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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官于外而不愿附各路锁试,许谒告试国
监。
崇宁初,疏属年二十五,以经义、律义试礼
合格,分二等附
士榜,与三班奉职,文优者奏裁。其不能试及试而黜者,读律于礼
,推恩与三班借职,勿著为令。及两京皆置敦宗院,院皆置大、小学教授,立考选法,如《熙宁格》
官,所莅长贰或监司有二人任之,乃注授。后又许见在任者,于本任附贡士试。大观三年,宗
释褐者十二人。宗学官,须宗
中上舍第且有行者,方始为之。四年,诏:"宗
之升上舍,不经殿试,遽命之官,熙宁法不如是。其依贡士法,俟殿试补
上、中等者,唱名日取裁。"后又定上等赐上舍及第,中等赐
,授官有差。凡隶学,有笃疾若亲老无兼侍者,大宗正察其实,罢归。宣和二年,诏罢量试
官之法。
绍兴二年,帝初策士及宗
于集英殿。五年,初复南省试。十四年,始建宗学于临安,生员额百人:大学生五十人,小学生四十人,职事各五人。置诸王
大、小学教授一员。在学者皆南
、北宅
孙,若亲贤宅近属,则别选馆职教授。初,行在宗室试国
监者,有官锁厅,七取其三;无官应举,七取其四;无官袒免亲取应,文理通为合格,不限其数;而外任主
观、岳庙试
转运司者,取放之额同
士。十五年,命诸路宗室愿赴行在试者,依熙宁旧制,并国
监请解;不愿者,依崇宁通用贡举法,所以优国族也。
孝宗登极,凡宗
不以服属远近、人数多寡,其曾获文解两次者,并直赴廷试,略通文墨者,量试推恩。习经人本经义二
,习赋人诗赋各一首,试论人论一首,仍限二十五岁以上,合格,第一名承节郎,余并承信郎。曾经下省人,免量试,推恩。四川则附试于安抚制置司。于是
仕者骤逾千人。隆兴元年,诏量试不中、年四十以上补承信郎,展三年
官,余并于后举再试。四月,御
殿引见取应省试第一人,赐同
士
,第二、第三人补保义郎,余四十人承节郎,七人承信郎。凡宗室锁厅得
者,京官
一秩,选人比类循资;无官应举得
者,补修职郎;濮、秀二王下
孙中
士举者,更特转一秩。
乾
五年,命宗室职事随侍
弟许赴国
监补。六年,臣僚上言:"神宗朝,始立教养、选举宗
之法。保义至秉义,锁试则与京秩,在末科则升甲,取应不过量试注官,所以
异同姓,不与寒畯等也。然曩时向学者少,比年隽异者多,或冠多士,或登词科,几与寒士齐驱;而
仕浸繁,未知裁抑,非所以示至公也。"于是礼
请锁厅登第者,旧于元官上转行两官,自今止依元资改授,余准旧制。十二年,右正言胡卫请:"自今宗室监试,无官应举,照锁厅例七取其二;省试则三举所放人数如取应例,立为定额。"从之。
宁宗嘉定四年,诏锁厅应举,省试第一名,殿试唱名授官日,于应得恩例外,更迁一秩。九年,以
学并归宗庠,教授改为博士、宗谕。十四年,命前隶
学近属,令附宗学公、私试,中选者与正补宗学生,近属
孙年十五以下者,许试小学生。复置诸王
大、小学教授一员。宗学解试依太学例取放,每举附国
监发解所,异题别考。
理宗宝庆二年,以锁厅宗
第一名若搢学
《
秋》,秀
谱籍,与补保义郎,特赐同
士
,仍换修职郎。端平元年,命宗
锁厅应举解试,凡在外州军,或寄居,或见任随侍,及见寓行在就试者,各召知识官委保正
,国
监取其宗

、训名、生长左验,以凭保收试,仍于试卷家状内
保官职位、姓名,以防欺诈。淳祐二年,建内小学,置教授二员,选宗
就学。宝祐元年五月,特、正奏名
士宗
必晄等二人特授保义郎,若瑰等二十九人承节郎,敕略曰:"必晄等取应及选,咸补右阶,盖
诱之
学,而教以
仕也。其毋以是自画焉。"
度宗咸淳元年,以锁厅应举宗
两请,举人遇即位赦恩,并赴类试。其曾经覆试文理通者,照例升等;文理不通及未经覆试者则否;第五等人特与免铨
官。九年,凡无官宗
应举,初生则用
名给据,既长则用训名。其赴诸路漕司之试,有一人前后用两据、印二卷者。至是,命漕司并索
名、训名各项公据,方许收试,以杜
弊。
武举、武选。咸平时,令两制、馆阁详定
官资序故事,而未及行。仁宗时,法置武学,既而中辍。天圣八年,亲试武举十二人,先阅其骑
而试之,以策为去留,弓
为
下。
神宗熙宁五年,枢密请建武学于武成王庙,以尚书兵
郎中韩缜判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同判,赐
本钱万缗。生员以百人为额,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使臣未参班与门荫、草泽人召京官保任,人材弓
应格,听
学,习诸家兵法。教授纂次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在学三年,
艺业考试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凡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砦主,未有官人与经略司教队、差使,三年无过,则升至大使臣,有两省、待制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保举堪将领者,并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