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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一门死者七人。
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有姿
,颇通书史。至正十八年,闻
贵兵将压境,豫与夫谋曰:“妾诗书家女,誓以冰雪自将,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妾以二
一女累君,去作清白鬼于泉下耳!”夫曰:“事未至,何急于此!”居亡何,城陷,萧解绦自缢死。
袁氏孤女,建康路溧
州人,年十五。其母严氏,孀居极贫,病
痪卧于床者数年,女事母至孝。至正十二年,兵火延其里,邻妇
携女
避火,女泣曰:“我何忍舍母去乎,同死而已!”遂
室抱母,共焚而死。
徐允让妻潘氏,名妙圆,山
人。至正十九年,与其夫从舅避兵山谷间。舅被执,夫泣以救舅脱,夫被兵所杀,
辱潘氏。潘氏因绐之曰:“我夫既死,我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无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炽,潘氏且泣且语,遂投火以死。
又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二年,张士诚陷诸暨,蔡氏避之长宁乡山中,兵猝至,有造纸镬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赵洙妻许氏,集贤大学士有壬之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红巾贼陷辽
,洙时为儒学提举,夫妇避
匿资善寺。洙以叱贼见害,许氏不知也。贼甘言诱许氏,令指示金银之
,许氏大言曰:“吾诗书冠冕故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他皆不知也。”贼以刃胁之,许氏
不变。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骂声不绝
,且曰:“吾母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死贼,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报汝,当醢汝矣。”遂遇害。寺僧见许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妻韩氏,绍兴人。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至正十九年,绍兴兵变,正蒙谓韩氏曰:“吾为元朝臣
,于义当死。”韩氏曰:“尔果能死于忠,吾必能死于节。”遂俱缢死。其女池
,年十七,泣曰:“父母既死,吾何以独生!”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
之龙泉县季锐妻也。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何氏被执。
污之,乃与
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氏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十七。龙兴人,皆未许嫁。陈友谅寇龙兴,其母泣谓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宁死不辱父母也。”城陷,二女登楼,相继自缢。婢郑
,亦自缢。
于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湖、湘间,同祖在诸生中,因以女妻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闻妇女多被驱逐,谓其夫及
曰:“是尚可全生乎!我义不辱
,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之。”遂自刭死。妾李氏惊,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刭,绝而复苏,曰:“得从小君地下足矣。”是夕死。
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县大饥,平章刘哈剌不
兵乏
,执仲义
烹之。仲义弟
儿走报刘氏,刘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于兵曰:“所执者是吾夫也,乞矜怜之,贷其生,吾家有酱一瓮、米一斗五升,窖于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夫。”兵不从,刘氏曰:“吾夫瘦小,不可
。吾闻妇人
黑者味
,吾
且黑,愿就烹以代夫死。”兵遂释其夫而烹刘氏。闻者莫不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宁人。至正二十年,贼陷冀宁,申语弘益曰:“君当速去,勿以我妇人相累。若贼
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讫,投井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年三十,泣谓诸亲曰:“女
一适人,终
不改。不幸夫死,虽生亦何益哉!”乃窃
寝室,膏沐薰裳,自缢于柩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