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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
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
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永盈仓。大德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
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
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置。
八作司,品秩职掌,悉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达鲁
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掌诸王驸
使客饮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尚供总
府,秩正三品,掌守护东凉亭行
,及游猎供需之事。达鲁
赤一员,总
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
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译史、知印、奏差有差。至元十三年,置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
赤。延祐二年,改总
府。其属附见。
香河等
巡检司,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景运仓,秩从五品,提
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一年置。
法
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
云需总
府,秩正三品,掌守护察罕脑儿行
,及行营供办之事。达鲁
赤一员,总
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
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延祐二年置。
大都路都总
府,秩正三品,达鲁
赤二员,都总
一员,副达鲁
赤二员,同知二员,治中二员,判官二员,推官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牍四员,照磨兼
勾一员,令史九十有五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二十一人。国初,为燕京路,总
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九年,改号大都。二十一年,始专置大都路总
府,秩从三品,置都达鲁
赤、都总
等官。二十七年,升为都总
府,
秩正三品,领府一、州十有一。凡本府官吏,唯达鲁
赤一员及总
、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曰供需府焉。其属附见:
大都路兵
都指挥使司,凡二,秩正四品,掌京城盗贼
伪鞫捕之事,都指挥使二员,副指挥使五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
所为兵
司,隶大都路。而刑
尚书一员提调司事,凡刑名则隶宗正,且为宗正之属。二十九年,置都指挥使等官,其后因之。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凡三,秩正八品,司狱一员,狱丞一员,狱典二人,掌囚系狱
之事。一置于大都路,一置于北城兵
司,通领南城兵
司狱事。皇庆元年,以两司异禁,遂分置一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二院,秩正六品,达鲁
赤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视大都路。大德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大都警巡院,品职分置如左、右院,达鲁
赤一员,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司吏二十人。大德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