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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祝文行事,刻石题名于国
监。
延祐二年
三月,廷试
士,赐护都答儿、张起岩等五十有六人及第、
有差。五年
三月,廷试
士护都达儿、霍希贤等五十人。
至治元年
三月,廷试
士达普化、宋本等六十有四人。
泰定元年
三月,廷试
士捌剌、张益等八十有六人。
四年
三月,廷试
士阿察赤、李黼等八十有六人。
天历三年
三月,廷试
士笃列图、王文烨等九十有七人。
元统癸酉科,廷试
士同同、李齐等,复增名额,以及百人之数。稍异其制,左右榜各三人,皆赐
士及第,其余
有差。科举取士,莫盛于斯。后三年,其制遂罢。又七年而复兴,遂稍变程式,减蒙古、
目人明经二绦,增本经义;易汉、南人第一场《四书》疑一
为本经疑,增第二场古赋外,于诏诰、章表内又科一
。此有元科目取士之制,大略如此。
若夫会试下第者,自延祐创设之初,丞相帖木迭儿、阿散及平章李孟等奏:“下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与从七品
官致仕;六十以上者,与教授;元有
者,于应得资品上稍优加之;无
者,与山长、学正。受省劄,后举不为例。今有来迟而不及应试者,未曾区用。取旨。”帝曰:“依下第例恩之,勿著为格。”
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下第举人,仁宗延祐间,命中书省各授教官之职,以
其归。今当改元之初,恩泽宜溥。蒙古、
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先有资品
者,更优加之;不愿仕者,令备国
员。后勿为格。”从之。自余下第之士,恩例不可常得,间有试补书吏以登仕籍者。惟已废复兴之后,其法始变,下第者悉授以路府学正及书院山长。又增取乡试备榜,亦授以郡学录及县教谕。于是科举取士,得人为盛焉。
学校
世祖至元八年
正月,始下诏立京师蒙古国
学,教习诸生,于随朝蒙古、汉人百官及怯薛歹官员,选
弟俊秀者
学,然未有员数。以《通鉴节要》用蒙古语言译写教之,俟生员习学成效,
题试问,观其所对
通者,量授官职。成宗大德十年
二月,增生员廪膳,通前三十员为六十员。武宗至大二年,定伴读员四十人,以在籍上名生员学问优长者补之。仁宗延祐二年冬十月,以所设生员百人,蒙古五十人,
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而百官
弟之就学者,常不下二三百人,宜增其廪饩,乃减去庶民
弟一百一十四员,听陪堂学业,于见供生员一百名外,量增五十名。元置蒙古二十人,汉人三十人,其生员纸札笔墨止给三十人,岁凡二次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