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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德六年九月,始以旬假日御讲武殿(又名崇政),近臣但赴早参(宰相以下靴笏,诸司使以下系带)。其节假及大祀,并令如式。
开宝九年四月,诏旬休日不视事。及太宗即位,复如旧视朝。退
讫,则易服,御崇政殿。先群臣告谢,次军
引见司奏事于殿下,次三班、审官院、
内铨、刑
及诸司引见官吏。如假日起居辞见毕,即移御坐,临轩视事。既退,复有奏事,或阅
之式者,谓之后殿再坐。
淳化三年,令有司申举十五条:常参文武官或有朝堂行私礼,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谈笑喧哗,
正衙门执笏不端,行立迟缓,至班列行立不正,趋拜失仪,言语微喧,穿班仗,
阁门不即就班,无故离位,廊下
、行坐失仪,
朝及退朝不从正衙门
,非公事
中书。犯者夺奉一月;有司振举,拒不伏者,录奏贬降。
景德二年,光禄寺丞钱易言:"窃睹文德殿常朝班不及三四十人,盖以凡掌职务止赴五日起居,颇违旧章。望令并赴朝参。"乃诏应三馆、秘书阁、尚书省二十四司、诸司寺监朝臣内殿起居外,并赴文德殿常参。其审刑院、大理寺、台直官、开封府判官推官司录两县令、司天监、翰林天文、监仓场库务等仍免。
大中祥符二年,御史知杂赵湘言:"伏见常参官每日趋朝,多不整肃。旧制,并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齐
。伏缘每日迨辰以朝,以故后时方
。又风雨寒暑,即多称疾,宜令知班驱使官视其
晚者申奏。疾者遣医亲视。"
天禧四年十月,中书、门下言:"唐朝故事:五日一开延英,只日视事,双日不坐。方今中外晏宁,政刑清简,望准旧事,三日、五日一临轩听政,只日视事,双日不坐。至于刑章、钱谷事务,遣差臣僚,除急切大事须面对外,余并令中书、枢密院附奏。"诏礼仪院详定,双日前后殿不坐,只日视事;或于长
殿,或于承明殿,应内殿起居群臣并依常日起居;余如中书、门下之议。俄又请只日承明殿常朝,依假日便服视事,不鸣鞭。诏可。
康定初,诏中书、枢密、三司,大节、大忌给假一日,小节、旬休并后殿奏事,前后毋得过五班,余听后殿对,御厨给
。假日,崇政殿辰漏,上
内
,俟再坐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