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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分自相乘,以定差乘之,满一百万为尺,不满为寸、分,以减冬至岳台晷影常数,余为其日午中晷影定数。其在冬至后末限、夏至后初限者,以三约
限日及分,减四百八十五少,为泛差;仍以盈缩差度减去极度,余者
分后、秋分前,四约,以加泛差,为定差。
分前、秋分后,以去二分日数乘之,六百而一,以减泛差,为定差。乃以
限日及分自相乘,以定差乘之,满一百万为尺,不满为寸分,以加夏至岳台晷影常数,为其日午中晷影定数。
求每日午中定积日:置其日午中
二至后来日数及分,以其日盈缩分盈加缩减之,即每日午中定积日及分。
求每日午中消息定数:置定积日及分,在一象已下自相乘,已上,用减二至限,余亦自相乘,七因,
二位,以消息法除之,为消息常数;副置之,用减六百一半,余以乘其副,以二千六百七十除之,以加常数,为消息定数。(冬至后为息,夏至后为消。)
求每日黄
去极度:置其日消息定数,十六乘之,满四百一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
分后加六十七度三十一分,秋分后减一百一十五度三十一分,即每日午中黄
去极度及分。
求每日太
去赤
内外度:置其日黄
去极度及分,与一象度相减,余为太
去赤
内、外度及分。(去极多为日在赤
外,去极少为日在赤
内。)
求每日晨昏分及日
分半昼分。置其日消息定数,
分后加二千一百少,秋分后减三千三百八少,各为其日晨分;用减统法,余为昏分。以昏明分加晨分,为日
分;减昏分,为日
分;以日
分减半法,余为半昼分。
求每日距中度:置其日晨分,
位,十四因之,以四千六百一十一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即距
度。用减半周天,余为距中度;五而一,为每更差数。
求每日夜半定漏:置晨分,
一位,如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刻分,即每日夜半定漏。
求每日昼夜刻及日
辰刻:置夜半定漏,倍之,加五刻,为夜刻。减百刻,为昼刻。以昏明刻加夜半定漏,命
正,算外,得日
辰刻。以昼刻加之,命如前,即日
辰刻。(其辰数依发敛术求之。)
求更
辰刻:置其日夜半定漏,倍之,二十五而一为筹差;半之,
位,为更差。以昏明刻加日
辰刻,即甲夜辰刻;以更筹差累加之,满辰刻及分去之,各得每更筹所在辰刻及分。(若用司辰漏者,倍夜半定漏,减去待旦十刻,余依术算,即得内中更筹也。)
求每日昏晓中星及五更中星:置距中度,以其日昏后夜半赤
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日昏中星所格宿次,命之曰初更中星。以每更差度加而命之,即乙夜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去命如前,即五更及晓中星。(若依司辰星漏倍距
度,减去待旦三十六度五十二分半,余依术求更
差度,即内中昏晓五更及攒
中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