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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之则民疲,朝迁惟此一事已不知所
,又何以待敌哉。是盖不审于初,不计其后,致此误也。使初迁时去留从其所愿,则
来者是足以自赡之家,何假官廪,其留者必有避难之所,不必
遣,当不至今日措画之难。古昔人君将举大事,则谋及乃心,谋及卿士、庶人、卜筮,乞自今凡有大事必令省院台谏及随朝五品以上官同议为便。
六曰重官赏以劝有功。陛下即位以来,屡沛覃恩以均大庆,不吝官爵以激人心,至有未满一任而并
十级,承应未
职而已带骠骑荣禄者,冗滥之极至于如此,复开鬻爵
献之门,然则被
执锐效死行阵者何所劝哉。官本虚名,特
于人主之
,而天下之人极意趋慕者,以朝廷
重耳。若不计勋劳,朝授一官,暮升一职,人亦将轻之而不慕矣。已然之事既不可咎,伏愿陛下重惜将来,无使公
为寻常之
,功赏为侥幸所乘。又今之散官动至三品,有司艰于迁授,宜于减罢八资内量增阶数,易以
名,庶几历官者不至于太骤,而国家恩权不失之太轻矣。
七曰选将帅以明军法。夫将者国之司命,天下所赖以安危者也。举万众之命付之一人,呼
之间以决生死,其任顾不重欤?自北兵
境,野战则全军俱殃,城守则阖郡被屠,岂皆士卒单弱、守备不严哉,特以庸将不知用兵之
而已。古语云:“三辰不轨,取士为相。四夷
侵,
卒为将。”今之将帅,大抵先论
官品,或门阀膏粱之
,或亲故假托之
,平居则意气自
,遇敌则首尾退缩,将帅既自畏怯,士卒夫谁肯前。又居常裒刻,纳其馈献,士卒因之以扰良民而莫可制。及率之应敌,在途则前后
行,屯次则排门择屋,恐
小民,恣其求索,以此责其畏法死事,岂不难哉。况今军官数多,自千
而上,有万
、有副统、有都统、有副提控,十羊九牧,号令不一,动相牵制。切闻国初取天下,元帅而下,惟有万
,所统军士不下数万人,专制一路,岂在多哉?多则难择,少则易
。今之军法,每二十五人为一谋克,四谋克为一千
,谋克之下有蒲辇一人、旗鼓司火
五人,其任战者才十有八人而已。又为
目选其壮健以给使令,则是一千
所统不及百人,不足成其队伍矣。古之良将常与士卒同甘苦,今军官既有俸廪,又有券粮,一日之给兼数十人之用。将帅则丰饱有余,士卒则饥寒不足,曷若裁省冗
而加之军士哉。伏乞明敕大臣,
选通晓军政者,分诣诸路,编列队伍,要必五十人为一谋克,四谋克为一千
,五千
为一万
,谓之散将。万人设一都统,谓之大将,总之帅府。数不足者皆并之,其副统、副提控及无军虚设都统、万
者悉罢省。仍敕省院大臣及内外五品以上,各举方略优长,武勇
众、材堪将帅者一二人,不限官品,以充万
以上都统、元帅之职。千
以下,选军中有谋略武艺为众所服者充。申明军法,居常教阅,必使将帅明于奇正虚实之数,士卒熟于坐作
退之节。至于弓矢铠仗须令自负,习于劳苦。若有所犯,必刑无赦。则将帅得人,士气日振,可以待敌矣。
八曰练士卒以振兵威。昔周世宗常曰:“兵贵
而不贵多,百农夫不能养一战士,奈何朘民脂膏养此无用之卒。苟健懦不分,众何以劝。”因大搜军卒,遂下淮南,取三关,兵不血刃,选练之力也。唐魏徵曰:“兵在以
御之而已。御壮健足以无敌于天下,何取细弱以增虚数。”比者凡战多败,非由兵少,正以其多而不分健懦,故为敌所乘,懦者先奔,健者不能独战而遂溃,此所以取败也。今莫若选差习兵公正之官,将已籍军人随其所长而类试之。其武艺
众者别作一军,量增
粮,时加训练,视等第而赏之。如此,则人人激厉,争效所长,而衰懦者亦有可用之渐矣。昔唐文皇
征,常分其军为上中下,凡临敌则观其
弱,使下当其上,而上当其中,中当其下。敌乘下军不过奔逐数步,而上军中军已胜其二军,用是常胜。盖古之将帅亦有以懦兵委敌者,要在预为分别,不使混淆耳。
上览书不悦,诏付尚书省诘之。宰执恶其纷更诸事,谓所言多不当。于是规惶惧待罪,诏谕曰:“朕始以规有放归山林之语,故令诘之,乃辞以不职忌讳,意谓朕恶其言而怒也。朕初无意加罪,其令御史台谕之。”寻
为徐州帅府经历官。
正大元年,召为右司谏,数上章言事,寻权吏
郎中。时诏群臣议修复河中府,规与杨云翼等言:“河中今为无人之境,陕西民力疲乏,修之亦不能守,不若以见屯军士量力补治,待其可守即修之未晚也。”从之。未几,坐事解职。初,吏
尚书赵伯成坐铨选吏员
王京与
士王著填开封警巡判官见阙,为京所讼免官,规亦坐之。是年十一月,改充补阙。十二月,言将相非材,且荐数人可用者。
二年正月,规及台谏同奏五事:一,乞尚书省提控枢密院,如大定、明昌故事。二,简留亲卫军。三,沙汰冗军,减行枢密院、帅府。四,选大臣为宣抚使,招集
亡以实边防。五,选官置所,议一切省减。略施行之。
四月,以大旱诏规审理冤滞,临发上奏:“今河南一路便宜、行院、帅府、从宜凡二十
,陕西行尚书省、帅府五,皆得以便宜杀人,冤狱在此,不在州县。”又曰:“雨
不时则责审理,然则职燮理者当何如?”上善其言而不能有为也。
十一月,上召完颜素兰及规
见,面谕曰:“宋人轻犯边界,我以轻骑袭之,冀其惩创告和,以息吾民耳。宋果行成,尚
用兵乎。卿等当识此意。”规
曰:“帝王之兵贵于万全,昔光武中兴,所征必克,犹言‘每一
兵,
须为白’。兵不妄动如此。”上善之。四年三月,上召群臣喻以陕西事曰:“方
北方
渐羸瘠,秋
大势并来,何以支持。朕已喻合达尽力决一战矣,卿等以为如何?”又言和事无益,撒合辇力破和议,赛不言:“今已遣和使,可中辍乎。”余皆无言,规独
曰:“兵难遥度,百闻不如一见。臣尝任陕西官,近年又屡到陕西,兵将冗懦,恐不可用,未如圣料。”言未终,乌古论四和曰:“陈规之言非是,臣近至陕西,军士勇锐,皆思一战。”监察御史完颜习显从而和之,上首肯,又泛言和事。规对曰:“和事固非上策,又不可必成,然方今事势不得不然。使彼难从,犹可以激厉将士,以待其变。”上不以为然。明日,又令集议省中,
罢和事,群臣多以和为便,乃诏行省斟酌发遣,而事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