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炀帝时,杨素专权行事,乃不慎委任之过也。与正人同
,所知必正
,所闻必正言,不可不慎也。今原王府官属,当选纯谨秉
正直者充,勿用有权术之人。”戊午,尚书左丞张汝弼罢。己未,幸寿安
。壬戌,太尉、左丞相完颜过
致仕。以客省使李磐为横赐
丽使。尚书省奏北京转运使以赃除名。尚书省奏事,上曰:“比有上书言,职官犯除名不可复用,朕谓此言极当。如军期急速,权可使用。今天下无事,复用此辈,何以戒将来。”又奏:“年前以诸路
旱,于军民地土二十一万余顷内,拟免税四十九万余石。”从之。诏曰:“今之税,考古行之,但遇灾伤,常加蠲免。”
五月甲申,以司徒、枢密使徒单克宁为太尉、尚书左丞相,判大宗正事赵王永中复为枢密使,大兴尹原王麻达葛为尚书右丞相,赐名璟。参加政事程辉致仕。戊
,卢沟决于上
村,湍
成河,遂因之。庚寅,御史大夫曹王永功罢,以豳王永成为御史大夫。戊戌,以尚书右丞粘割斡特剌为左丞,参知政事张汝霖为右丞。
六月癸亥,尚书省奏速频、胡里改世袭谋克事,上曰:“其人皆勇悍,昔世祖与之邻,苦战累年,仅能克复。其后乍服乍叛,至穆、康时,始服声教。近世亦尝分徙。朕
稍迁其民上京,实国家长久之计。”己巳,上谓宰执曰:“齐桓中庸主也,得一
仲,遂成霸业。朕夙夜以思,惟恐失人。朕既不知,卿等又不荐,必俟全才而后举,盖亦难矣!如举某人长于某事,朕亦量材用之。朕与卿等俱老矣!天下至大,岂得无人?荐举人材,当今急务也。”又言:“人之有
能,固不易得,然不若德行之士最优也。”上谓右丞相原王曰:“尔尝读《太祖实录》乎?太祖征麻产,袭之,至泥淖
不能
,太祖舍
而步,
都
中麻产,遂擒之。创业之难如此,可不思乎。”甲戌,诏曰:“凡陈言文字诣登闻检院送学士院闻奏,毋经省廷。”
七月壬午,诏给内外职事官兼职俸钱。丙申,御史中丞
惠迪为参知政事。庚
,上闻同知中都路都转运使事赵曦瑞,其在职应钱谷利害文字多不题署,但思安
,降授积石州刺史。
闰月己未,还都。
八月丁丑,上谓宰臣曰:“亲军虽不识字,亦令依例
职,若涉赃贿,必痛绳之。”太尉左丞相克宁曰:“依法则可。”上曰:“朕于女直人未尝不知优恤。然涉于赃罪,虽朕
弟亦不能恕。太尉之意,
姑息女直人耳!”戊寅,尚书省奏,河决,卫州坏。命
侍郎王寂、都
少监汝嘉徙限卫州胙城县。丁亥,尚书省奏,遣吏
侍郎李晏等二十六人分路推排诸路
力,从之。己丑,以宿直将军李达可为夏国生日使。辛卯,以益都尹宗浩等为贺宋生日使。甲午,秋猎。庚
,次蓟州。辛丑,幸仙
寺。壬寅,幸香林、净名二寺。
九月甲辰朔,幸盘山上方寺,因篇历中盘、天香、
化诸寺。庚申,还都。丙寅,上谓宰臣曰:“乌底改叛亡,已遣人讨之,可益以甲士,毁其船筏。”参知政事
惠迪曰:“得其人不可用,有其地不可居,恐不足劳圣虑。”上曰:“朕亦知此类无用,所以毁其船筏,
不使再边境耳!”
十月戊寅,定职官犯赃同职相纠察法。庚寅,上谓宰臣曰:“西南、西北两路招讨司地隘,猛安人
无
围猎,不能闲习骑
。委各猛安谋克官依时教练,其弛慢过期及不亲监视,并决罚之。”甲午,诏增河防军数。戊戌,宁昌军节度使崇肃、行军都统忠
以讨乌底改,不待克敌而还,崇肃杖七十,削官一阶,忠
杖八十,削官三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