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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不为变。事定,乃言于仁宗曰:“执政大臣,当自天
亲用,今鸾舆在
,孟未见颜
,诚不敢冒当重任。”固辞弗许,遂逃去,不知所之。夏五月,武宗即位,有言于帝曰:“内难之初定也,李孟尝劝皇弟以自取,如彼言,岂有今日!”武宗察其诬,弗听,仁宗亦不敢复言孟。至大二年,仁宗为皇太
,尝侍帝同太后内宴,饮半,仁宗
思,戚然改容。帝顾语曰:“吾弟今日不乐,何所思邪?”仁宗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
有归,然成今日母
兄弟之
者,李
复之功为多。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
也。”帝甚友
,
其言,即命搜访之,得之许昌陉山,遣使召之。
三年
正月,
见武宗于玉德殿,帝指孟谓宰执大臣曰:“此皇祖妣命为朕宾师者,宜速任之。”三月,特授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同知徽政院事。仁宗嗣立,真拜中书平章政事,
阶光禄大夫,推恩其三世,且谕之曰:“卿,朕之旧学,其尽心以辅朕之不及。”孟
知遇,力以国事为己任,节赐与,重名爵,
太官之滥费,汰宿卫之冗员。贵戚近臣,恶其不便于己,而心服其公,无间言焉。
司空、司徒、太尉,古之三公,自大德以来,封拜繁多;释、老二教,设官统治,权抗有司,挠
政事,僧
尤苦其扰。孟言:“人君之柄,在赏与刑,赏一善而天下劝,罚一恶而天下惩,柄乃不失。所施失当,不足劝惩,何以为治!僧、
士既为
世法,何用官府绳治!”乃奏雪冤死者,复其官荫;滥冒名爵者,悉夺之;罢僧
官。天下称快。
仁宗初
居怀,
见吏弊,
痛刬除之。孟
言曰:“吏亦有贤者,在乎变化激厉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与此曹气类不合,而曲相护祐如此,真长者之言。卿在朕前,惟举人所长,而不斥其短,尤朕所
嘉也。”时承平日久,风俗奢靡,车服僣拟,上下无章,近臣恃恩,求请无厌。时宰不为裁制,乃更相汲引,望幸恩赐,耗竭公储,以为私惠。孟言:“贵贱有章,所以定民志;赐与有节,所以劝臣下。请各为之限制。”帝皆从之。
孟在政府,虽多所补益,而自视常若不及,尝因间请曰:“臣学圣人
,遭遇陛下,陛下尧、舜之主也。臣不能使天下为尧、舜之民,上负陛下,下负所学,乞解罢政权,避贤路。”帝曰:“朕在位,必卿在中书,朕与卿相与终始,自今其勿复言。”继赐爵秦国公,帝亲授以印章,命学士院降制。又图其像,敕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识以玺而赐之。
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其见尊礼如此。帝尝语近臣曰:“
复以
德相朕,致天下蒙泽。”赐之钞十万贯,令将作为治第。孟辞曰:“臣布衣际遇,所望于陛下者,非富贵之谓也。”悉辞不受。皇庆元年正月,授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仍平章政事。未几,请告归葬其父母,帝劳饯之曰:“事讫,宜速还,毋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
朝,帝大悦,
劳甚至,因请谢事,优诏不允;请益
,乃命以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承旨翰林。二年夏,乞还国公印,奏三上,始如所请。帝每与孟论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
,固非一途,然汉、唐、宋、金,科举得人为盛。今
兴天下之贤能,如以科举取之,犹胜于多门而
;然必先德行经术而后文辞,乃可得真材也。”帝
然其言,决意行之。延祐元年十二月,复拜平章政事。二年
,命知贡举,及廷策
士,为监试官。七月,
金紫光禄大夫、上
国,改封韩国公,职任如故。已而以衰病不任事,乞解政权归田里,帝不得已从所请,复为翰林学士承旨,
侍宴间,礼遇尤厚。
延祐七年,仁宗崩,英宗初立,太师铁木迭儿复相,以孟前共政时不附己,谗构诬谤,尽收前后封拜制命,降授集贤侍讲学士、嘉议大夫,度其必辞,因中害之。孟拜命欣然,适翰林学士刘赓来
问,即与同
院。宣徽使以闻曰:“李孟今日供职,旧例当赐酒。”帝愕然曰:“李
复乃肯俯就集贤耶?”时铁木迭儿
八尔吉思侍帝侧,帝顾谓曰:“尔辈谓彼不肯为是官,今定何如!”由是谗不得行。尝语人曰:“老臣待罪中书,无补于国,圣恩宽宥,不夺其禄,今老矣,其何以报称!”帝闻而善之,恩意稍加。至治元年卒。御史累章辨其诬,诏复元官。至治中,赠旧学同德翊
辅治功臣、太保、仪同三司、上
国,追封魏国公,谥文忠。
孟宇量闳廓,材略过人,三
中书,民间利害,知无不言,引古证今,务归至当。士无贵贱,苟贤矣,不
不已。游其门者,后皆知名。退居一室,萧然如布衣。为文有奇气,其论必主于理,其献纳谋议,常自毁其稿,家无几存。皇庆、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缪,人必以为铁木迭儿所为;一令之善,必归之于孟焉。
献,御史中丞、同知经筵事。
张养浩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
,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
,张灯窃读。山东
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游京师,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
令史,仍荐
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
立,叹曰:“此真台掾也。”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首毁
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
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