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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时,日本国的朝贡使者已抵达宁波。礼
官员李至刚上奏说:“
以往的惯例,番国的使臣
中国时,不能私自携带兵
卖给百姓。应敕令有关官府前去审查他们的船只,将诸违反禁令的人悉数解送到京城来。”皇帝说:“外国夷人前来
贡,要履险蹈危,路途遥远,
费甚多。他们有所携带以资费用,也是人之常情,岂能一概以禁令拘留他们。至于他们所私带的兵
,亦允许他们以时价
售,不应阻碍他们向化中国。”十月,日本国使者到,奉上国王源
义的表文和贡品。皇帝以厚礼待之,派官员偕其使者一起回国,给源
义赏赐冠服、
钮金章和锦绮、纱罗。
第二年十一月日本国派人向朝廷祝贺册立皇太
。此时对
、台岐各岛有贼人抢劫沿海居民,朝廷就谕告日本国王捕捉贼人。国王发兵尽歼贼人,捉住了贼人魁首二十人,在三年(1405)十一月献到朝廷,并
献贡
。皇帝益发嘉励他们,派鸿胪寺少卿潘赐偕宦官王
一起给日本国王赏赐九章冕服和加等的钱钞、锦绮,归还他们所献的贼人,让日本国自己
置他们。日本使者到宁波,将这些贼首全
放
甑里,用火将他们蒸死。过了一年正月,皇帝又派侍郎俞士吉持印有玉玺的文书前去褒奖,给日本国王赏赐优厚的礼
,封日本国的山为寿安镇国之山,皇帝亲自撰写碑文立于山上。六月,日本使者前来谢恩,皇帝又给日本国王赏赐冕服。五年(1407)、六年(1408)日本国频频向明朝廷献贡品,并将所抓获的海寇也献上来。其使者回国时,请求朝廷赏赐仁孝皇后所制的《劝善》、《内训》二书,皇帝命令将该二书各给一百本。十一月日本国再次
贡。十二月,日本国的世
源义持派使者前来报告其父的丧讯,朝廷派宦官周全前去吊祭,给日本国王赐谥号为恭献,并拿财
资助日本国办丧事。同时朝廷又派官员持皇帝的敕令,封源义持为日本国王。此时海上又有倭人为寇的警报传来,朝廷再次派官员谕告源义持前去剿捕。
八年(1410)四月,源义持派使者前来谢恩,不久向朝廷献上所抓获的海寇,皇帝嘉奖了他。第二年二月皇帝又派王
持敕令褒奖日本国王,并在日本收买货
。日本国的君臣密谋阻止王
回国,王
偷偷地登上海船,从其他
路逃回国。从此,他们许久不来
贡。这一年,倭贼又
侵盘石。十五年(1417),倭贼
侵松门、金乡、平
。有人捕获了数十名倭贼,将他们解送到京城,朝廷大臣请求将倭贼予以正法。皇帝说“:以刑罚威吓他们,不如以仁德
化他们,还是把他们放回去好。”于是命令刑
的员外郎吕渊等持敕令谴责他们,让他们悔罪自新。同时让他们把掳掠去的中国人送回来。第二年四月,日本国王派使者随吕渊等人一起前来朝贡,说:“海盗纷繁,所以朝贡的使者无法到达贵国。至于到贵国为寇为盗的无赖鼠窃之辈,我也实在不知他们的所作所为。希望能宽免我们的罪行,容许我们朝贡。”皇帝认为其言词颇顺耳,答应了他们,仍像以前一样礼待使者,但海上盗贼仍然不绝。
十七年(1419),倭贼的船
了王家山岛,都督刘荣率
兵急忙
驻望海埚。倭贼数千人分乘二十只船,直抵
雄岛,
而包围了望海埚。刘荣的伏兵
战,用奇兵切断倭贼的回路。倭贼便逃奔到樱桃园,刘荣合兵攻打,斩杀倭贼七百四十二人,活捉八百五十七名。皇帝召刘荣到京城,封为广宁伯。从此,倭贼便不敢窥视辽东。二十年(1422),倭贼
侵象山。
宣德七年(1432)正月,皇帝忽念四方的藩国都来朝贡,只有日本久不
贡,便命令宦官柴山前往琉球,让琉球王转谕日本,同时赐给敕令。第二年夏天,日本王源义教派使者来朝贡。皇帝还报他们,赏赐他们白金和彩币。该年秋天,日本使者又至。二年(1435)十月因英宗即皇帝位,日本派使臣前来朝贡。
正统元年(1436)二月,日本使臣回国,皇帝给日本国王和王妃赏赐银币。四月,工
上奏说:“宣德年间,朝廷给日本各国都颁发信符以便审
,现今已经改变纪年,照例应当变更信符。”皇帝同意了。四年(1439)五月,倭贼乘四十艘船接连攻破台州的桃渚、宁波的大嵩二两个千
所,又攻陷昌国卫,
行大肆杀掠。八年(1443)五月,倭贼又
侵海宁。此前,洪熙年间(1425),黄岩的平民周来保和龙岩的平民钟普福因被徭役所困,叛逃到倭国。倭贼每次前来
侵,他们都
向导。这一次他们又引导倭贼
犯乐清,先登上海岸
侦察。一会儿倭贼离去了,他们二人留在村中乞
,被抓获,
以极刑,将其首级割下来抛于海上。倭贼
情狡黠,不时在船上载土产和兵
于海滨
没,得到机会则举兵
大肆侵掠,没有机会则把土产陈列在船上称自己是到中国来朝贡的,东南沿海各省都受其害。
景泰四年(1453)日本派使者
贡,其使者到达临清时,掠夺居民的货
,有位指挥前去诘问,几乎被他们殴打致死。有关官府请求将他们收执起来治罪,皇帝怕因此会失去人心,不答应。此前,永乐初年,朝廷曾诏令日本每十年献贡一次,每次献贡人数不能超过二百,船不能超过二艘,不能携带兵
,违反者以贼寇论
。于是皇帝赐给他们二艘船,作为
贡之用,后来都没有遵守这个制度。宣德初年,朝廷又申定要约,
贡之人不能超过三百,船只不能超过三艘。而倭人贪利,在贡
之外所携带的私货是贡品的十倍,
例都要给钱。礼
官员上奏说“:宣德年间他们所贡献的硫黄、苏木、刀扇、漆
等东西,
当时的市价估算给以钱钞,或折成布帛予以支付,数量虽不多,但他们已获很大利益。现在若是仍沿习旧制,要付钱二十一万七千两,
银价也是一样。请求皇上大减其价,只给他们银
三万四千七百多两。”皇帝同意。日本使臣不悦,请求皇帝仍
旧例付钱。皇帝下诏给他们再增钱一万两,他们还是嫌少,再请求增加赏赐
品。皇帝又下诏增赐他们布帛一千五百匹,他们最终还是怏怏不乐地离去了。