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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一(4/7)

角幞,制如控鹤幞,两角及额上,簇象生杂

锦帽,制以漆纱,后幅两旁,前拱而,中下,后画连钱锦,前额作聚文。

平巾帻,黑漆革为之,形如贤冠之笼巾,或以青,或以白。

武弁,制以,加漆。

甲骑冠,制以,加黑漆,雌黄为缘。

抹额,制以绯罗,绣宝

巾,制以絁,五,画宝相

兜鍪,制以,金涂五,各随其甲。

衬甲,制如云肩,青锦质,缘以白锦,衷以毡,里以白绢。

云肩,制如四垂云,青缘,黄罗五,嵌金为之。

,制如衫。

衬袍,制用绯锦,武士所以衤易裲

士卒袍,制以绢絁,绘宝相

窄袖袍,制以罗或絁。

辫线袄,制如窄袖衫,腰作辫线细折。

控鹤袄,制以青绯二锦,圆答宝相

窄袖袄,长行舆士所服,绀緅

乐工袄,制以绯锦,明珠琵琶窄袖,辫线细折。

甲,覆膊、掩心、扞背、扞,制以,或为虎文、狮文,或施金铠销文。

臂鞲,制以锦,绿绢为里,有双带。

锦螣蛇,束麻长一丈一尺,裹以红锦。

束带,红鞓双獭尾,黄金涂铜,余同腰带而狭小。

绦环,制以铜,黄金涂之。

,制以青锦,缘以银褐锦,或绣扑兽,间以云气。

行縢,以绢为之。

鞋,制以麻。

〈革翁〉鞋,制以为履,而长其靿,缚于行縢之内。

靴,制以,帮嵌云朵,作云象,〈革翁〉束于胫。

等第:仁宗延祐元年冬十有二月,定服等第,诏曰:“比年以来,所在士民,靡丽相尚,尊卑混淆,僣礼费财,朕所不取。贵贱有章,益明国制,俭奢中节,可阜民财。”命中书省定立服等第于后。

一,蒙古人不在禁限,及见当怯薛诸人等,亦不在禁限,惟不许服龙凤文。(龙谓五爪二角者。)

一,职官除龙凤文外,一品、二品服浑金,三品服金褡,四品、五品服云袖带襕,六品、七品服六,八品、九品服四。(职事散官从一。)系腰,五品以下许用银,并减铁。

一,命妇衣服,一品至三品服浑金,四品、五品服金褡,六品以下惟服销金,并金纱褡。首饰,一品至三品许用金珠宝玉,四品、五品用金玉珍珠,六品以下用金,惟耳环用珠玉。(同籍不限亲疏,期亲虽别籍,并嫁同。)

一,皿,(谓茶酒。)除鈒造龙凤文不得使用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金玉,四品、五品惟台盏用金,六品以下台盏用镀金,余并用银。

一,帐幕,除不得用赭黄龙凤文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金刺绣纱罗,四品、五品用刺绣纱罗,六品以下用素纱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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