兴平县抑民田为牧地,民亦自言,诏悉还之。元祐四年,诏:"濒河州县,积
冒田。在任官能为民经画疏导沟畎,退
良田自百顷至千顷,第赏。
崇宁中,广东南路转运判官王觉,以开辟荒田几及万顷,诏迁一官。其后,知州、
使者以能课民
桑枣者,率优其第秩焉。政和六年,立
圩岸、围岸官法,在官三年,无隳损堙
者赏之。京畿提
刑狱王本言:"前任提举常平,
括诸县天荒瘠卤地一万二千余顷
稻田务,已佃者五千三百余顷,尚虑令、佐不肯究心。"诏比开垦碱地格推赏。平江府兴修围田二千余顷,令、佐而下以差减磨勘年。
八年,权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任谅奏:"
邮军有逃田四百四十六顷,楚州九百七十四顷,泰州五百七十二顷,平江府四百九十七顷,以六路计之,何可胜数。
诸县专选官
籍
括。"诏无丞
委他官,余并从之。
宣和二年,臣僚上言:"监司、守令官带劝农,莫副上意,
立四证验之:
田莱荒治之迹,较
产登降之籍,验米谷贵贱之价,考租赋盈亏之数。四证
,则其实著矣。"命中书审定取旨。五年,诏:"江东转运司
括到逃田一百六十顷一十六亩,两浙
括到四百五十六顷,召人
租,专充今年增屯戍兵衣粮。"初,政和中,品官限田,一品百顷,以差降杀,至九品为十亩;限外之数,并同编
差科。七年,又诏:"内外
观舍置田,在京不得过五十顷,在外不得过三十顷,不免科差、徭役、支移。虽奉御笔,许执奏不行。"
建炎元年五月,
宗即位,命有司招诱农民,归业者振贷之,蠲欠租,免耕
税。五年,广州州学教授林勋献《本政书》十三篇,大略谓:"国朝兵农之政,大抵因唐末之故。今农贫而多失职,兵骄而不可用,是以饥民窜卒,类为盗贼。宜仿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亩,其羡田之家毋得市田;其无田与游惰末作者,皆使为农,以耕田之羡。杂纽钱谷,以为什一之税。本朝二税之数,视唐增至七倍。今本政之制,每十六夫为一井,提封百里,为三千四百井,率税米五万一千斛,钱万二千缗。每井赋二兵一
,率为兵六千八百人,
三千四百匹。(此方百里之县所
赋税之数。)岁取五之一以为上番之额,以给征役;无事则又分为四番,以直官府,以给守卫。是民凡三十五年,而役始一遍也。悉上则岁
米万九千余斛,钱三千六百余缗,无事则减四分之三,皆以一同之租税供之。匹妇之贡,绢三尺,绵一两,百里之县,岁收绢四千余匹,绵二千四百斤;非蚕乡则布六尺,麻二两,所收视绵绢倍之。行之十年,则民之
算,官之酒酤,与凡茶、盐、香、矾之榷,皆可弛以予民。"其说甚备。寻以勋为桂州节度掌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