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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饭,等财迷回去吃。
当时的风俗习惯,他们要把最好的菜给财迷吃,这与另一时空最好的给孩
的风俗习惯正好相反。
财迷当然不习惯这个风俗,结果他不吃,孩
们也不吃。大家菜都吃得很少,好菜更是都剩下了。最后,财迷规定菜
人数平分好,然后他自己先挑。他总是先挑最少的一碗,这样,分菜的人就把菜分得很平均。孩
们也学他,都互相谦让。
小孩多,大小又差不多,财迷容易搞错。妹
、妹妹的叫也不好听,所以财迷就把他们改了小名,男孩从大到小都叫“龙”女孩就都叫“凤”
大龙是刘大龙,十六岁;二龙是李鸿儒十五岁;三龙是“和尚”十四岁(十五岁?);四龙是王阿平,十三岁;五龙是李祀儒,十二岁;排第六的是刘小龙,十一岁,还叫
小龙;所以最小的王阿良就叫
“咪龙”九岁。上海话中的“咪”是很小的意思。
大囡就是大凤,十五岁;二凤是刘小翠,十四岁;三凤是李思诗,十三岁,四凤是“妹妹”十二岁(十三岁?);五凤是“妹
”九岁;最小的五囡是小凤,六岁。
这个时代的人营养不良,看上去
觉比实际年龄要小一
。
小孩都不知
自己生日,有的几岁也不清楚了,所以大概同年的人,只好以
来排队了。
李鸿儒兄妹几个是最后住
到大囡家院
的一家。他带弟弟妹妹在这院
住下后,经大囡他们同意,在院
中的瓦砾中开
了一、二平方的几块地,用来
庄稼。还把村外的一块几平方米、堆了垃圾的荒地开了
来,想
菜。
一个村里的小地主,想把这
地给要过去,说这地是他的。院
里的小孩们都去帮李鸿儒吵架,村里的居民都说这小地主没良心,结果惊动了村里说话最有份量的刘文博先生。
刘文博先生也是村里最有钱的一个工商地主(又有作坊,又有商店,还有田地),他不光判定这几平方的地算李鸿儒的,还把自己的一亩良田优惠租给李鸿儒
。
当时上海一带的地租是,主造(主要的一季作
,也就指是
稻)收成的四成归地主。如果是地主供给
、
料的,一般就要缴五成的收成。但另外
的蔬菜,或者多
一造麦
什么的(一律叫
副造),就不用分给地主的。而刘文博先生为李鸿儒提供了稻
,又只要他四成的租,就算是优惠了。
想想二十一世纪,最苦的是农民了,但至少农田产量要
得多,
的粮
比例也要低得多。看看这个时代,如果完全是靠租地主田的农民,这日
可太艰难了。
其实国大党政府在前年(一九二七年)起,推行“二五减租”也就是要各地把原来定的租,一律减个百分之二十五。但好些地主并不太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如把副造收成也计
收租什么的。
李鸿儒他们人小,但
地很卖力,技术
平也
,去年,这块田
稻亩产达到了四百斤!当时上海一般亩产只有三百多斤,有的只有二百多斤!李鸿儒他们
了租还收了二百四十斤稻。
现在这块地还是由李鸿儒他们
。今年别人早就已经
了稻了,但他们的田里还是只有一
油菜、萝卜等。不是他们不想
稻,而是说好了今年的
要自己
了,而他们留的
却被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